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

2020年5月27日,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2020年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強調加強網際網路侵權假冒治理,嚴厲打擊線上銷售侵權假冒商品、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落實網路交易平台主體責任,建立完善長效治理機制。加快網路信息內容執法體系建設,全面清理整治網上涉侵權假冒違法違規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0年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27日
  • 發布單位: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檔案解讀,檔案全文,

檔案解讀

《要點》對2020年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偽劣工作作出安排,涉及7方面、35項任務。一是深化重點領域治理和產品監管。加強網際網路、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進出口環節侵權假冒治理,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強化重點市場、重點產品、寄遞環節監管。二是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商標專用權及其他商業標識權益保護,加強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打擊假冒專利行為,嚴格著作權和地理標誌保護,強化植物新品種保護和林草種苗市場監管,持續推進軟體正版化,健全無害化銷毀,查處侵權假冒涉稅案件。三是嚴懲侵權假冒違法犯罪。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全面履行檢察職能,深入推進司法保護,依法加強侵權假冒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案件審判工作。四是推進法規制度建設。推動完善法律法規,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完善兩法銜接,健全考核評價機制,推動區域協作聯動。五是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強化市場主體責任,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最佳化企業智慧財產權服務,不斷強化維權援助,持續開展教育引導。六是深化對外交流合作。深入開展多雙邊交流合作,大力加強跨境執法協作,支持企業開展海外維權。七是推進業務能力建設。提升專業水平,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系統性宣傳。

檔案全文

2020年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
  做好2020年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中辦發〔2019〕56號)要求,堅持依法治理、打建結合、統籌協作、社會共治原則,推進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執法聯動,依法嚴厲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行為,不斷最佳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一、深化重點領域治理和產品監管
  (一)加強網際網路侵權假冒治理。加強網路市場監管,以服裝鞋帽、婦幼用品、老年用品、家用電器、消費類電子產品、汽車配件、數碼產品、裝飾裝修材料、食品、化妝品等消費品為重點,嚴厲打擊線上銷售侵權假冒商品、虛假廣告、虛假宣傳、刷單炒信等違法行為。深入推進查辦電子商務領域產品質量違法案件,加大重點時段抽查和打擊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林草局、郵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打擊網路侵權盜版,組織開展“劍網2020”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視聽作品、電商平台、社交媒體、線上教育等領域存在的侵權盜版行為,著力規範網路遊戲、網路音樂、知識分享等平台的作品傳播秩序。強化對大型網站著作權重點監管。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網際網路企業監管,繼續加強網站備案、網際協定地址(IP位址)、域名等基礎管理,完善違法違規網站處置流程,嚴格網路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規則備案管理。指導和督促網際網路企業特別是網路交易平台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完善長效治理機制。加快網路信息內容執法體系建設,全面清理整治網上涉侵權假冒違法違規信息。(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研究編制電商平台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管理標準,建立健全治理電子商務平台侵權盜版制度。(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治理。加強農村假冒偽劣商品治理,從生產源頭、流通渠道、消費終端多管齊下,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淨化農村市場環境。(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林草局、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集中開展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化肥、農藥、農膜、農機及其配件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高法院、高檢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進出口侵權假冒治理。開展“清風”“龍騰”行動,聚焦“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統籌進出口雙向監管,嚴厲打擊跨境制售侵權假冒商品違法犯罪行為。加強中歐班列陸路運輸進出口商品和跨境電子商務商品監管,強化進出口高風險貨物和重點航線監控。加強對生產企業及輸出日用品、機電產品、電子產品等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大型專業市場監管,強化國際展會、交易會智慧財產權服務和保護。加強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充分發揮駐外經商機構和貿促會駐外代表處職能作用,加強對外溝通協調和對境外中資企業、商戶服務與教育引導。依法加強跨境寄遞監管。推動企業加強境外售後服務、淨化產品分銷渠道。(中央宣傳部、公安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依法查處侵犯商業秘密、商標惡意搶注和商業標識混淆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打擊商標專利侵權假冒、網路盜版侵權等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開展外商投資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調查。(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中央宣傳部、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林草局、知識產權局、高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重點市場監管。對侵權假冒案件多發、問題較多、影響惡劣的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貿市場,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者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落實市場開辦主體責任。(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中央宣傳部、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嚴格寄遞環節監管。宣貫落實《郵政業寄遞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寄遞企業嚴格落實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在收寄驗視環節加強對各類侵權假冒商品查驗力度,嚴格落實郵件快件實名收寄相關要求,加強和規範郵件快件安全檢查,嚴防各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流入寄遞渠道。(郵政局負責)
  (七)嚴格重點產品監管。圍繞事關生命健康、財產安全重點產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堅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用品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領域廣告監管,嚴肅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市場監管總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加大案件查處力度。開展違法違規經營使用醫療器械專項整治,在《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實施後,開展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市場監管總局、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組織開展消毒產品國家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通報違法企業和不合格產品;推進消毒產品網上備案巡查機制,加強案件查處力度。(衛生健康委負責)依法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鉛蓄電池行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生態環境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車用燃油監管,重點加強車用汽柴油質量監管,嚴肅查處生產、銷售假劣車用油品、不達標車用尿素以及柴油車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行為,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煉油廠和加油站點。(公安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
  (八)加強商標專用權及其他商業標識權益保護。組織開展“鐵拳”專項行動。以涉外商標、老字號註冊商標為重點,依法從嚴從重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指導加強商標權行政保護,遏制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在企業名稱登記管理中加強對企業名稱權和商標權保護。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制定出台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打擊假冒專利行為。針對電子商務、高新技術等重點領域,以及展會、進出口等重點環節,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深化重點領域專利行政執法,加大對假冒專利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嚴格著作權保護。開展著作權專項整治,完善跨地區、跨部門執法協作,集中查處一批侵權盜版大案要案。組織開展“秋風2020”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線上線下銷售非法盜版出版物行為。加強印刷複製發行行業監管,建立印刷複製暨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風險防控體系,開展網路出版物發行治理。深入開展著作權保護預警工作,加強對春晚節目、院線電影的專項保護。舉辦網路著作權保護與發展大會,規範著作權秩序。(中央宣傳部牽頭,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信辦、高法院、高檢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執法力度,深入開展網路表演、網路音樂、網路動漫市場規範整治行動,嚴查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文化和旅遊部牽頭)
  (十一)加強地理標誌保護。健全地理標誌保護體系,加強重點領域地理標誌保護監管,嚴肅查處侵權假冒地理標誌行為。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建立地理標誌保護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植物新品種保護和林草種苗市場監管。加大侵犯植物新品種權、假冒植物新品種及制售假冒偽劣種子種苗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農、林業植物新品種侵權行為。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推動追溯管理實施,加強重點環節、重點地區、重點主體監管。以林草重點工程和種苗交易市場為重點,開展全國林草種苗質量抽查和“雙隨機”檢查,加強林草種苗生產、使用全過程監管。(農業農村部、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持續推進軟體正版化。加強軟體資產管理,擴大聯合採購範圍,鞏固政府機關、中央企業和金融機構軟體正版化成果。推進省屬國有企業及重要行業軟體正版化。推進政府機關軟體正版化督查全覆蓋,加大企事業單位檢查力度。聘用合格的第三方開展軟體正版化工作檢查,公布檢查結果。推進軟體正版化與信息化建設相融合。(中央宣傳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管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健全無害化銷毀。加大侵權假冒商品無害化銷毀力度,健全規範侵權假冒商品銷毀登記、保管、審批、執行、監督等程式,完善侵權假冒商品銷毀主管部門與生態環境部門的信息共享與通報機制,確保應銷毀盡銷毀。指導各地公布並定期更新本地具有環境無害化銷毀能力的單位名錄。(生態環境部牽頭,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組織開展侵權盜版及非法出版物銷毀活動。(中央宣傳部負責)協調組織各地定期開展無害化銷毀。(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
  (十五)查處侵權假冒涉稅案件。加強侵權假冒涉稅案件線索移交,嚴肅查處相關稅收違法行為,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領域稅收專項整治,強化侵權假冒懲治效果。(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懲侵權假冒違法犯罪
  (十六)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完善情報導偵,強化線索研判和集約打擊,提升與行政執法和行業監管部門協作效能。聚焦民生、涉外、公共安全領域,圍繞重大、惡性案件,組織專案打擊行動。深入開展打擊食藥環和智慧財產權“崑崙2020”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侵權假冒犯罪。(公安部負責)
  (十七)全面履行檢察職能。重點辦理一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侵權假冒犯罪案件,加強對重點案件、新型案件的研究指導和督辦。持續深入推進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通過立案監督、檢察建議、糾正違法、抗訴等多種方式,加強法律監督。(高檢院負責)
  (十八)深入推進司法保護。依法加強侵權假冒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案件審判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改革,進一步推動智慧財產權專業審判機構在全國範圍內合理布局。依法嚴厲打擊重複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依法適用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懲罰性賠償,依法從嚴懲處侵權假冒犯罪行為。(高法院負責)
  四、推進法規制度建設
  (十九)推動完善法律法規。推進保護智慧財產權和打擊侵權假冒相關立法工作,推動制定修訂著作權法、專利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快相關司法解釋、政策起草制定工作。(法務部、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網信辦、林草局、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高法院、高檢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侵權假冒領域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將侵權假冒處罰等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依法依規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分別牽頭)推動優勢徵信機構整合歸集侵權假冒和產品質量信息,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對政府採購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的曝光和懲戒,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市場主體行為,維護政府採購市場秩序。(財政部負責)加強快遞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郵政局負責)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信用監管。(知識產權局負責)
  (二十一)推進完善兩法銜接。深化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銜接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發揮全國打擊侵權假冒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系統作用,進一步規範案件信息管理和套用。(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高檢院牽頭,中央宣傳部、公安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林草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高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健全考核評價機制。繼續將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活動納入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最佳化考核評價指標,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對侵權假冒長期高發地區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整改。(中央政法委、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分工牽頭)
  (二十三)推動區域協作聯動。總結推廣京津冀、長三角、泛珠三角、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地區經驗做法,加大省際間執法協作指導力度,擴展區域協作範圍,建立健全跨區域跨部門聯席會議,推動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執法協作。(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中央宣傳部、公安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林草局、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高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二十四)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依法及時公開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完善案件信息公開管理制度。加強對打擊侵權假冒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情況通報和考核評價。(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中央宣傳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林草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強化市場主體責任。指導督促市場主體自查自糾、自我承諾、自我管理,杜絕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提升市場主體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意識,加大維權力度。鼓勵電商平台加強與權利人合作,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林草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支持相關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開展行業研究、權益維護、信用評價等工作。推動建立打擊侵權假冒行業數據資源管理體系,為政府加強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培育發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鼓勵第三方機構參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
  (二十七)最佳化企業智慧財產權服務。引導律師等法律服務工作者積極參與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服務水平。(法務部牽頭,中央宣傳部、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智慧財產權糾紛仲裁調解組織建設,發展專業化、職業化調解員隊伍。(法務部、中央宣傳部、知識產權局、貿促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對相關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的管理,規範執業行為。(法務部牽頭,中央宣傳部、知識產權局、高法院、高檢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不斷強化維權援助。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快速反應機制,整合各類舉報投訴連線埠。深化維權援助服務機制建設,加強對大型展會、重大活動維權援助服務。完善境外展會維權援助機制,建立境外展會快速維權與境內維權援助工作聯動機制。(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持續開展教育引導。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將打擊侵權假冒法治宣傳納入普法責任清單;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實施有效引導。組織專家訪談、媒體解讀,提升消費者消費維權意識。(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中央宣傳部、法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對外交流合作
  (三十)深入開展多雙邊交流合作。開展經貿領域智慧財產權議題的雙邊磋商談判與對話交流,深入實施中歐智慧財產權合作項目。(商務部牽頭)積極推動與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合組織、金磚國家、“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打擊侵權假冒合作。(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化打擊侵權假冒領域司法保護國際交流合作,推動完善國際治理規則。(高法院、高檢院負責)利用多雙邊工商合作機制,推動打擊侵權假冒領域國際交流。(貿促會負責)定期舉辦與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溝通會,加強信息交流。(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三十一)大力加強跨境執法協作。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完善涉外智慧財產權執法機制,加強跨境執法協調和重大案件督辦。(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深入推進國際刑事執法合作,圍繞重點案件開展跨國聯合執法行動。(公安部負責)深化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國際合作,部署開展跨國海關聯合執法行動。(海關總署負責)
  (三十二)支持企業開展海外維權。加強智慧財產權預警和維權援助信息平台建設,推動形成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網。(商務部牽頭)加強海外信息服務平台建設,開展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繼續在海外重點展會設立中國企業智慧財產權服務站,為企業“走出去”服務。完善境外展會防侵權管理體系,提升管理智慧財產權和應對糾紛能力。組織開展中國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調查。(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商務部、知識產權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業務能力建設
  (三十三)提升專業水平。開展業務培訓,加強業務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提升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辦案能力。(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公安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林草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智慧財產權審判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高法院負責)培養一批專家型智慧財產權檢察人才。(高檢院負責)
  (三十四)運用信息化手段。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強技術監測平台建設,探索實行“網際網路+監管”模式,提升侵權假冒違法犯罪線索發現、收集、甄別、追溯及處置能力。完善統計制度,推進執法數據統計套用,加強形勢分析研判。(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林草局、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五)加強系統性宣傳。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力宣傳打擊制售假冒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用品違法犯罪行為;圍繞重要時點,開展豐富多彩專題宣傳活動,製作發放多語種外宣品;組織中外媒體現場集中採訪,集中報導展示工作成效,講好保護智慧財產權、打擊侵權假冒“中國故事”。(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牽頭,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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