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實施細則》由成都市教育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
實施細則適用於成都市區域內面向中小學生從事學科類非學歷教育培訓的線下校外培訓機構,不適用於省教育廳審批的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線下非學科類、非學歷高等教育助考類校外培訓機構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實施細則
- 印發單位:成都市教育局等七部門
《成都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實施細則》由成都市教育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
實施細則適用於成都市區域內面向中小學生從事學科類非學歷教育培訓的線下校外培訓機構,不適用於省教育廳審批的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線下非學科類、非學歷高等教育助考類校外培訓機構可參照執行。
《成都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實施細則》由成都市教育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實施細則適用於成都市區域內面向中小學生從事學科類非學歷教育培訓的線下校外培訓機構,不適用於省教育廳審批的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線下非學科...
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實行屬地監管原則。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應全額納入監管範圍,包括本通知發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訓服務的預收費資金。各地可結合實際,採取銀行託管、風險保證金的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各地根據工作需要,分類明確...
各級發展改革、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對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淨化教育生態、維護教育公平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將其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任務,擺在突出位置,抓實抓好、抓出成效,堅決遏制培訓機構過度逐利行為,將降費減負目標落到實處。...
“雙減”工作的總體目標分為兩個方面。在校內方面,使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作業布置更加科學合理,學校課後服務基本滿足學生需要,學生學習更好回歸校園。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全面規範,學科類校外培訓各種亂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訓熱度逐步降溫。一年內使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
各相關部門應當將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是否納入資金監管情況,依法列入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和年審、年檢的範圍。金融監管部門依據工作職責,監督存管銀行的資金監管行為,督促存管銀行對進入專戶的預收費資金實施常態化監測,指導存管銀行在校外培訓機構授權的前提下,按要求向相關部門推送專戶信息。存管銀行對進入專戶的預收費...
切實維護學員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教監管〔2022〕4號)《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等國家和本市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檔案的有關規定,制定本...
《四川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檔案精神,深化非學科類...
本辦法所稱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是指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在經營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設定標準和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的表現。第四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統一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指導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信用監管工作。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
2022年1月,浙江省教育廳等四部門於印發了《浙江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內容解讀 設立預收費專用存款賬戶 機構自主在註冊地選擇一家銀行開設唯一的戶名為“單位名稱+預收費資金託管專戶”的預收費專用存款賬戶,專門用於收繳學員預付費用,並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機構總部不得劃轉、歸集分支機構預收費資金...
在如何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方面,《辦法》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確定由省級發改部門會同同級教育部門制定培訓費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培訓機構要在省規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二是科學制定...
成都教育和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發布《成都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定指導標準》,為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工作劃定“底線”和“紅線”,該被眾多主流媒體關注報導,為培訓業消費吃定心丸。各地舉措 北京市 2021年8月18日,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