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四川省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辦發〔2015〕3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27日
工作安排
2015年四川省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安排
一、開展重大專項整治
1.加強本省域名、IP位址和網站備案管理,推進網路實名制,推動網上亮照經營,打擊網路商品交易非法主體網站。(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強化重點網站、網路交易平台監管和線上監測,查處網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省工商局、農業廳、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開展2015年紅盾網劍專項行動。(省工商局負責)
4.加強網路(手機)遊戲、音樂、動漫內容監管。(文化廳負責)
5.深化網路侵權假冒產品生產加工源頭治理。(省質監局負責)
6.開展全省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劍網2015”專項治理行動(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牽頭負責,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省網信辦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7.把應用程式(APP)等新型傳播方式納入監管範圍。開展印刷複製發行市場專項檢查,加強網路出版監管。(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
8.打擊針對含有著作權的標準類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9.依法打擊電子商務領域的專利侵權假冒行為。(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10.開展郵遞、快件渠道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打擊通過“海外代購”方式進口侵權商品和“螞蟻搬家”出口侵權商品的違法行為。(成都海關負責)
11.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加強對電子商務企業等協定客戶的資格審查,要求協定客戶簽署不得寄遞侵權假冒商品的承諾書。引導快遞企業建立寄遞信息追溯制度,督促快遞企業落實收寄驗視制度。(省郵政管理局負責)
(二)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假冒偽劣專項整治。圍繞與農村居民日常生活和農業生產緊密相關的食品藥品、小家電、日用化工、五金電料等消費品和種子種苗、化肥、農藥等農資產品,針對各類產品主要生產銷售使用地區、小規模生產經營主體聚集地區、區域交界處游商游販經常活動地區,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門店作坊、流動商販,突出重要農時和節慶時段,開展集中整治。積極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淨化農村商品流通渠道。(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開展車用燃油專項整治。打擊制售假劣車用燃油違法行為,加強對省域交界處、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等監管薄弱區域、無證無照和假冒商標加油站的整治。(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省國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開展“中國製造”海外形象維護“清風”行動。重點針對出口非洲、阿拉伯、拉美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重點商品,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專項整治。淨化生產加工源頭,強化流通渠道和出口環節監管,治理重點專業市場和集散地,規範跨境電子商務。(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宣傳部、公安廳、商務廳、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開展重點商品和領域專項整治
(五)開展重點商品專項整治。
1.推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抓好重點品種和重點時節農資監管,開展農資打假“綠劍”、“紅盾護農”等專項行動。深挖制售假劣農資源頭,查處制假售假以及無照經營、掛靠經營、超範圍經營等違法行為。加強對種子質量和品種真實性以及農藥、獸藥、飼料有效成分含量和違禁成分的檢測,建立完善農資質量追溯體系,對不合格的農資依法採取下架、退市、召回等措施。加強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的監督檢查。開展打擊非法種子進口“綠蕾”行動。(農業廳牽頭負責,公安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法院、省檢察院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開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查處不符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消毒產品非法添加抗生素和激素,以及抗(抑)菌製劑包裝、標籤、說明書虛誇療效等違法行為。(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3.加強林木種苗監督抽查和質量監管。開展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抽查和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檢查活動,強化對木本糧油樹種種苗生產質量監管。打擊生產經營假劣林木種苗、未審先推、無證無簽、偽造證書、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林業廳負責)
4.開展白酒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依法打擊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行為。開展中藥材中藥飲片專項整治。強化中藥材、中藥飲片專項抽驗,重點打擊制售染色、人工增重、摻雜摻假等假劣中藥材違法行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5.圍繞家用電子電器、服裝鞋帽、化肥農膜、成品油、裝飾裝修材料、交通工具等重點商品和有關服務,組織開展商品質量抽查檢驗。開展空氣和飲用水淨化類生活用品專項整治和流通領域兒童用品質量專項整治。(責任單位:省工商局)
6.開展化肥、兒童用品、建材、汽車產品、計量器具、鋼材專項整治和區域性質量問題集中整治。(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六)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
1.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督辦查辦一批重大商標侵權案件。(省工商局負責)
2.查處侵犯地理標誌專用權,偽造、冒用和超期、超範圍使用認證標誌的違法行為。(農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查處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曲目和螢幕畫面含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等相關內容的行為。(文化廳負責)
4.加大對盜版出版物的收繳力度,淨化出版物市場。(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
5.依法打擊高新技術和民生領域專利侵權假冒行為,積極開展大型商業場所、大型展會、招投標過程中的專利執法維權。強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服務信息平台建設。(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6.在進出口環節開展針對食品、藥品和汽車配件等重點商品侵權行為的執法行動。(成都海關負責)
7.開展旅遊紀念品市場專項整治。(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8.開展醫藥類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省工商局牽頭負責,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七)推進軟體正版化。建立健全政府機關軟體經費保障、採購自查、資產管理、監督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推進省屬企業正版軟體集中採購,力爭年內完成省屬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集團層面軟體正版化工作。繼續做好計算機出廠前預裝正版作業系統工作。建立企業使用正版軟體情況信息統計制度,督促企業建立軟體資產台賬,加強軟體資產管理。(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牽頭負責,省政府推進使用正版軟體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加強刑事打擊和司法保護力度
(八)促進“兩法銜接”。健全落實“兩法銜接”制度規範,完善案件移送相關標準、程式和方法,推動省、市、縣三級“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規範高效運行。落實強化市場監管協作行動計畫。(省檢察院、省法制辦、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九)強化案件偵辦。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集群戰役,擴大戰役規模和影響。加強侵權假冒違法犯罪黑名單庫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刑事保護工作機制有效落地、及時啟動和實際運轉。(公安廳負責)
(十)加強檢察監督。開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依法及時批捕、起訴侵權假冒涉嫌犯罪案件。(省檢察院負責)
(十一)加強審判。依法及時審理侵權假冒刑事犯罪案件,提高民生領域案件審判的專業化水平,加大對制假售假民事案件侵權人的懲罰力度,深化智慧財產權審判機制改革。(省法院負責)
四、加強制度建設
(十二)推進制度建設。推動列入2015年省政府立法計畫的《
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
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正)、《四川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規章儘早出台。(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十三)推進案件信息公開。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市(州)、縣(市、區)兩級的指導督促力度,切實推動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全面公開所有符合條件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加大侵權假冒案件庭審公開和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力度。依託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網,及時公開侵權假冒案件的相關法律文書和重要案件信息,向當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親屬、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提供案件程式性信息查詢服務。(農業廳、文化廳、林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法院、省檢察院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十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信用記錄共建共享,建立違規失信經營主體“黑名單”,建立健全失信行為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省發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十五)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日常宣傳教育與集中宣傳教育相結合,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路、報刊、新聞發布會、微博、微信等多種渠道和載體,及時報導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進展和成效,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曝光大案要案,營造尊法守法輿論氛圍。加強侵權假冒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企業和公民提高保護智慧財產權、抵制假冒偽劣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暢通“12315”、“12365”、“12330”、“12318”、“12331”等舉報投訴渠道。發揮企業和行業協會對打擊侵權假冒、維護行業秩序的優勢和作用。(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六、強化保障措施
(十六)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運用
雲計算、
物聯網、
移動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市場監管手段,對侵權假冒商品實施追蹤溯源,及時發現問題和線索,採取針對性整治措施。(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十七)促進環境無害化銷毀工作。堅持合理利用與無害化處置相結合,完善侵權假冒商品無害化銷毀的部門協作機制。(環境保護廳牽頭負責)
(十八)強化激勵約束。制定2015年度市(州)打擊侵權假冒考核辦法和考核標準,強化監督考核。(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綜治辦牽頭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