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2015年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工作要點的通知
川辦函〔2015〕77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2015年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16日
四川省2015年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工作要點
為切實落實省委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進一步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機制障礙,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2015年全省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工作要點。
一、切實推進“五個統籌”
(一)統籌城鄉規劃。
1. 及時報批《
四川省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住房城鄉建設廳)
2. 出台《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四大城市群規劃實施辦法》,審視完善5個地級市和44個重點縣(市)城市總體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廳)
3. 推動綿竹市國家級“多規合一”試點工作。完成中江縣、南江縣“多規合一”全域規劃。擴大“多規合一”試點範圍,新增8個試點縣。(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4. 編制完成樂山等7個城市地下空間綜合利用規劃。完善新村建設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廳)
5. 啟動第三批“百鎮建設行動”,編制完成第三批重點鎮的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廳)
6. 做好合江縣九支鎮、瀘州市納溪區大渡口鎮、色達縣洛若鎮、閬中市老觀鎮、三台縣西平鎮等5個建制鎮示範試點。(財政廳)
7. 制定《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環境保護廳)
8. 制定《生態文明示範鄉鎮建設規劃指南》,推動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廳)
(二)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
9. 加快通鄉油路和全省通村通達公路建設,新改建農村公路1.5萬公里,開工建設75個 “溜索改橋”項目。(交通運輸廳)
10. 建設高標準農田500萬畝,其中示範區200萬畝。(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
11. 加強城鄉防洪體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新增和恢復蓄引提水能力4億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積100萬畝。(水利廳)
12. 解決470萬農村居民和學校師生飲水安全問題,基本解決藏區新增農牧民飲水問題。(水利廳)
13. 加強農村電網升級改造。(省發展改革委)
14. 繼續實施“百萬安居工程建設行動”,改造危舊房棚戶區和建設保障性住房35萬套,續建70萬套。實施農房建設30萬戶,其中農村危房改造15萬戶。繼續實施“農民工住房保障行動”,為農民工定向供應公共租賃住房1萬套。出台《四川省農房建設管理辦法》和《四川省農村建築工匠管理辦法》,建立城鄉住房建設一體化管理體制,全面提高農房建設質量。(住房城鄉建設廳)
15. 推進城市潔淨工程,設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提高1個百分點,城市、縣城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和綠地率較上年同比提高0.5個百分點、人均公園綠地面積提高0.5平方米,創建5個園林城市(縣城)。完成5個以上縣(市、區)、200個鎮(鄉)“環境優美示範城鎮”和1000個環境優美示範村莊創建工作。全省90%以上的村莊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住房城鄉建設廳)
16. 在10個縣城開展宜居縣城建設試點、4個城市開展綜合管廊試點和5個城市開展海綿城市試點。結合既有住宅改造,啟動實施“電梯工程行動”。開展綠色建築行動和智慧社區建設,完成新建綠色建築3200萬平方米,全省20%的新建建築達到綠色建築標準,建成10個智慧社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17. 考評已經實施“百鎮建設行動”的200個鎮,對21個省級重點鎮開展第三方評估,全省300個重點鎮全年就地就近吸納農業人口30萬人。(住房城鄉建設廳)
18. 創建50個國家級生態鄉鎮、100個省級生態鄉鎮、30個省級綠化示範村。(環境保護廳、林業廳)
19. 建成幸福美麗新村5000個。(省委農工委)
20. 開工建設義務教育學校教學用房50萬平方米、食堂20萬平方米。繼續開展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95%以上。以條件成熟的農村鄉鎮中心敬老院為依託建立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100個,建設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2400個。(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
(三)統籌城鄉產業發展。
21. 出台《大力推進工業強縣富縣建設夯實底部基礎的實施意見》,創建20個工業強縣示範縣。(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2. 淘汰400戶以上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煤炭等企業落後產能,繼續推進煤礦兼併重組和小煤礦關停,化解過剩產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3. 繼續抓好60個現代農業重點縣和40個現代畜牧業重點縣建設。大力推進200個“萬畝億元示範區”和360萬畝“千斤糧萬元錢”糧經複合產業基地建設,積極發展蔬菜、水果、茶葉等現代特色產業。(農業廳)
24. 推進40個現代林業重點縣建設,發揮重點縣“萬畝林億元錢”的示範帶動效應。推動現代林業產業發展。(林業廳)
25. 建設50個省級農產品加工示範基地,推進工業化帶動農業現代化。(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6. 抓好100個農產品加工投資項目和19個科技創新產業鏈等重大示範項目,推進優勢特色農業全產業鏈增值。(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
27. 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推進6個國家農業科技園區、80個農村產業技術服務中心和科技特派員、專家大院、技術轉移中心等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建設。加強糧食豐產科技支撐,在廣漢等地區開展大面積示範套用。(科技廳、農業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8. 打造20個省級以上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積極推進國家級和3市2縣的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推進現代流通示範縣建設,新建20個商貿鎮。加快發展農村電子商務,抓好7個國家級和10個省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縣建設。(商務廳)
(四)統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
29. 研究完善四川省統籌城鄉就業創業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0. 繼續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開工建設400所城鄉公辦幼稚園,支持辦好一批普惠性民辦幼稚園。(教育廳)
31. 制定印發全省縣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分縣分年度目標計畫,推進45個縣(市、區)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健全省、市、縣、校各級教育信息化網路,鼓勵各地通過建立學校聯盟,探索集團化辦學,加大對口幫扶,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教育廳)
32. 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切實落實取消藥品加成政策。開展11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範化電子建檔率達到93%。進一步推進縣域內衛生計生人員縣鄉村一體化管理。全面加強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全面開展鄉村(社區)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2014年已開展簽約服務工作的縣(市、區)簽約率達80%以上,2015年新開展簽約服務工作的縣(市、區)簽約率達50%以上。(省衛生計生委)
33. 繼續做好“幸福美麗新村(社區)文化院壩”試點和推廣工作。建立“結對子、種文化”工作機制,組織專業文藝工作者到基層教、學、幫、帶。開展高雅藝術進校園、進社區及“我們的中國夢—文化進萬家”文化惠民活動。(文化廳)
34. 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擴大鄉鎮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試點,提高基層財政保障水平。(財政廳)
(五)統籌城鄉社會治理。
35. 建立健全“村規民約”,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進一步完善村級治理機制,大力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大力推行格線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全面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省委組織部、民政廳)
36. 推進以信息化為支撐的格線化服務管理,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科學化、法治化水平。(省綜治辦)
二、深入實施“五項改革”
(一)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37. 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積極穩妥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公安廳)
38. 推動制定和落實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戶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39. 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的範圍。穩妥調整成都市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居住證積分落戶制度,對達到積分入戶標準的外地來蓉人員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公安廳)
40. 積極推進覆蓋全部實有人口、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的基礎信息庫建設。(公安廳)
41. 探索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財政廳)
(二)積極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42. 推進成都市、內江市市中區、巴中市巴州區、眉山市彭山區等4個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改革試點試驗任務的落實,指導試驗區完善和細化試點方案,建立對口指導支持試驗區工作的機制。(省委農工委)
43. 基本完成60個重點縣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全面啟動其餘縣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全省完成率達到75%以上。啟動小型水利設施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業廳、水利廳)
44. 出台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指導意見,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省委農工委、省發展改革委)
45. 在10個縣(市、區)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保障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權和收益權,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資產股份的有償退出權和繼承權試點,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資產股份的抵押、擔保權試點。(農業廳、省政府金融辦、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局)
46. 出台集體林權轉讓、出租分類格式契約,規範流轉行為。制定推進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的實施意見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承擔林業產業和生態建設項目名錄。(林業廳)
47. 推進財政支農資金形成資產股權量化改革試點,探索運用財政支農資金促進農民財產性收入增加的有效途徑。(財政廳)
(三)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
48. 全面推進市(州)間異地就醫及時結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
49. 做好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接續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50. 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覆蓋,提高醫療報銷水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
51. 研究制定適合我省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民政廳)
(四)推進用地制度改革。
52. 做好郫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改革試點和瀘縣農村宅基地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國土資源廳)
53. 深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最佳化項目區設定,完善農民權益保障措施,規範增減掛鈎收益分配和使用管理。(國土資源廳)
54. 積極穩妥推進攀枝花市、廣安市、瀘州市等8個市(州)開展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全面開展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機制試點,探索開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加快推進水庫水面用地方式改革。(國土資源廳)
55. 在成都市、自貢市、遂寧市、南充市、眉山市、簡陽市、鄰水縣等市、縣(市)開展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試點,探索完善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機制,促進工業用地高效利用。(國土資源廳)
(五)大力創新農村金融。
56. 穩步規範推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配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深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試點。加大林權抵押貸款推廣力度,積極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改革試點。推動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抵質押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局)
57. 推進縣級農村信用聯社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啟動20家縣級聯社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推動符合條件的城區聯社整合組建城區農商行。(省信用社聯社、省政府金融辦)
58. 推進依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試點,引導試點組織建立完善符合縣域、農村特點的合作金融新模式,出台省、市(州)、縣(市、區)三級監管機構各司其職、分工負責的審核和監管制度,研究建立全省統一的監管信息系統,推動試點資金合作組織健康規範發展。(省政府金融辦)
59. 爭取和推動國家在成都開展農村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人行成都分行、省政府金融辦)
60. 推進支農“三大工程”和“村村通”工程建設,深入推進農村地區普惠金融發展。(四川銀監局)
三、紮實推進工作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工作要點,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落實責任,完善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各責任單位要按季度將所負責工作落實情況報省統籌城鄉發展及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鼓勵各市(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年度工作實施方案,其中自貢、德陽、廣元3個省級試點市統籌城鄉改革發展重點工作方案報省統籌城鄉發展及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