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方案

文化部關於印發《全國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

文市發〔2010〕36號

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貫徹全國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溫家寶總理重要講話精神,文化部決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

現將《全國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並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方案
  • 發布文號:文市發〔2010〕36號
  • 發文日期: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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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關於印發《全國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
文市發〔2010〕36號
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貫徹全國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溫家寶總理重要講話精神,文化部決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
現將《全國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並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檔案內容

全國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方案
近年來,各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嚴厲打擊侵權盜版,深入整治市場秩序,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應當看到,網路文化等領域侵權盜版現象仍十分嚴重,侵權盜版方式不斷發生變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形勢依然嚴峻。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貫徹全國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溫家寶總理重要講話精神,文化部決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工作目標和重點
通過整合文化市場執法資源,集中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一批重大案件,移送一批侵權盜版分子,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取締一批違法經營網站,有效遏制文化娛樂、網路文化等領域的侵權盜版行為,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長效機制,為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開展專項行動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打防結合、務求實效。以打擊網路遊戲、網路音樂、網路動漫、電子遊戲及卡拉OK歌曲等的侵權盜版行為為重點內容,以環渤海、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為重點地區,以歌舞娛樂、遊藝娛樂、網路文化為重點領域,以社會反響較為強烈的典型案件為重點抓手,全面加大執法力度,有效遏制侵權行為,大力淨化市場環境。
工作任務
此次專項執法行動分動員部署、組織實施、總結檢查等三個階段,重點完成以下工作任務:
(一)打擊網路遊戲“私服”、“外掛”。按照《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堅決取締未經批准,私自架設伺服器,提供外掛程式,擅自從事網路遊戲上網運營、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發行或交易等違法網路遊戲經營活動的網站;重點查處含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網路遊戲及進行格調低俗宣傳推廣的網路遊戲。
(二)清理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對使用非法出版、生產或者進口的音像製品,播放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或螢屏畫面,或者擅自與境外曲庫聯接的歌舞娛樂場所,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從重處罰。
(三)嚴查侵權盜版網路音樂。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堅決取締未經批准或備案,擅自提供網路音樂試聽、下載、播放等服務的網站;重點查處未經批准擅自進口網路音樂,或者提供含有未經審查或備案、色情暴力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網路音樂的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清查違法動漫遊戲產品。加大對動漫遊戲展會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含有侵權盜版、色情暴力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動漫遊戲產品;全面清理動漫遊戲產品製作、發行及集中經營場所,重點查繳列入黑名單的違法動漫遊戲產品。
(五)查處假冒偽劣美術品。加強美術品進口環節及集中經營區域管理,嚴肅查處經營假冒、盜用他人名義美術品的經營單位;對經營含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美術品的,依法沒收作品及違法所得,從重予以處罰。
(六)嚴打假唱假演奏。按照《文化部關於建立預防和查處假唱假演奏長效機制維護演出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省會城市於2010年12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重點監控的演出場所和演出類型;對重點演出活動,要採取技術手段進行現場監測,有效預防假唱假演奏行為。
(七)排查網咖影視伺服器。配合相關部門,集中清查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嚴禁經營者未經權利人許可,將影視作品等上傳至網咖內區域網路伺服器,供消費者瀏覽、下載、播放。
工作措施
(一)督促指導使用正版軟體。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對計算機軟體使用情況開展自查自糾,清理卸載盜版軟體,安裝使用正版軟體。要根據文化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需求,擬定需要購買的正版軟體,協調財政部門予以必要資金保障。
(二)嚴把市場準入關。按照相關文化市場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內容審查標準,規範行政許可程式,切實加強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口環節管理,堅決杜絕含有侵權盜版、色情暴力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入市場。
(三)及時發布違法文化產品黑名單。圍繞社會反映強烈、企業投訴較多的重點領域,針對當前侵權盜版現象較為突出的問題,及時發布違法動漫、網路遊戲、網路音樂及卡拉OK歌曲等查繳目錄,監督指導地方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實施重點打擊。
(四)定期通報綜合執法重點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統一協調、統一指導”的原則,結合不同時期、不同階段、不同領域文化市場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文化部將按季度發布《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要點》,明確工作任務,突出工作重點。各地要結合階段性任務,通過民眾舉報、企業投訴及市場檢查等方式,及時掌握一批重點線索,集中力量查處一批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反響強烈的典型案件。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專項執法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文化部決定成立全國文化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專項執法行動,督促檢查工作進展情況,督辦重大案件。領導小組由文化部副部長歐陽堅任組長,部長助理高樹勛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文化市場司,承擔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結合當地文化市場實際,制定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確定工作重點,落實責任分工,抓好組織實施,並相應成立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
(二)加強宣傳動員。一是要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持續公布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並於2011年3月18日開展一次大規模的宣傳活動。二是通過培訓、會議或公告等形式,在經營單位當中進行一次普遍的智慧財產權法制宣傳活動,提高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三是充分發動企業、行業協會及民眾,提供侵權盜版等違法文化經營信息,及時發現違法違規線索,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專項執法行動。四是加大對專項執法行動進展情況特別是典型案例的宣傳報導力度,積極營造輿論聲勢。
(三)加強協調配合。繼續推進長三角工程、珠三角工程,深入總結“平安世博”“平安亞運”文化市場專項保障行動經驗,探索實施環渤海地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區域協作工程,建立完善包括智慧財產權保護在內的區域協作機制。加強與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執法協作等制度,適時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集中解決突出問題。積極配合檢察、公安、監察等部門開展專項監督活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主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堅決杜絕有案不送、以罰代刑等現象。
(四)加強督促檢查。對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要做到有動員、有部署,有組織、有落實,有檢查、有獎懲,通過不斷加大執法力度,真正解決實際問題。文化部將根據行動進展情況,適時組織督導檢查。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也要加大對行動的監督檢查,確保階段性任務落到實處,同時及時將實施方案、行動進展情況、階段性成果、重大案件查處情況以及行動總結驗收報告上報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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