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作家協會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
- 外文名:Chinese Writers Association copyright dispute mediation committee
- 所屬單位: 中國作曲家協會
- 宗旨:為著作權人提供解決矛盾通道
宗旨,工作內容,原則,
宗旨
宗旨是為了更好地服務於作家,為著作權人提供解決矛盾的便利通道,及時、迅速、高效解決文學作品著作權糾紛,保證作品正常傳播,建立使用者與權利人的溝通渠道,節約國家司法資源,為文學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工作內容
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內容包括,一是參與北京市法院的訴訟調解工作,即北京市三級法院在審理涉及文學作品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案件中,經當事人同意,委託中國作家協會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必要時,合議庭與調解委員會可共同進行調解;二是根據當事人申請,受理髮生在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作家之間和會員、作家與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有關文學作品著作權的民事糾紛。
原則
調解委員會遵循自願、客觀、公正和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應在一定的期限內完成,當事人可申請延期。
經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的糾紛,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或者當事人要求製作書面調解協定的,可以製作書面調解協定,具有民事契約性質。
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不得在之後就相同或者相關爭議進行的仲裁程式或者其他任何程式中作為仲裁員,或者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調解委員會具體工作由中國作家協會作家權益保障辦公室承擔,負責日常聯繫和具體事務的組織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