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6年,我委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按照省、市信息公開有關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三大主體”工作,以擴大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為目標,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為準則,不斷增強工作透明度、加大公開力度、拓展公開領域、深化公開內容、豐富公開渠道,全委信息公開水平進一步提升,公眾獲取信息的需求進一步得到滿足,有力促進了我委作風建設、廉政建設等各項工作的開展。

  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全工作機制。為切實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委成立了由建委主任、黨組書記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機關各處(室)、委屬各二級機構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委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委辦公室主任兼任,委辦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為成員,具體負責做好牽頭協調和監督檢查等日常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在委辦事服務大廳設立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視窗,專門負責受理民眾信息公開申請。構建形成了領導小組總負責、辦公室總協調、部門分工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制定公開方案,強化責任落實。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鄭政辦文〔2016〕41號),結合市建委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並印發了《市建委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鄭建辦〔2016〕5號),並於7月14日在委入口網站進行了公開。對各項政務公開工作任務逐一進行分解,明確責任部門、目標任務、工作要求等。要求委機關各處(室)、各二級機構圍繞年度工作要點,進一步細化任務分工,明確工作責任,制定具體工作推進方案和工作檯賬,各項政務公開內容要按照委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逐級審核,經委法制審核和保密審查後,及時在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顯著位置公開。
  (三)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公開。一是深入推進“五公開”。根據市政府關於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按照“應公開、盡公開”“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緊緊圍繞行業特點和民眾需求,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結合全市“五單一網”制度改革,在市政務服務網和單位網站建立“五單一網”制度改革信息公開專欄,對梳理保留的380項行政權責事項的權責名稱、內容、行使主體、行使依據、運行流程、監督投訴等信息,全面詳細公開,方便民眾辦事,並根據情況及時對公開內容進行更新完善,廣泛接受監督。紮實做好“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公開、招標投標信息公開、征地征遷信息公開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在鄭州市城鄉建設委網站、鄭州市建設信息網站公布本單位部門預算收支總和財政撥款明細,接受人民民眾監督,保障民眾知情權。通過在“兩網”開設“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及時發布更新招標投標信息、從業單位或人員良好或不良行為記錄,規範我市重點項目招標、投標、評標等行為,進一步加強招投標領域信用建設。通過建立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制度和信息申請查閱程式,明確了公開方式、公開內容、公開流程和公開時限,堅持“一公開”(房屋徵收補償法規政策向社會公開)、“兩公告”(房屋徵收決定公告、補償決定公告)、“五公布”(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公布、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公布、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調查結果公布、被徵收房屋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公布、被徵收房屋分戶補償情況公布),推進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透明運行,主動接受公眾監督,維護公共利益,保護被徵收人合法權益。
  (四)加強規範建設,提高公開質量。積極推進一般事項公開向重點事項公開、結果公開向全過程公開、自定公開內容向民眾點題公開“三個轉變”,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主要做到“三個更加”:一是公開的內容更加充實。對信息公開的範圍、信息公開的內容、信息公開的形式、信息公開的制度等作了進一步的明確。二是公開的時間更加及時。針對公開項目的不同情況,確定公開時間,做到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三是公開重點更加突出。堅持把民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權、錢、人、事”等事項公開作為信息公開的重點,與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結合,從信息公開、電子信息和便民服務三個方面入手,加大推行信息公開的力度。通過推行信息公開,監督和制約行政權力的運行,防止暗箱操作,促進廉政勤政建設,並且在不斷總結反腐敗工作的經驗和做法的同時,促進信息公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四是公開程式更加規範。我委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編制具體公開項目目錄,不但使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及責任人更加明確,而且使公開工作更易接受評議、檢查和監督。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領導小組,每年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負責對公開信息內容進行保密審查。
  (五)充分利用載體,拓展公開形式。在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信息公開欄”這一公開形式的基礎上,按照便利、實用、有效的原則,認真創新信息公開的新載體、新形式,使信息公開的形式呈現靈活多樣。一是依託鄭州市建設信息網站和市政府入口網站,推進電子信息建設和網上信息公開。把網站列為公開信息的重要途徑,開設了信息公開指南、業務審批指南、各部門辦事職能、圖片新聞、建委公告、建設新聞、社會新聞等專欄,將信息公開的內容編製成公開目錄,逐一上網發布。設立主任信箱、民眾訴求視窗、訴求熱線專門接受民眾投訴舉報。二是充分利用公文、簡報、公告欄、電子觸控螢幕、報刊、廣播、電視等媒介不斷擴大主動公開面,開展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強化信息公開工作透明度。通過印發各種許可、審批等服務項目告知單、《鄭州市建委視窗工程建設服務指南》,詳細說明各種名稱、設立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目錄、辦理程式、承諾期限、收費標準等內容。同時,設立信息公開專欄等形式向社會公開,為民眾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務,讓各職能部門的運作情況置於“陽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問題。三是通過召開市區建築行業座談會,由領導帶隊走訪企業,舉辦安全施工知識輔導班、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表,分發安全文明施工宣傳資料,建築行業法律法規宣傳等活動,送宣傳到建築生產一線,及時解決建築工地安全施工問題。四是有效發揮廣電、報紙等傳統媒體的作用,讓不同層次的民眾通過不同渠道獲取信息。通過《鄭州日報》、《河南日報》、鄭州電視台、河南電視台等媒介主動公開城市建設發展信息,讓民眾能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到我市城市建設信息。五是在辦事大廳設立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視窗,指定專人負責,並在建委信息網上公布了信息公開專用電話67176252和專用信箱及監督電話67188950,方便民眾辦理建設施工、質量安全等事宜,實現“貼近式”服務功能,滿足人個性化服務需求。六是積極認真辦理“人大”議案、提案,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與代表委員溝通也是我們宣傳城建政策、聽取意見建議的過程。
(六)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在狠抓內部制約機制的同時,重點以《行政許可法》實施為突破口,抓好外部監督制約機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形成用制度規範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我委先後研究制定了《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政務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審議、評議、反饋、備案和監督等方面進行了明確,促進信息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將政務公開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綜契約步進行檢查、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年度政務目標責任制。嚴把公開內容和項目關,既防止該公開的不公開,搞半半公開、假公開,又防止不該公開的亂公開。採取多種形式,強化監督檢查工作,實行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充分發揮信息公開監督員的作用,通過聘請信息公開監督員,定期召開監督員座談會、聽取監督員反映有關情況等形式,為信息公開建言獻策。同時,鼓勵廣大幹部、民眾積極參與監督,積極反映公開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公開工作更加紮實、有序開展。
(七)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積極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加快信息資源共享,拓展服務功能,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功能,逐步進駐服務事項,目前我委正在研究推進中。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我委通過“鄭州市建設信息網”和“鄭州市建設委員會”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總計1900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5條、領導信息12條、規範性政策檔案類信息8條、檔案公告類信息120條、行政審批類信息19條、招標公告類信息734條、報建類信息924條、財政資金類信息2條、信訪事項類10條、新聞信息類62條;通過“鄭州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集約化平台”發布信息316條,其中組織信息82條、綜合政務信息110條、城鄉建設和環保信息44條,其他信息80條。此外我委還在行政審批大廳設定諮詢台、公告欄和觸控螢幕等其他公開方式,將行政審批的事項、程式、辦理時限等全部予以公示,總計116條,印製傳送辦事指南5000多份。回應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47件(其中,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6次(主要負責人參加2次)、微博微信回應事件7件、其他方式回應事件12件、回復市政府領導批示輿情22件)。接受媒體來電來訪260餘次,刊播新聞信息275餘條,多渠道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線上解答城鄉建設方面的法規政策及民眾諮詢事項,民眾滿意度較高。
  三、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2016年,我委共收到民眾信息公開申請224件,其中當面申請88件、傳真申請2件、網路申請0件、信函申請124件,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答覆率均達到100%,其中按時辦結223件、延期辦結1件,申請答覆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86件、同意公開答覆6件、同意部分公開答覆1件、不同意公開答覆1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31件、申請信息不存在82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9件、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8件。申請人對答覆的結果都表示滿意。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度,我委無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度,我委信息公開答覆除按照《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要求以“快遞”形式答覆的信件由申請人付郵寄費用外,掛號信均免費郵寄,沒有收取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費用,也沒有收到減免政府信息公開費用的申請。
  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委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主動公開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制度規範化建設仍需加強。二是信息公開的渠道和形式還有待於不斷拓展。三是少數同志對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夠,一些應該公開的信息未能及時公開。對此,我們已高度重視,在下步工作中努力改進。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學習,強化服務意識。組織信息公開工作相關人員進一步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增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及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思想認識,努力營造依法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濃厚氛圍,持續提高依法公開的規範化水平,主動回應民眾關切熱點問題,積極為民眾排憂解難。
  (二)健全機制,依法規範公開。進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制度,規範公開內容,提高公開質量。一是理順工作機制,及時調整完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信息公開的各項要求,做好牽頭和協調,監察室負責監督檢查。二是對照條例,進一步梳理我委辦理的行政事項,修改完善《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服務指南》、《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信息公開目錄》、《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促使我委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
  (三)突出重點,推進全面公開。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切合實際,穩步實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鞏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開”的力度,進一步做好“三公”經費、招投標信息、征地征遷等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同時,要按照有關規定,對我委辦理的行政事項進一步公開辦事程式、辦事標準、辦事結果,並在工作質量、態度、時效等方面作出承諾,不斷增強工作透明度。繼續最佳化審批辦事服務,對各項辦事指南的公開進行進一步細化。從辦事者的角度出發,將整個辦事流程詳細告知民眾,對每個環節的疑難做出說明解釋。藉助計算機網路手段,設定完整直觀的信息辦理服務指南,讓民眾一目了然,方便辦事。積極探索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權力約束機制,確保執法處罰公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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