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政府關於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的若干規定》是遼寧省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政府關於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的若干規定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遼寧省政府關於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的若干規定》是遼寧省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遼寧省政府關於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的若干規定》是遼寧省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0602【發布文號】遼政發[1986]104號【發布日期】1986-10-17【生效日期】1986-10-17【失效日期】【文...
《遼寧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規定》在1995.12.10由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提高地方性法規草案(以下簡稱法規草案) 和規章的質量,實現立法工作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性法規(以下簡稱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定程式,提高法規和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遼寧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程式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法規草案,是...
《遼寧省政府規章制定辦法》共八章五十三條,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28日省政府令第150號發布的《遼寧省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程式規定》同時廢止。2021年4月28日,對《遼寧省政府規章制定辦法》作出修改。辦法全文 ...
第七條應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常務委員會必須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按照《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進行審議。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根據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常務委員會可以進行修改並審議...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
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 2001年2月24日 遼寧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程式規定 (2001年2月24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省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式 第三章 省人民代表大會...
遼陽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定程式,提高立法質量,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
法規草案的說明應當包括制定或者修改該法規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內容,起草過程中對重大分歧意見的協調處理情況。第二十九條 地方性法規草案與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其他地方性法規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提案人應當予以說明並提出...
遼寧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結合省政府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二、省政府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2017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修訂的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完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暫...
因此,從回應人大代表關切和我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實際需要等方面考慮,有必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我省反走私綜合治理地方性法規。二、起草的簡要過程 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2015年立法計畫,省政府打擊走私工作機構組織起草了《遼寧...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性法規(以下簡稱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定程式,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法規草案,是指市政府在法定許可權內...
第三條 屬於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下列事項,可以制定法規草案:(一)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遼寧省地方性法規的規定,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的;(二)屬於地方性事務需要作出規定的;(三)...
二十、省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適時向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地方性法規議案,制定、修改或廢止政府規章,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提請省政府討論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審議的政府規章草案由省司法廳審查或組織起草,政府規章的解釋...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列入的事項。第八條 行政機關在法定許可權內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應當合理設定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確認、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徵收等行政管理措施;對已經設定的不合理的...
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黨領導立法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對立法中涉及的需由省委研究的重大問題,及時按程式向省委請示報告。(二)強化政府立法的時代感。要將政府立法放在推動遼寧高質量發展中去謀劃,堅持尊重和...
為了規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定程式,提高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遼寧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程式規定》、《朝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
第一條 為規範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程式,確保規範性檔案的制發質量,參照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遼寧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程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規範性...
從本市實際需要出發,科學合理地規定國家行政機關的權力與責任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是市政府法制工作的綜合辦事機構,在市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方面,負責下列工作: (一)...
(二)將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決議、決定草案交付有關專門委員會擬定和審議;(三)將省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和規章及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交付有關專門委員會審查;(四)將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提出的質詢案,交付有關的...
第三十四條市人民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發布的通告,參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式辦理。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1986年1月18日公布施行的《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起草、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修正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遼寧省人民代表...
(二)擬定本省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及方針政策;(三)審核和批准成立省國有資產授權投資機構和授權投資部門;(四)委託省轄市人民政府審核和批准成立國有資產授權投資機構,國有另有規定的除外;(五)對國有...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遼寧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程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市...
第三條 地方性法規根據適用範圍、對象、內容和性質的不同,可以採用條例、規定、辦法、細則等名稱。第四條 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原則:(一)不得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遼寧省地方性法規相牴觸;(二)必須根據本市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
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規章制定條例》和《遼寧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程式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
第八條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以下簡稱法制委員會)負責對提出的立法建議項目進行審查,並與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以下簡稱專門委員會)、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研究、協調後,形成立法規劃和計畫草案,送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