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2年1月,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與省司法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與省司法廳
主要內容,內容解讀,

主要內容

《意見》要求,相關部門要遵循調解工作規律,加強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捷的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機制,提升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質效;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依法依規、快速有效化解智慧財產權糾紛,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和司法行政機關統籌指導、全省各方力量廣泛參與的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格局;各市(區)要積極推動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向工業園區、開發區、自貿試驗區和產業集聚區等重點區域延伸。
《意見》指出,相關部門要統籌推進全省智慧財產權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各類智慧財產權專業機構作用,創新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組織形式和工作模式,推動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向縱深發展。各市(區)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司法行政機關要將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信息溝通、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提煉經驗做法,推進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建設。
《意見》明確,到2025年,制度完善、組織健全、規範高效的全省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體系基本建成;省內智慧財產權糾紛易發多發的重點區域和行業領域實現調解工作全覆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調解工作在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中基礎性作用充分顯現。

內容解讀

《實施意見》圍繞加強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組織建設、調解機制建設、調解業務能力建設、調解工作保障等四個方面提出13項具體工作任務,進一步明確了我省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總體目標以及如何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
調解作為完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重要一環,為促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重要作用。近年來,省知識產權局與省法院、省司法廳等部門強化溝通協作,共同推動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成立了黑龍江省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委員會,為我省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提供更為及時、便捷、高效的糾紛選擇途徑,並推進各地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成立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組織。與省法院共同推進智慧財產權糾紛線上訴調對接機制,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及相關調解組織進駐人民法院調解平台,2021年共受理人民法院委託的線上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案件106件,調解成功61件。
下一步,省知識產權局將組織全省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深入貫徹落實《實施意見》,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智慧財產權領域矛盾糾紛中的“分流閥”作用,推動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進一步提高我省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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