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

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

《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是為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79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等檔案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1年12月23日印發,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 印發時間:2021年12月23日
  • 印發機關: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印發信息,辦法全文,收費標準,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印發《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及學科類線下培訓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公共服務局、綜合執法局: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辦傳〔2021〕55號)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79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和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線下校外培訓收費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本通知有效期5年。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辦法全文

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79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等檔案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我省取得辦學許可、登記為非營利性的校外培訓機構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線上、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收費行為。
第三條 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教育部門制定培訓費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培訓機構在規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並抄報當地發展改革、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
第四條 制定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親職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
學科類校外培訓政府指導價實行動態調整。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省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校外培訓收費政策和培訓成本變動等情況,適時對收費政策開展分析評估,根據評估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
第五條 培訓費標準分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兩類。線上培訓不分班型,線下培訓按班型分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種類型。
培訓課時費以標準課程時長為單位核定。標準課程時長,線上為30分鐘,線下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
第六條 培訓成本包括培訓機構人員薪酬、培訓場地租金、宣傳費、研發費用(課件研發)、固定資產折舊費以及其他費用。嚴格審核成本。其中,培訓機構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應正常合理,不得高於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教育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0%;培訓場地租金和固定資產折舊費等,應當根據學科類校外培訓實際利用時長等因素,按合理方法和公允水平分攤核算;宣傳費按不超過學科類校外培訓銷售收入的3%據實核算。
第七條 培訓費按標準課時計收,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三個月或60個課時的費用。
第八條 參加培訓的學生因故申請退學,培訓班開課之前申請的,培訓機構應退還交納的全部培訓費;培訓期間申請退學的,培訓機構應退還剩餘課程學費。
第九條 培訓機構要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等制度,完整準確記錄線上、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各項成本和收入,以及培訓人次、課時量、教師數量等經營情況。培訓機構要於每年6月底前,按屬地管理原則,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及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及關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分別報送當地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
培訓機構要通過網站、收費場所、線上應用程式、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
第十條 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契約(示範文本)》,嚴格履行契約義務,規範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各地市場監管、教育、發展改革等部門,要依職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要依法嚴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
第十一條 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高中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參照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職責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收費標準

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的收費標準
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
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的收費標準

內容解讀

《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和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的政策解讀
近期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和《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線下行為培訓收費標準》(簡稱《標準》),現對《辦法》和《標準》解讀如下:
一、《辦法》和《標準》出台的背景、依據和目的
近年來,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發展迅速,備受家庭和社會的廣泛關注,同時也因為收費高、上漲快、標準不合理,以及背後的資本過度湧入和機構無序擴張,導致學生家長經濟負擔加重和社會焦慮感加劇。為此,今年7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對“雙減”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明確要求強化培訓收費監管,要“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下發了《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79號),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制定的許可權、定價原則、標準分類辦法、成本範圍及規範監管措施進行了明確規定,並要求各地要於2021年底前出台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明確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以及具體實施時間。
為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意見》,今年9月18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依據中央、國家部委和省上述檔案精神和要求,為規範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減輕學生家長校外培訓經濟負擔,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在反覆深入調研,廣泛開整成本調查和多方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辦法》和《標準》。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在如何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方面,《辦法》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確定由省級發改部門會同同級教育部門制定培訓費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培訓機構要在省規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二是科學制定收費標準。明確制定培訓收費標準遵循的原則,要求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親職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規定了成本的構成和主要指標審核的原則,為防止培訓人員工資過高或場地租金、固定資產分攤不合理導致培訓成本不合理,明確規定:嚴格成本審核,培訓機構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應正常合理,不得高於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教育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0%;培訓場地租金和固定資產折舊費等,應當根據學科類校外培訓實際利用時長等因素,按合理方法和公允水平分攤核算;宣傳費按不超過學科類校外培訓銷售收入的3%據實核算。
三是明確了學科類校外培訓標準的統一分類辦法、標準課時時長、收費規定和退費具體辦法。規定:培訓費標準分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兩類。線上培訓不分班型,線下培訓按班型分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種類型;標準課程時長,線上為30分鐘,線下為45分鐘;培訓費按標準課時計收,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三個月或60個課時的費用;學生因故申請退學,培訓班開課之前申請的,培訓機構應退還交納的全部培訓費,培訓期間申請退學的,培訓機構應退還剩餘課程學費。
四是強化信息公開。為便於公眾知情和監督,要求培訓機構要通過網站、收費場所、線上應用程式、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為加強監管,要求培訓機構要於每年6月底前,按屬地管理原則,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及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及關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分別報送當地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
五是加強培訓機構收費行為監管。要求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契約(示範文本)》,嚴格履行契約義務,規範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同時,要求政府職能部門要依職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要依法嚴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
三、《標準》制定的原則
標準的制定以國家“雙減”總體目標即“學生校外培訓負擔、親職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有效減輕、3年內成效顯著,人民民眾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為總目標要求。具體遵循的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充分體現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親職教育負擔為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學合理制定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著力推進降標減負,促進教育公平正義。二是堅持依法定價。嚴格把握收費管理政策,認真履行定價程式,確保收費管理政策合法合規。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將學科類校外校訓收費納入我省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落實分類定價管理要求,區分線上、線下和不同班型,分別制定差別化收費標準。制定基準收費標準以平均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和學生家庭經濟承受能力。三是堅持規範管理。健全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構建以行政監管為主、社會多方參與的多元化監管,以收費標準為主、兼顧收費行為的內容監管,以事前公示、事中監督、事後評估相結合的全流程監管,切實規範培訓收費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環境。
四、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基準標準和浮動幅度
因城市和農村培訓機構成本和居民收入差異較大,所以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線下校外培訓收費基準標準按設區市市區和設區市市區以外兩類區別制定,每類又按班型分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種標準。對應的具體標準分別為每生每課時(每課時45分鐘)設區市市區40、30、25元,設區市市區以外28、22、15元,上浮最高10%,下浮不限。具體培訓標準由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按照規定的分類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自行確定。
根據成本調查數據測算高中學科類培訓成本為義務教育階段培訓成本的1.3倍,所以《標準》規定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線下高中學科類培訓收費標準按照1.3的係數折算參照執行。
因我省無註冊的線上中國小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所以《標準》只規定了線下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基準標準和浮動幅度。
五、《辦法》和《標準》出台的作用和意義
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全周期全方位推進,防止“按下葫蘆浮起瓢”。《辦法》聚焦收費監管這一核心問題,從政府指導價統籌管理到基準收費標準的制定與調整,到強化收費信息公開,再到收費行為監管,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全過程無縫監管,既充分考慮到培訓機構人員薪酬、培訓場地租金、宣傳費、研發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以及其他費用等培訓成本的合理成分,也對標準不清晰、信息不透明、宣傳不真實等違法違規現象築起了“防火牆”。體現了收費監管的系統思維和綜合治理理念。《標準》的制定有效遏制了培訓市場漫天要價和培訓機構野蠻生長的亂象,有利於淨化教育生態。《辦法》和《標準》的出台,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通過有效手段進行綜合監管,有利於遏制培訓機構過度逐利行為,促進其公益屬性的回歸;有利於降低過高的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切實減輕學生親職教育支出經濟負擔;有利於增強校外培訓收費透明度,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有利於促進校外培訓機構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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