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通知》在1997.04.21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 頒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7.04.21
  • 實施時間:1997.04.21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總公司):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法制辦組織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對一九七九年以來市政府發布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其中有145件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牴觸或不一致,經市政府審查,決定予以廢止。現將廢止檔案目錄印發給你們,請予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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