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鄉村建設項目庫和任務清單管理的通知

《關於加強鄉村建設項目庫和任務清單管理的通知》是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發布的通知,於2024年3月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鄉村建設項目庫和任務清單管理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4年3月
  • 發布單位: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
通知發布,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通知發布

2024年3月,《關於加強鄉村建設項目庫和任務清單管理的通知》發布。

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鄉村振興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
建立鄉村建設項目庫和任務清單(以下簡稱“一庫一單”)是統籌推進鄉村建設的重要抓手。2023年以來,各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按照《鄉村建設項目庫建設指引(試行)》、《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指引(試行)》,紮實推進“一庫一單”管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也存在進度不夠平衡、編制不夠規範、協同不夠到位等問題。為加強“一庫一單”管理,務實有序推進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把握總體要求
加強“一庫一單”管理,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瞄準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目標,建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鄉村建設實施機制,精準對接需求,協同布局項目,集中推進建設,促進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統籌、建設統籌、項目統籌,提升鄉村建設實效。
在工作推進中,要堅持農民需要、可感可及,從農民民眾反映強烈的急難愁盼問題入手,聚焦小切口,集中力量抓好辦成一批抓得住能見效、民眾可感可及的實事。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綜合考慮地方經濟發展水平、文化和風土人情、財政可承受能力,分區分類實施,差異化推進。要堅持政府引導、農民參與,發揮政府在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政策支持等方面作用,組織動員農民參與村莊規劃、項目建設管護。要堅持穩紮穩打、循序漸進,先解決“有沒有”問題、再解決“好不好”問題,合理安排建設時序,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象,把好事辦好、辦穩妥。
二、實化細化任務清單
(一)列明任務清單基本要素。圍繞鄉村建設行動重點任務,各省市縣結合實際,按照《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指引(試行)》要求,列明任務清單,突出年度建設任務名稱、責任部門、建設目標、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建設規模、資金來源等基本要素,不強調面面俱到。列入清單的建設任務,需量化、實化、細化到縣。
(二)立足鄉級村級建設需求。村“兩委”根據農民需要和村莊規劃,聚焦農村公路、村內道路、供排水、可靠供電、燃氣下鄉、寄遞物流、通訊網路、垃圾污水及廁所糞污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托幼養老醫療設施等短板弱項,提出未來3—5年村級建設需求,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真實性、必要性、可行性審核後,向縣級人民政府提交鄉級建設需求。
(三)統籌編制縣級任務清單。各縣(市、區、旗)依據各級建設資金和鄉級建設需求,編制縣級年度任務清單,將建設任務細化到村、具體到項目。
三、完善項目庫管理機制
(四)規範項目入庫流程。健全部門共建、信息共享、統一設計、程式規範的項目庫管理機制,原則上按照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的程式確定入庫項目。縣級有審批許可權的相關主管部門優先對鄉級建設需求涉及項目進行論證評審,通過評審的優先納入鄉村建設項目庫。
(五)建立需求反饋流程。縣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等有關部門定期匯總項目儲備和立項情況,及時將項目入庫情況反饋鄉鎮、村,指導完善未能入庫的鄉級建設項目。
四、推動項目入庫應入盡入
(六)強化項目前期工作。縣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等有關部門加強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統籌,科學規劃布局建設重點和次序,指導鄉級村級合理提出建設需求,加大項目謀劃、儲備等服務力度,提升入庫項目質量。
(七)推動行業項目入庫。落實《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的“安排鄉村建設項目資金,原則上須從項目庫中選擇項目”要求,縣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與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等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確保擬使用鄉村建設項目資金的行業項目應入盡入。落實《鄉村建設項目庫建設指引(試行)》要求,鄉村建設項目庫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做好銜接。
五、發揮農民主體作用
(八)動員農民共議建設需求。鄉村建設項目應按照自下而上原則和“四議兩公開”的程式,由村民委員會組織農民充分討論後提出,通過全體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議定村莊需建設的主要事項,在村內公示後報鄉鎮人民政府。
(九)組織農民開展項目建設。根據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有關政策要求,對於依法可以不招標的村內道路、公共照明等技術要求簡單的小型設施項目,可依法依規由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接,採取直接補助、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有能力、有意願的農民開展建設。
(十)引導農民參與項目管護。村民委員會可委託村民、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代管公共基礎設施,戶屬設施由農戶承擔管護責任。可採用“門前三包”、黨員責任區、文明戶評選、積分制等方式,引導農民積極參與管護。
六、強化工作保障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部門要把“一庫一單”管理擺在鄉村建設促進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要求,加強部門協調,強化指導服務,推動市縣把建設項目統籌好、清單任務落實好。
(十二)加強跟蹤調度。各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部門要定期調度項目入庫、實施、完工情況,分析研判鄉村建設項目布局、投資結構和短板弱項,提出加強項目庫管理的意見建議。農業農村部將依託全國鄉村建設信息監測平台,通過實地調研、第三方監測等方式,跟蹤分析“一庫一單”建設成效。
(十三)加強典型推介。省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部門要深入總結“一庫一單”管理工作實施進展,積極探索“一庫一單”管理機制和工作模式,遴選推介一批典型做法,加大宣傳推廣力度,以點帶面推動工作提質增效。

內容解讀

其中提出,列明任務清單基本要素。圍繞鄉村建設行動重點任務,各省市縣結合實際,按照《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指引(試行)》要求,列明任務清單,突出年度建設任務名稱、責任部門、建設目標、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建設規模、資金來源等基本要素,不強調面面俱到。列入清單的建設任務,需量化、實化、細化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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