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

校外培訓

校外培訓,是指在中國小校以外,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非學歷教育培訓,包括課餘時間向學生進行品德教育,普及科學技術、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的知識,培養實際操作技能、技巧,以利於發展他們多方面的興趣、愛好、特長以及智力和創造才能而開展的培訓。校外培訓是學校教育的補充,不可以也不能替代學校教育

2023年9月,教育部頒布《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將於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校外培訓
  • 外文名:off campus training
  • 培訓性質:非學歷教育培訓
  • 培訓對象:中小學生
市場發展,培訓機構,服務對象,培訓性質,有效疏導,立規定則,“雙減”意見,合規發展,收費監管,行政處罰,隱形變異培訓,地方法規,家長應知,培訓作用,是否參加,如何選擇,教師資質,場所安全,法律意識,整治工作,

市場發展

培訓機構

主詞條:校外培訓機構
校外培訓機構,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其他組織或個人,依法取得辦學許可證和法人登記證,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中小學生開展文化教育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
校外培訓機構分為學科類培訓機構和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兩類。這兩類培訓機構,國家對其師資力量、培訓內容、廣告宣傳、培訓契約、公示制度和收費、安全管理均有明確規定。

服務對象

校外培訓的服務對象都是中國小,主要是對中小學生開展學科知識培訓和藝術、體育等特長進行訓練。

培訓性質

學校是教育的主陣地,學生主要是通過學校學習各種文化知識,實現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校外培訓是學校教育的補充,不可以也不能替代學校教育。

有效疏導

有效疏導學生家長培訓需求,應在規範校外培訓的同時,推進中高考制度改革,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並扭轉將教育分層、學校分三六九等的做法。此外,要切實把職業教育建設成與普通教育平等發展的類型教育,推進公共教育資源均等化配置,推進高中教育多樣化發展。這樣才能疏堵結合,讓“雙減”真正起到減輕學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成效,緩解全社會的教育焦慮。

立規定則

“雙減”意見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雙減”——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雙減”工作。“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寫進了黨的百年歷史決議。《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提出,要加大“教育培訓”等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雙減”意見》多處強調要加強校外培訓執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依規嚴懲重罰校外培訓違法行為,形成警示震懾。

合規發展

2022年3月3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公告,旨在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行為,有效防範培訓質量不高、價格肆意上漲、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保護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行業發展。並規定了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從業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
2022年2月,教育部、中央編辦、法務部聯合發布《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意見》強調,建立完善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終身禁入機制,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該《意見》包括:總體要求、健全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現有機制、強化教育行政部門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職責、增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力量、提高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能力和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保障等六方面內容。

收費監管

2021年10月,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旨在貫徹落實“雙減”政策,就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作出進一步部署,嚴防妥處“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
校外培訓機構和校外託管機構收費均應控制在政府指導價範圍內並按照規定程式進行報備審批,且必須在銀行開戶,接受銀行對培訓資金和經費的有效監管。

行政處罰

2023年9月,教育部頒布《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將於2023上10月15日起施行。對校外培訓行政處罰立規定則,旨在加強校外培訓監管,使校外培訓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
《辦法》提出了校外培訓行政處罰總體要求。規定適用對象為面向社會招收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違法開展校外培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要求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引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訓違法行為,營造有利於學生成長成才的良好環境。
辦法明確了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的情形,列舉了3種隱形變異行為,並設定兜底條款,規定了警告直至10萬元以下罰款的法律責任。
辦法提出,對中國小在職教師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隱形變異培訓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表示,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隱形變異開展校外培訓等問題仍然存在,損害民眾合法權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明確了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的情形,列舉了“轉線上”“轉地下”“換馬甲”等3種隱形變異行為:
“轉線上”:通過即時通信、網路會議、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償開展校外培訓的“轉線上”行為;
“轉地下”:利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有償組織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校外培訓的“轉地下”行為;
“換馬甲”:以諮詢、文化傳播、素質拓展、競賽、思維訓練、家政服務、親職教育指導、住家教師、眾籌私教、遊學、研學、冬夏令營、託管等名義有償開展校外培訓的“換馬甲”行為。

地方法規

2023年8月30日,陝西十五部門印發《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實施方案》。

家長應知

培訓作用

家長應正確看待校外培訓作用。學生全面發展的根本原因在於自身的進取心和求知慾,在於家長的精心呵護與傾情陪伴,在於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的發揮。各位家長要正確看待校外培訓作用,不焦慮、不盲從、不攀比、不跟風,積極配合學校和老師共同促進孩子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是否參加

並不是每一個孩子都需要參加校外培訓,父母一味地給孩子報校外培訓班,可能增加孩子的心理壓力,還影響正常的生活學習節奏。因此,報名前,家長應尊重孩子意願,充分考慮孩子的實際情況,並與孩子進行深入細緻地溝通,再確認是否需要報名。

如何選擇

1.家長應選擇已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的合規機構進行培訓。必須選擇有合法手續和資質(即辦學許可證和法人證書“兩證”齊全)法人培訓機構或託管機構,謹防上當受騙。
2.家長應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可在各大套用商店下載)進行實名制選課、交費、消課、投訴。
3.校外培訓收費時段應與教學安排協調一致。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
4.學生參加培訓服務時,家長一定要索取兩個憑證:一是法人簽字蓋章的培訓契約(協定)或託管服務契約(協定);二是有效收款收據(提倡將款項直接通過掃碼繳入銀行賬戶)。
5.認真簽訂契約。規範的契約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請各位家長務必要與培訓機構簽訂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契約(示範文本)》(2021版),不要簽訂其他不規範契約文本。

教師資質

核驗教師資質。培訓前,家長要核實培訓機構的授課人員是否具備該課程所需的職業資格證書,必要時可以要求培訓機構出示從業人員無違法犯罪的證明。

場所安全

檢查場所安全。報班前,家長要實地考察培訓機構的辦學場所,選擇場地寬敞、設施齊全、消防通道暢通等有安全保障的培訓機構。

法律意識

家長提高法律意識,拒絕參加違規校外學科培訓,如果發現身邊有校外培訓機構、其他類型組織或個人正在從事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應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門舉報。
1.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是民辦教育促進法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
2.未經審批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存在培訓環境安全風險、培訓內容“超標超綱”違背教育規律風險、從業人員侵害學生風險、“退費難”風險等各種隱患,極易損害家長權益和學生身心健康。

整治工作

截至2018年11月15日,全國2963個縣(市、區)已啟動專項治理整改工作,其中1247縣(市、區)已基本完成專項治理整改任務,縣(市、區)完成率42.09%。全國共摸排校外培訓機構401050所,存在問題機構272842所,現已完成整改163203所,完成整改率59.82%。
自2021年“雙減”改革實施以來,校外培訓治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根據教育部發布的數據,截至2022年10月,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培訓機構數量由原來的12.4萬個壓減至4932個,壓減率96%,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原來的263個壓減至34個,壓減率87.1%。
2023年9月,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表示,“雙減”改革實施兩年以來,校外培訓治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隱形變異開展校外培訓等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個別機構“捲款跑路”問題仍零星發生,人民民眾合法權益仍不時受到損害,迫切需要健全校外培訓法律制度,明確執法責任、執法許可權、執法依據等,提升校外培訓執法規範化、法治化水平,讓違法者付出代價,讓合規者受到保護,保障“雙減”改革不斷取得實效。
2023年11月29日,教育部在山東青島召開首次全國校外培訓行政執法工作現場會。會議指出,黨中央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作出“雙減”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良心的行業不能變成逐利的產業,要依法管理校外培訓機構。會議強調,“雙減”工作具有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要不斷強化校外培訓法治思維,著力發揮法治在校外培訓治理中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使校外培訓在法治軌道上運行。要依法規範校外培訓行業秩序,推動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堅決打擊“劣幣驅逐良幣”,使校外培訓回歸“良心的行業”。會議要求,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堅決將黨中央“雙減”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健全校外培訓執法體系,推動完善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各部門分工負責的聯合執法機制,切實增強執法力量,廣泛凝聚執法合力。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開展校外培訓執法,堅持過罰相當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要強化校外培訓執法監督,完善掛牌督辦機制、公開通報機制、統計報告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層層壓實執法責任,既強化對處罰過程中濫用、超越職權等違法行為的監督,又督促執法機關積極履行職責,對違法行為“亮劍執法”,不折不扣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久久為功推進“雙減”政策落地見效,依法守護孩子快樂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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