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30日鞍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89年7月22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9年07月22日
- 實施時間:1989年07月22日
- 頒布單位:鞍山市人大常委會
1989年5月30日鞍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89年7月22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 頒布時間 1989年07月22日 實施時間 1989年07月22日 頒布單位 鞍山市人大常委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遼寧省人民...
規定本行政區域特別重大事項的地方性法規,應當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除應當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以外的其他地方性法規。常務委員會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有權對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地方性法規的基本原則相牴觸。第五條地方性...
瀋陽市和大連市、鞍山市、撫順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擬訂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由該常務委員會通過後,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第四章 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審議 編輯 語音 第十一條 凡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先由...
鞍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對以下地方性法規進行修改: 鞍山市實施《保持法》規定 一、鞍山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規定 1.將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為:“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全境;鐵東區域內的烈士山公園、湖南等山地、丘陵地;...
第一條為了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開展規範性檔案...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使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工作進一步科學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實施日期是1996年1月1日,地點是鞍山市。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的實施,保證全國、省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的貫徹與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
第十二條 本市城鄉規劃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和審批:(一)鞍山市城市總體規劃由鞍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二)海城市城市總體規劃由海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鞍山市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2012年2月9日鞍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經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12年3月30日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國家上位法的全面修訂,原《條例》已經不能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應當重新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關於立法許可權的規定,鑒於科技進步工作屬於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特別重大事項,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予以重新制定。重新制定這件地方性法規,...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規定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保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重大事項,...
《鞍山市環境保護條例》經2010年10月26日鞍山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通過,2010年11月26日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批准;根據2012年2月9日鞍山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2012年3月30日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批准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2年4月16日,鞍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8號發布《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廢止《鞍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條例修訂 (1991 年10月10日鞍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通過;1991年11 月30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
1 公告 2 內容 ▪ 修改與法律等規定不一致的法規 ▪ 修改引用名稱與法律等不對應的規定 ▪ 刪去的規定 ▪ 把“觸犯刑律的”改為“構成犯罪的” 公告 編輯 語音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三十二號)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遼寧省第十一屆人...
鞍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決定,修改下列地方性法規:………。五、《鞍山市城市房產管理條例》1.將第十條第二款修改為:“經鑑定為危險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必須按照鑑定機構的處理意見及時加固或者修繕治理。”2. 將第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公有房屋承租人必須嚴格履行租約規定,按月交納租金...
(2019年11月1日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19年11月28日遼寧省 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民眾訴求辦理工作,維護民眾合法權益,提高便民服務水平,最佳化營商環境,創新社會治理,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根據2022年10月28日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22年11月29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批准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集中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條為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土石流、...
根據2022年10月28日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22年11月29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批准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集中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資源的保護,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 通過時間 1985年10月14日 施行時間 1985年10月14日 地區...
第二條 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是指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的條例、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等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 第三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江蘇省地方性法規...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3.14 實施時間 1985.03.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本省情況,制定本暫行規定。第...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 頒布時間 1985年04月28日 實施時間 1985年06月01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
鞍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決定,修改下列地方性法規:一、《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將第三十九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排放殘土垃圾,將遺撒、污染處清掃乾淨,並處罰款。”2.將第四十三條修改為:“對違反城市...
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6月22日 經鞍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決定廢止《鞍山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規定》。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201005...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的規定第五條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立法的長遠規劃,以及本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需要和有關方面提出的地方立法建議,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室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地方立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報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
根據2017年12月29日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27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鞍山市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22年10月28日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22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