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圍繞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
(一)開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專項整治。在農忙、節慶等重要時段,以產品集中生產區、商品集散地、商品批發市場以及周邊地區、侵權假冒案件高發地為重點,加強生產源頭治理和流通領域監督檢查,查處侵權假冒、無證生產銷售等違法犯罪行為,推動農村市場誠信建設。(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信委、公安廳、農委、商務廳、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林業廳、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別負責)開展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在交易集中區域檢查質量、許可、檔案、標籤、檢驗等制度落實情況。繼續開展打擊侵犯林業
植物新品種權專項行動。(省林業廳負責)以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種子、種苗、農機等為重點,開展“春雷行動”“紅盾護農”等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強化企業產品抽檢,重點檢測種子質量和品種真實性以及農藥、獸藥、飼料有效成分含量及違禁成分,建立完善農資質量追溯體系,對不合格農資採取下架、退市、召回等措施。加強對農藥、化肥等產品的生產許可管理和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的監督抽查,嚴格農藥生產企業核准和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的頒發,嚴格實施磷銨、
合成氨行業準入;開展打擊非法種子進口“綠蕾”行動。(省農委、畜牧獸醫局牽頭負責,省工信委、公安廳、工商局、質監局、黑龍江檢驗檢疫局等按職責分別負責)
(二)開展車用燃油專項整治。以省城交界處和農村為重點區域,加強成品油生產加工和流通環節質量監管。加大對車用燃油的抽樣檢驗力度,嚴厲查處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車用燃油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清理“山寨加油站”和“黑加油站”。將收繳的劣質油品實施環境無害化處理。完善車用燃油檢測體系和質量監督檢查體系。(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環保廳、商務廳、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三)開展網際網路領域專項整治。將打擊網際網路領域侵權假冒專項行動延長到2015年底;健全監管制度,深化生產加工源頭治理,強化重點網站特別是網路交易平台監管和線上監測,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執法監管,打擊網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網路盜版侵權行為。(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通信管理局、工信委、公安廳、農委、文化廳、工商局、質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省委網信辦、省郵政管理局、哈爾濱海關按職責分別負責)加強域名屬地化、IP位址精細化和網站備案管理,推進網路實名制。(省通信管理局牽頭負責)開展紅盾網劍專項行動。(省工商局負責)打擊利用網際網路銷售假藥行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開展郵遞、快件渠道專項執法,重點打擊“海外代購”“螞蟻搬家”等進出口環節侵權行為。(哈爾濱海關負責)健全網路文化市場執法協作機制,查處網路(手機)遊戲、音樂、動漫內容侵權行為。(省文化廳、新聞出版廣電局按職責分別負責)開展第十一次打擊網路侵權盜版“劍網行動”。(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牽頭負責,省公安廳、通信管理局、省委網信辦按職責分別負責)強化國家著作權監管平台套用,擴大著作權重點監管範圍,將應用程式(APP)等新型傳播方式納入監管範圍。加強印刷複製發行特別是網路發行日常監管,開展印刷複製發行專項檢查。(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打擊針對含有著作權的標準類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質監局按職責分別負責)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強化執法辦案督辦和激勵機制,發揮維權中心支持協助作用,建立健全專利糾紛網上辦理機制。(省知識產權局負責)將打擊侵權假冒列為郵政行業安全監管常態化項目,督促郵政、快遞企業與電子商務企業等協定客戶簽署不得寄遞侵權假冒商品的承諾書。(省郵政管理局負責)
(四)開展中國製造海外形象維護“清風”行動。制定實施2015—2017年行動計畫,針對出口非洲、阿拉伯、拉美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重點商品,分別有序開展專項整治。加強對生產源頭、流通渠道和進出口環節監管,加強跨境執法協作,嚴厲查處跨境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維護中國製造形象。拓展正規產品銷售渠道,為企業“走出去”創造有利條件。(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商務廳、哈爾濱海關、省工商局、黑龍江檢驗檢疫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二、加強監管執法,規範市場秩序
(五)加強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以知名商標、涉外商標為重點,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嚴厲查處侵權和違法使用行為。遏制商標確權、商標代理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制止惡意搶注,規範代理市場秩序。(省工商局負責)以高新技術和民生領域為重點,加強專利權保護,嚴厲打擊侵犯專利權和假冒專利行為。加強大型商業場所、展會專利執法維權。(省知識產權局負責)加強地理標誌保護,嚴厲查處偽造、冒用和超期、超範圍使用認證標誌違法行為。(省農委、工商局、質監局按職責分別負責)針對藥品、食品和汽車配件,加強進出口環節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執法。(哈爾濱海關負責)開展文化市場交叉執法和暗訪檢查。(省文化廳負責)
(六)強化重點商品監管。開展消毒產品專項整治,全面核查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資質、廠區環境與布局情況,查處不符合生產條件、消毒產品非法添加藥物以及抗(抑)菌製劑倉裝、標籤、說明書虛誇療效等違法行為。(省衛生計生委負責)以建築材料、汽車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產品、有機產品和消費品為重點,深化“質檢利劍”打假;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地條鋼”行為。繼續開展區域性產品質量問題集中整治。(省質監局牽頭負責)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省工商局、質監局按職責分別負責)開展空氣和飲用水淨化類用品專項整治。以電子產品、服裝鞋帽、裝飾裝修材料、交通工具等為重點,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省工商局負責)開展醫藥類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省工商局牽頭負責,省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別負責)開展旅遊紀念品市場專項整治。(省商務廳、工商局、質監局按職責分別負責)對重點區域開展質量問題集中整治。(省質監局負責)
(七)推進軟體正版化。推動政府機關建立健全軟體正版化工作責任落實、軟體採購、安裝使用、資產管理、審計監督和督促檢查等制度,完善工作機制。(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牽頭負責)繼續做好計算機出廠前預裝正版作業系統工作。(省工信委牽頭負責)推進省國資委出資企業軟體正版化工作,建立企業使用正版軟體情況信息統計制度,督促企業建立軟體資產台賬,加強軟體資產管理。(省國資委、新聞出版廣電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八)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圍繞“打大、打多、打深、打精”目標,探索深化集群戰役戰法,充分利用集群戰役指揮調度平台,最佳化情報導偵條件下信息拓展、批量研判、合成聯動的信息化作戰機制。探索破解重點領域專業、疑難案件的偵查方法、取證規格、法律適用難題,進一步規範辦案活動。(省公安廳負責)
(九)依法及時批捕、起訴侵權假冒涉嫌犯罪案件。繼續開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強化對侵權假冒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立案工作監督。深挖侵權假冒案件背後的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職務犯罪線索,嚴懲職務犯罪。(省檢察院負責)
(十)依法及時受理、審判侵權假冒案件。加強民生領域案件審理工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統一部署,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體制改革,最佳化審判資源配置。(省法院負責)
三、強化保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十一)完善和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標準與程式,建立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線索移送等工作制度。推進省、市、縣三級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實現信息共享。(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檢察院、省政府法制辦牽頭負責,省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和省公安廳、省法院按職責分別負責)
(十二)完善執法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地區執法協作機制。以重點領域專項整治為切入點,研究建立跨部門協同、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和執法聯動工作制度。(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市地和省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
(十三)強化技術保障。運用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技術,創新監管手段,對侵權假冒商品實施追蹤溯源,及時發現問題和線索,採取針對性整治措施。(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別負責)建立完善本系統監督管理工作平台,強化信息報送、案件督辦、監督檢查功能,推動部門間工作平台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省各行政執法部門、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法院按職責分別負責)加強打假溯源技術平台套用,完善與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協作機制。(省公安廳負責)建設運用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移動執法查詢系統。(哈爾濱海關負責)強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服務信息平台建設。(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十四)完善監督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各地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機制,落實工作經費。(各市地負責)推動打擊侵權假冒維權、商品鑑定、涉案物品保管處理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完善侵權假冒商品無害化銷毀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強化監督考評。(省環保廳負責)研究建立包括政府、企業、用戶在內的寄遞安全責任體系。(省郵政管理局負責)
四、加強宣傳教育,推動社會共治
(十五)推進案件信息公開。落實國務院和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關於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推動行政執法機關以本級政府網站為主渠道,依法及時公開依照一般程式辦結的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省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依託中國法院裁判文書網、黑龍江省法院網,落實侵權假冒案件庭審、聽證、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和執行的信息公開制度。(省法院負責)依託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網,及時公開侵權假冒案件的相關法律文書和重要案件信息,向當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親屬、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提供案件程式性信息查詢服務。(省檢察院負責)
(十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按照國家有關部委相關規定,依據《徵信業管理條例》,推動信用記錄共建共享,建立違規失信經營主體“黑名單”,建立健全失信行為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省工商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牽頭負責)推行質量信用信息公開,公示質量守信和失信企業名單。(省質監局負責)推動建立網際網路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體系,推行分級分類管理。(省通信管理局負責)將打擊侵權假冒納入網際網路誠信體系建設重點內容。(省委網信辦負責)推進
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省工商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十七)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打擊侵權假冒年度宣傳工作方案,開展多元化、常態化宣傳教育。(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新聞辦、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委網信辦、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5·15”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節點,開展集中主題宣傳活動。(省公安廳、司法廳、工商局、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牽頭負責,有關部門按職責參與)繼續依託“法律六進”主題活動,推動打擊侵權假冒執法活動與普法宣傳相結合、日常宣傳教育與集中宣傳教育相結合,增強企業和公民的守法意識。將智慧財產權納入企業涉外法律服務內容,對智慧財產權密集企業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省司法廳負責)對網際網路管理人員和網站負責人進行智慧財產權相關培訓。(省委網信辦負責)加強郵政行業安全管理人員宣傳教育,提高企業和從業人員支持配合打擊侵權假冒自覺性。(省郵政管理局負責)加強執法司法和管理人員業務培訓。(省有關部門、各市地分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