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通知》在2001.07.09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1.07.09
  • 實施時間:2001.07.09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確保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進一步推動我市依法行政,規範政府行為,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市政府對我市頒布實施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現決定對《廣州市物價管理暫行規定》等33件規章和《印發〈關於廣州市企業實行開支正常招待費用的暫行辦法〉的通知》等23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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