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2022年2月7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就《關於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信用監管十條新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 發布時間:2022年2月7日
內容解讀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局長陳學軍在會上介紹,此次上海率先打出信用監管組合拳,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縮短,指導支持相關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申請信用修復,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解除信用約束措施。自2021年9月1日以來,已有6739戶企業被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不良信用記錄可依法快速啟動信用修復程式
據介紹,上海市某藥品行業企業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其製劑為治療新冠肺炎方案用藥。因自建網站上存在“最先進”“唯一”“龍頭企業”等不實廣告用語,受到行政處罰,並依法將其處罰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對該公司的正常經營、招投標、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等方面影響嚴重,甚至屢遭一票否決。據悉,信用修復政策出台後,該公司可以第一時間向轄區市場監管部門諮詢、申請修復,並承諾今後一定更加重視內部管理,加強自我學習。
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若干措施》第3條“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滿6個月且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支持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申請信用修復”,依法快速啟動信用修復程式,在了解該企業失信行為已經糾正、失信行為不良社會影響基本消除等情況後,可以第一時間對其行政處罰記錄給予信用修復,提前停止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行政處罰信息。
陳學軍透露,上海根據《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建立完善了市場主體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提前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提前停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等多項信用修複製度。2021年9月1日以來,有6739戶企業被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建立完善多項信用修複製度
陳學軍指出,現在,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明確失信企業信用修復規則,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施相應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屆滿以外,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滿1年,且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中規定的義務、主動消除危害後果和不良影響、未再受到市場監管部門較重行政處罰的企業,指導支持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申請信用修復,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解除信用約束措施。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前期,在走訪、調研中,部分市場主體反映“被行政處罰後,失信信息的公示期較長”。在這次的《若干措施》中,充分考慮市場主體的實際需求,合理縮短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過去,根據相關規定,行政處罰信息的公示期一般為5年。現在,對僅受到警告的行政處罰信息不予公示;對受到通報批評或者較低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滿3個月即不再公示;對其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滿6個月(其中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滿1年)且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支持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申請信用修復。
突出對守信企業的正面激勵
信用監管已成為規範市場秩序、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信息歸集共享只是基礎,信用可‘用’,才能讓市場主體感到信用的重要性。”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在信用監管工作中對守信主體的正向激勵不夠的問題,市市場監管局在《若干措施》中豐富信用套用場景,突出了對守信企業的正面激勵。
如支持信用良好的企業參與政府質量獎的培育和申報,將“信用良好”作為申報上海市政府質量獎的重要考量因素,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申報組織則“一票否決”。積極推進“上海品牌”認證,實施“上海標準”標識制度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深入開展誠信計量示範社(街)區和誠信計量示範單位創建活動。支持訂餐平台集中展示餐飲服務質量評價結果,促進信譽良好“笑臉”企業提高消費者點單率。
同是,推行便企信用承諾制度。全面深化食品生產經營、工業產品生產、計量器具型式批准等市場監管領域有關行政許可、證明事項的告知承諾改革,通過“一網通辦”向社會公開。根據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確定告知承諾的適用對象,將信用信息充分運用到事項辦理過程中,對守信主體提供優先辦理、簡化程式等便利服務。在全市推行企業名稱申報承諾制,並在浦東新區實施承諾制註銷。
另據介紹,2021年,市場監管部門更加注重雙隨機抽查與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的統籌運用,全年共開展隨機抽查814次,檢查市場主體12.3萬戶次。目前,已初步形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若干措施》進一步明確差異化監管,提升企業感受度,對誠信經營者“無事不擾”、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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