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

2021年8月1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知識產權局聯合召開智慧財產權調解工作推進會,發布《關於建立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設立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統籌全市智慧財產權專業調解力量,對接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和浦東、徐匯、普陀、楊浦4家基層法院,開展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跨區域調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專業調解委員會
  • 設立時間 :2021年8月12日
內容
《實施意見》規定,上海市知識產權局在中國(上海)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下設專調委,並擇優選任擅長處理智慧財產權糾紛的調解員,負責開展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調解工作。上海高院立案庭負責統籌推進訴調對接工作,智慧財產權審判庭負責指導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和浦東、徐匯、普陀、楊浦4家基層法院開展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委派、委託調解工作。專調委建立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調解平台,對接入駐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平台,實現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全流程網上辦理。
《實施意見》明確,對當事人起訴到法院的適宜調解的智慧財產權案件,登記立案前,法院可以線上委派專調委進行調解,並向起訴人進行告知;登記立案後或者在審理過程中,法院認為適宜調解的案件,經當事人同意,可以線上委託專調委進行調解,並告知當事人。法院訴前委派調解,經專調委調解達成調解協定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委派法院線上申請對調解協定進行司法確認。法院訴中委託調解,經專調委調解達成調解協定並申請法院出具調解書的,由委託法院對調解協定進行審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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