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現就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6年信息公開工作予以總結,起始時間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一)成立組織,加強政務公開領導。持續強化了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了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黨組其他成員任副組長,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處、財務處和監察室等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協調,監察室負責督促檢查,形成了共同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用好載體,完善政務公開形式。在政務公開的形式上,我局結合實際,因地制宜,講求實效,以民眾看得到、看得懂,方便民眾辦事,便於民眾監督為原則,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公開。一是利用工作場所公開。我局在市局機關、行政審批辦事視窗及各直屬分局設立了政務公開專欄。專欄的基本內容包括:部門職能;工作人員具體職責、照片、職務、編號;便民措施、12365服務承諾;企業辦理登記許可所需要的條件、程式、時限;投訴渠道等。在市局大廳設立了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將辦事指南等進行了錄入,方便辦事民眾查詢。二是利用手機簡訊、公眾微信等平台及特殊節日公開。2016年,我局利用手機簡訊向社會公開宣傳各類信息200多條。充分利用“3.15”、“5.20”等紀念日,廣泛宣傳各類法律法規,現場接受民眾的諮詢和申投訴。在2016年的“3.15”、“5.20”活動中,市局及直屬分局質監執法人員在多個消費者集中區設立諮詢台,現場為民眾解答法律難題,受到了廣泛好評。三是多形式開展對內公開。召開全局幹部大會,公開全局性的重大決策情況實行公示制度。對幹部普遍關心的事項採取先公示,徵求意見,再由相關處室進行核實,最後由局黨組集體決定的方式。如人事任免、發展黨員等實行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
(三)強化監督,確保政務公開落實。在狠抓內部制約機制的同時,注重抓好外部監督制約機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形成用制度規範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強化督查制度,將政務公開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綜合進行檢查、考評。嚴把公開內容和項目關,既防止該公開的不公開,搞半公開、假公開,又防止不該公開的亂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情況
(一)注重公開內容全面性和形式多樣性。除涉及機密事項不宜公開外,我局政務公開內容基本實現了質監業務全覆蓋。全系統在行政審批、登記註冊、消費維權、執法檢查、投訴舉報、隊伍建設、機關後勤各個方面都形成了一整套涵蓋所有工作環節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並通過政務公開機制把所有的業務程式和辦事規則都公諸於眾,讓各項業務辦理的要求、條件、程式、時限、結果都一目了然。同時在鄭州市政務服務網將我局的基本職能、聯繫方式、領導介紹、工作動態、部門檔案、法律法規、重點工作、業務辦理、服務指南、工作流程等全面公開,有效促進政務公開的全方位和立體化。
(二)通過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2016年,我局在做好辦公場所政務公開的基礎上,在鄭州市質監局入口網站發布各類政務信息357條,省局網站採用政務信息37條,在市政府入口網站發布信息19條,向市委、市政府政務信息辦刊物報送信息67條。
(三)通過報刊、簡報、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被市級以上媒體採用我局報送政務信息、新聞報導49篇次。與鄭州日報聯合創辦的《質監鄭行動》系列專題報導,共組織出刊6期,編髮《鄭州質量技術監督信息快報》45期,引起了良好的社會反響。被省質監局評為“全省系統新聞宣傳優秀單位”。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受理諮詢情況
2016年,我局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16人次,沒有公開任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應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2016年共辦理上級機關轉辦件和民眾來信392件,辦理網站公眾互動諮詢11件,民眾滿意率100%。
四、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入口網站上信息公開查詢服務和依申請公開全部都是免費的,無收費項目。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產生的行政複議案件2起,複議申請人均已撤訴;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行政訴訟。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存在的問題:一是信息公開手段需要進一步拓寬。除了通過電子螢幕、公告欄、網站公布政務信息外,還需要加強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政府信息的力度,提高在網站公開信息的更新時效。二是需要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分類制度,加強對信息的整理,便於公眾查詢。三是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內容、方式等知識的培訓。
改進的措施:一是完善信息篩選和發布機制,建立相應的歸類查詢制度。在政府網站上,以專欄的形式,將民眾急需的信息及時地向外發布。二是加強調研,到基層民眾中了解民眾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與民眾的經常溝通機制。三是進一步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特別是要加大對基層單位的指導,提高全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整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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