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廣東省教育廳、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發布《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對於專用存款賬戶出現單筆交易金額超過10%或者單個月累計支出金額超過50%的大額資金異動情況,及時發出預警信息,防範培訓機構跑路風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
  • 實施時間: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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