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

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涉及眾多部門職責,市場監管、網信、公安、體育、文化和旅遊及其他相關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各自職責內,對涉及校外培訓的問題進行單獨或聯合監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
  • 涉及部門:市場監管、網信、公安、體育、文化、旅遊
簡介
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涉及眾多利益群體,涉及眾多部門職責,必須由各地黨委和政府高位統籌、各部門通力合作,才能確保高效執法、形成震懾。
2022年,教育部、中央編辦、法務部聯合印發首個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專門檔案《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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