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信訪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按照市政府有關檔案要求,現公布鄭州市信訪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工作情況概述
2016年,市信訪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中心工作,以服務人民民眾為主線,以推進行政政務公開、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平台建設為重點,深入貫徹落實《政務公開條例》,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緊密結合信訪工作實際,加大工作推進力度,不斷提高政務公開水平,在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拓展公開內容、規範公開載體形式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工作並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加強領導,切實落實好工作責任。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辦公廳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檔案精神,繼續堅持“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明確職責、規範管理、穩步推進”的工作思路,根據年度工作安排,及時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黨組統一領導,局辦公室牽頭組織協調,調研處技術保障,各處(室)參與的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措施有效,大力開展培訓和宣傳教育。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辦公廳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檔案列入年度局機關幹部理論學習計畫,利用局機關大螢幕、局簡報等有效載體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廣大幹部民眾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用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強化制度,進一步規範工作程式。一是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市信訪局按照上下同步、規範統一、分級編制、各負其責的原則,先急後緩、由近及遠,收集有效時限內的政務信息,特別是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規定的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進行全面梳理,依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按公開屬性發布信息,利用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對梳理出的政府信息進行公開。二是建立完善有關規章制度。2016年,進一步完善了政務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健全了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制定依申請公開信息的工作規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明確有關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確保不發生泄密問題。根據《保密法》的有關規定,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涉密信息的安全,市信訪局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領導小組,按照“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審查的程式和責任,在信息公開前,都要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按照信息“填報、初審、複審、覆核、公開”的五個步驟進行,確保不發生失(泄)密問題;建立了政務信息公開監督和保障機制,包括考核制度、責任追究制度、舉報受理制度等建立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制度。
(四)暢通渠道,不斷拓寬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和途徑。市信訪局利用入口網站向人民民眾公開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一步方便了查詢途徑,用戶可通過網站實現線上互動。公眾可在公開網站上查詢已經公開的信息。同時,在市人民來訪接待大廳設立了大螢幕公開信訪工作相關內容,並印製發放宣傳手冊,通過多層次、多角度的公開體系,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方便、快捷獲取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按條例規定的範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市信訪局規範目錄編制,逐步完成主動公開信息發布。市信訪局網站共建目錄14個,發布信息262條。通過鄭州市政務服務網公開信息29條。
(二)實現了在信息形成15個工作日內按條例要求發布或更新信息。
(三)未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及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市信訪局的政務公開信息均按照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程式,通過政府電子信箱網路渠道,以電子郵件方式按規定受理、審核、處理、答覆民眾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市信訪局未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市信訪局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開的內容、服務能力和規範性方面還有待提高。一是個別處室主動公開意識還不強,信息公開工作不夠深入和全面,信息公開工作還需進一步規範。二是對新媒體的利用有待加強。現階段,局網站和微博、微信等網路發布平台,仍以政策規定、業務指南以及工作動態等對外發布為主,對政府信息的挖掘、利用程度不夠,雙向性的實時互動程度不足。
2017年,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加強領導,健全制度,豐富內容,創新方式,著力推動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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