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持續推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淮北市持續推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淮北市政府同意,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8日印發,本措施自2022年7月10日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北市持續推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8日
  • 實施時間:2022年7月10日
  • 發布單位: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提高建築業企業競爭力,推動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7部門《關於持續推進建築業發展的十二條意見》(建市〔2021〕23號)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實施產業能級“倍增行動”
(一)評定龍頭建築企業。評定信用良好、市場競爭力強、上年度產值超10億元的建築業企業為我市建築業龍頭企業。
(二)建立人才培育制度。全方位扶持龍頭企業人才引進和培育,制定龍頭企業領軍人才、精英人才、工匠人才特殊支持計畫,定期遴選能夠增強建築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領軍人才,集合各部門資源予以重點扶持。
(三)制定金融專項制度。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對龍頭企業開展免擔保、免抵押的信用貸款業務。引導金融機構積極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推動龍頭企業與金融機構深度合作,鼓勵建立建築業供應鏈金融平台。
(四)創新改革發展制度。鼓勵拓展資質,龍頭企業依法申請取得的我市審批許可權內相關類別的資質,允許向其全資控股子公司進行分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縣(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市場環境“最佳化行動”
(一)鼓勵做大。到2025年全市新增甲級(一級)施工總承包企業2家,力爭新增綜合(特級)施工總承包企業1家。對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首次由甲級升至綜合(一級升至特級)、乙級升至甲級(二級升至一級)的,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300萬元,獎勵資金按4:3:3比例分3年兌現。等級每提高一級獎勵一次,已獲得高等級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升級其他同等級或低級別總承包資質不重複獎勵。選擇1—2個縣(區)開展市級許可權內建築業企業資質委託審批試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對年度納統建築業產值首次超過2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50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30萬元、50萬元、8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超過10億元的,每增長10億元獎勵50萬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建築業企業與金融機構深度合作,持續提升建築業企業供應鏈金融服務水平,拓展建築業企業融資渠道。對信用良好的建築業企業承攬本市政府或國有投資項目,在銀行進行應收賬款保理融資時,可變更工程款監管賬戶,並出具相關應收賬款確認函。〔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鼓勵做強。房地產開發項目、工業項目選擇信用評價優秀建築施工企業作為項目總承包的,按照建築面積每1㎡給予建設單位10元獎勵。在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中,對選用信用評價優秀建築業企業作為開發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加5分信用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面向中小企業加大採購力度。強化採購人主體責任,加強採購過程管理。採購人在申報採購計畫時,對估算價在6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施工單項契約,對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勘察、設計、監理等單項服務契約以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的必須招標範圍內的招標代理、造價諮詢業務,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對400萬元以上的政府採購工程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預留不少於30%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在組織採購活動時,應當按照採購計畫預留份額,在採購檔案中註明該項目專門或者預留不少於30%份額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市財政局(國資委)牽頭,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各縣(區)政府、淮北高新區管委會、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做優。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項目,鼓勵建設方對承建獲得市級以上優質工程獎的建築業企業,給予適當獎勵。根據招標檔案要求在施工契約中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約定,對獲得“魯班獎”“詹天佑獎”“國家優質工程獎”“國家級安全標準化示範工地”的,按照工程契約價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獲得“華東杯”“黃山杯”“省級安全標準化示範工地”的,按照工程契約價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其他投資類建設項目可參照執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國資委) 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對建築業企業獲得國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工法或主導制定國家標準的企業、省級工法或主導制定省級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市科技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優秀建築業企業評選活動,評選“淮北市建築行業優秀企業”,由市政府給予表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拓展。對拓展域外市場的建築業企業,按本地新增納稅額的50%給予獎勵。〔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淨化市場。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負責加強標後履約行為監管,建立“交易市場”、“履約現場”兩場聯動機制,依法加強對串通投標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實施建築業信用評價,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監管,規範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建築市場行為,對發現的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線索移交。市城市管理局接到移交線索後應及時立案查處,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結果予以公開。(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鼓勵入駐。鼓勵外地綜合實力較強的高資質建築業企業到我市發展,具有施工總承包綜合(特級)、甲級(一級)資質的建築業企業,將總部遷入到我市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按4:3:3比例分3年兌現。〔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國資委)、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最佳化招標。在市域內對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項目(含各種形式工程總承包模式)招標投標活動中,使用建築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政府投資、國有資金占控股和主導地位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全面實行“評定分離”。招標人採用“評定分離”的房建市政工程,應建立完善定標機制和內控制度,將“評定分離”納入本單位“三重一大”審議事項範圍,對整個招標和定標過程負責。〔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各縣(區)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節能降碳“保衛行動”
(一)全面落實裝配式建築發展目標。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築全部採用裝配式建築,且裝配率應滿足《裝配式建築評價技術規範》(DB34/T3830-2021)安徽省裝配率計算規則的最低要求。鼓勵和支持房地產開發項目優先採用裝配式建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每年確定一定比例的民用建築,套用裝配式建造等新型建築工業化技術建設,並將新型建築工業化技術要求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條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裝配式建築全產業鏈發展。裝配式建築裝配率30%以上的,可按照技術複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裝配率超過50%的,在推廣試點示範階段可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支持大型建築業企業與裝配式部品件生產企業、設計院組成戰略聯盟,向生產、設計、施工、研發全產業鏈發展。支持本地企業向裝配式建築企業轉型,建築業企業在市域內承接裝配式建築項目,裝配率50%以上的,按每平方米 30 元給予獎勵,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 萬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財政局(國資委)、市經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頂格推進“攻堅行動”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推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定期調度,重要事項實行“一事一議”,統籌推進全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督查考核。將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對縣(區)、高新區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建立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加強督查考核,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督查考核辦(市政府督查考核辦)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其他方面
(一)本措施獎勵資金由受益財政按比例承擔。各縣(區)政府、淮北高新區管委會根據本措施和地方建築業發展情況,制定本地區建築業企業財政獎勵政策,測算獎勵資金規模,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並明確獎勵資金申報流程。
(二)享受本措施扶持政策的企業,建築業產值及地方所得須在企業註冊地申報。原則上經營獎勵不突破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
(三)本措施與其他檔案中同一類型扶持政策獎補標準不同的,按最高標準執行,不重複獎勵。
(四)本措施自2022年7月10日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屬檔案:淮北市推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和依據
為進一步加快培育和壯大建築業,增強我市建築業企業競爭力,推動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7部門《關於持續推進建築業發展的十二條意見》(建市〔2021〕23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建築業是我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近年來,我市建築業一直保持較高速度增長,在產業規模、企業效益、技術裝備以及建造能力方面不斷提高,成長為全市經濟成長的重要引擎,對拉動全市GDP增長起到重要支撐作用。但從總體上看,我市建築業還是存在規模不夠大、核心競爭力不夠強、外向度不夠、現代化步伐不快等問題,為此,2022年4月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持續推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問題。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措施》起草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做了大量調研工作,對省住建廳出台的上位規範性檔案和其他地市出台的扶持建築業發展政策檔案進行了認真研究學習,對我市建築業發展面臨的問題和存在的困難進行了認真分析,結合實際,起草形成了《措施》(初稿)。經充分徵求市相關部門、建築業企業意見,並通過公平競爭審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形成現在的《措施》,2022年6月2日,市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措施》。
四、工作目標
通過相關政策的引導支持,促進我市建築業企業不斷強化自身能力,高等級資質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本地市場占有率不斷提升,外埠市場開拓能力不斷增強,小微企業發展得到大力扶持,裝配式建築發展目標得到落實,建築市場規範、健康發展,建築業對全市經濟發展貢獻率持續加大。
五、主要內容
《措施》主要包括五個部分。一是扶持龍頭企業發展。從建立人才培育制度、制定金融專項制度、創新改革發展制度全方位扶持龍頭企業發展;評定我市建築業龍頭企業,對建築業發展形成示範效應和帶動作用。二是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從鼓勵企業資質升級、開拓市場、創建優質工程、外地優質企業入駐我市、推動與金融機構深度合作、加大中小企業採購力度、最佳化招標投標管理等方面做優做強我市建築業企業,全力扶持中小建築企業發展。三是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要求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築全部採用裝配式建築,鼓勵和支持房地產開發項目優先採用裝配式建築。裝配式建築裝配率30%以上的,可按照技術複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裝配率超過50%的,在推廣試點示範階段可採用邀請招標的方式;支持本地企業向裝配式建築企業轉型,鼓勵建築業企業在市域內承接裝配式建築項目。四是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從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強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方面淨化建築市場,創造健康建築市場環境。五是強化督促落實。成立淮北市推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強化督查考核,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六、創新舉措及亮點
一是提出實施產業能級“倍增行動”,把對優秀建築業企業的培育形成了體系,從人才、金融制度和資質升級方面全方位的給予支持。二是成立由市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從市級層面統籌推進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三是強化督查考核,增強縣區政府促進建築業發展的主動性。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強推進全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做好建築業產值統計,對入庫企業進行調度並作預估和總結,及時掌握企業產值情況,分析研判建築業發展形勢,確保年底完成建築業產值。
二是做好全市建築業企業質量、資質、經營市場的提檔升級,扶持升級一級、二級建築業企業,並繼續加強建築業企業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告知承諾審批事中事後監管。
三是開展建材市場深度調研,收集重點企業信息,建立“雙招雙引”項目庫,扶持本地建材企業綠色轉型升級,助力建築業“專精特新”發展。
四是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評價結果廣泛套用。建立淮北市預拌混凝土企業信用管理平台,實施差異化監管和執法檢查,將檢查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深入開展預拌混凝土企業標準化建設,對遷建、新建混凝土企業加強幫扶指導,引領預拌混凝土企業向綠色環保企業轉型升級。
五是繼續深入開展揚塵污染防治整治,推進揚塵防治標準化工地建設。貫徹落實《關於淮北市建築工程竣工備案查驗使用新型牆體材料的通知》,加強建材市場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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