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

《關於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22年4月制定出台,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增強其榮譽感獲得感幸福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內容範圍
《意見》明確,“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員為主體的規模以上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中,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普遍建立與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並與使用相結合、與待遇相匹配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
《意見》提出,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體系。企業根據技術技能發展水平等情況,結合實際,在現有職業技能等級設定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或調整技能等級。對設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可在其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在初級工之下補設學徒工,形成由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構成的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意見》強調,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設定的高級技術職務(崗位),一般應在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領域中設立,通過評聘的方式進行,實行崗位聘任制。要穩妥有序開展特級技師、首席技師評聘工作,不搞高級技師普遍晉升。
《意見》要求,促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結果與培養使用待遇相結合,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相匹配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對在聘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評優評獎、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比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聘用到特級技師崗位的人員,比照正高級職稱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師薪酬待遇可參照本單位高級管理人員標準確定或根據實際確定,不低於特級技師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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