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04.07.01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 頒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4.07.01
  • 實施時間:2004.07.01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根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和省政府要求,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廢止《大連市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的規定》等84件政府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見附屬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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