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部分有關征地拆遷的市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關於廢止部分有關征地拆遷的市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是2011年12月19日經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廢止部分有關征地拆遷的市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 文號:津政令第46號
津政令第46號
《關於廢止部分有關征地拆遷的市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已於2011年12月19日經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黃興國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關於廢止部分有關征地拆遷的市政府規章
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以下市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
一、市政府規章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3號)
二、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
《關於簡化城市房屋拆遷許可程式的通知》(津政發〔2007〕52號)
《批轉市國土房管局關於加快市內六區分散住宅平房拆遷實施意見的通知》(津政發〔2006〕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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