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細則

《上海市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細則(試行)》是為進一步落實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制度,強化部門協同,層層壓實責任,依據《鄉村建設項目清單管理指引(試行)》《上海市鄉村建設行動推進方案(2023-2025年)》,制定的細則。

2023年3月8日,上海市鄉村振興局、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布《上海市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細則(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細則
  • 發布單位:上海市鄉村振興局、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2023年3月8日,上海市鄉村振興局、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布《上海市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細則(試行)》。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目的意義)
為進一步落實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制度,強化部門協同,層層壓實責任,依據《鄉村建設項目清單管理指引(試行)》《上海市鄉村建設行動推進方案(2023-2025年)》,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市、區、鎮三級實行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堅持全面梳理、突出重點,堅持農民主體、補齊短板,堅持近細遠粗、分步建設,堅持程式規範、務實管用。
第三條 (責任分工)
市、區鄉村振興局、農業農村委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編制市、區兩級鄉村建設任務清單,依程式審定後由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鄉鎮政府組織編制本區域鄉村建設任務清單。
第四條 (清單內容)
鄉村建設任務清單應對照《上海市鄉村建設行動推進方案(2023-2025年)》,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編制,14項重點任務均應納入任務清單管理。主要內容包括任務名稱、牽頭部門、建設目標、建設內容、實施區域/地點和完成時間節點等基本要素。
第五條 (編制要求)
1. 中期建設任務清單。市鄉村振興辦依據本市鄉村建設行動推進方案,按照近細遠粗、分步建設的原則,統籌規劃確定今後1至3年鄉村建設任務(以下簡稱“中期建設任務”),制定市級中期建設任務清單。
2. 市級建設任務清單。市鄉村振興局、農業農村委依據中期建設任務,每年年初編制年度鄉村建設任務清單,明確建設目標、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任務細化到區。
3. 區級建設任務清單。各涉農區依據市級建設任務清單,結合本區實際,編制本區年度任務清單,建設任務細化到鎮,有條件的細化到具體項目。各涉農區應將年度任務清單與本區鄉村建設項目庫有效對接,對照中期建設任務,謀劃未來3年重點建設項目,漸次推進成熟項目儲備入庫,滾動實施建設。
4. 鎮級建設任務清單。各鄉鎮根據區級建設任務清單,編制本區域年度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細化到具體項目。
第六條 (建立台賬)
各涉農區科學安排鄉村建設時序,依據任務清單建立鄉村建設台賬,按月檢查調度任務推進情況,鄉村建設台賬應包括任務名稱、主要內容、責任部門、進展情況等。
第七條 (強化督導)
將任務清單完成情況納入鄉村振興考核,加強日常督查檢查,採取第三方評估、交叉考核、民眾滿意度調查等方式,檢查結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確保鄉村建設項目質量和實際效果。
第八條 (其他)
區鄉村振興局、區農業農村委可參照本細則,結合實際,制訂本區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具體措施。
第九條 (解釋部門和實施期限)
本辦法由市鄉村振興局、市農業農村委同市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