2015年8月24日,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賦予農民對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權,盤活農村土地資產,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
- 發布日期:2015年8月24日
2015年8月24日,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賦予農民對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權,盤活農村土地資產,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2015年8月10日,國務院以國發〔2015〕45號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試點任務、組織實施3部分。 試點任務是: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維護農民土地權益;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強農村金融...
2015年8月24日,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賦予農民對承包土地的用益物權,盤活農村土地資產,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1] ...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依法穩妥規範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加大金融對“三農”的有效支持,保護借貸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
為依法穩妥規範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精神,...
為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服務改革創新的意見》(渝府發〔2010〕11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居民房屋和林權(以下簡稱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財政部 農業部關於印發〈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的通知》(銀髮〔2016〕79號)...
(二十六)推動完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相關法律和規章制度。配合鄉村振興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制定,研究推動農村金融立法工作,強化農村金融法律保障。結合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經驗,推動修改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使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業務有法可依。八、加強組織...
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印發《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
在穩步推進林權抵押貸款的同時,根據《決定》和2014年中央1號檔案關於“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的要求,爭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根據《決定》和2014年中央1號檔案關於“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要求,爭取農村居民房屋抵押貸款試點,力爭...
穩妥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創新和完善林權抵押貸款機制,拓寬“三農”直接融資渠道。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以具備條件的農民合作社為依託,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引導其向“生產經營合作+信用合作”延伸。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制定...
九、田東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搭建“三位一體”的農村信用信 息共享系統 Ⅴ.附錄 附屬檔案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 意見 附屬檔案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 的意見 附屬檔案三: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 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 參考文獻 報告聲明 ...
東方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方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實施細則等檔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東方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實施細則》《東方市農村土地徵收管理實施辦法》《東方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試點實施辦法》《東方市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
(五)推動農村資產的金融資源化。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確權登記試點,探索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平台,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水域灘涂養殖權、林權、大型農機具等資產提供諮詢、評估、收儲、交易、處置服務。穩步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林權等抵押貸款試點。(責任單...
大力發展大型農機具、林權抵押、倉單和應收賬款質押等信貸業務,重點加大對管理規範、操作合規的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等經營組織的支持力度。穩妥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和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工作,進一步拓展抵押擔保物範圍。結合農戶、農場、農民合作社...
發展農村普惠金融,最佳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係,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行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
選擇權屬明確,抵(質)押登記單位明晰的成熟區域,穩步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貸款試點工作,視情探索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引導農民住房財產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條件成熟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等平台進行流轉交易。(3)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機制改革,鼓勵開展訂單融資、存貨質押、林權抵押、農業機械...
東方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方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實施細則等檔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東方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實施細則》《東方市農村土地徵收管理實施辦法》《東方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試點實施辦法》《東方市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
建立健全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完成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組建,並開始實質運營。擴大在農民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合作試點範圍,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配合做好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提高風險保障水平,降低產糧大縣三大主糧作物保費補貼縣級配套比例,探索建立口糧...
爭取資金用於金融支農試點,重點推廣“銀行+擔保”“政銀保”“銀行+風險保障金”等模式。積極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的有效途徑,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落實地方政府監管責任。配合做好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貸款試點工作。開展農產品行銷貸款和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完善對新型農業經營...
積極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繼續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兩權抵押”貸款試點,解決農民貸款難、抵押難問題。按照“房地一體、兩證合一”的要求,銜接和推進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所有...
擴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形成可推廣的改革成果。全面加快“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穩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全面總結並推廣成渝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經驗做法。九、健全創新驅動發展體制機制 建立健全科技創新...
支持老區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妥有序實施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等抵押貸款以及大宗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支持老區開展水權交易試點,探索建立市場化補償方式。推動相關老區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三大國家戰略,與有關國家級新區、自主創新示範區、自由貿易試驗區、...
農牧區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是為各類農牧區產權依法流轉交易提供服務的平台,包括現有的農村土地(草場)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農牧區集體資產管理交易中心、林權管理服務中心,以及各地探索建立的其他形式農牧區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通過市場流轉交易的農牧區產權包括承包到戶的和農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資源性...
東方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方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實施細則等檔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東方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實施細則》《東方市農村土地徵收管理實施辦法》《東方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試點實施辦法》《東方市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
56. 穩步規範推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配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深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試點。加大林權抵押貸款推廣力度,積極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改革試點。推動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抵質押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
規範發展農村合作金融,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開展內部信用合作。積極引導網際網路金融、產業資本開展農村金融服務。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健全農戶、農民合作社、農村小微企業等信用信息徵集和評價體系。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
(四十二)關於“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前提下,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和“有關部門要抓緊提出具體試點方案”的問題,由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會同中央農辦、...
拓寬農村抵質押品範圍,研究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積極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結合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和生產周期,創新“三農”小額貸款產品,滿足不同類型和規模的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需求,積極支持農業特色化、精品化、生態化發展。完善大型農機具、農業生產設施和...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林權抵押貸款,探索開展大中型農機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支持農業銀行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縣域“三農金融事業部”試點省份範圍。支持經中央批准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林業局、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