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9日蘇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3年10月30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93年10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3年10月30日
- 頒布單位:蘇州市人大常委會
1993年9月9日蘇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3年10月30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 目錄 1 規定內容 2 運行狀況 規定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使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
關於批准《蘇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通知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蘇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17年3月30日批准,請予公布施行。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3月30日 蘇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 (2001年2月25日蘇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
南京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擬訂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制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若干規定地方性法規的草擬 編輯 語音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它的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需要制定實施細則、施行辦法的,由省...
《蘇州市教育督導條例》為地方性法規,是蘇州市為了健全教育督導制度,保障教育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事業的科學、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的條例,共有23條,於2008年10月24日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制定,2008年11月18...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是由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1993年8月26日通過的地方法規。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的規定 發布單位 81001 發布日期 1993-08-31 生效日期 1993-08-31 ...
“(二)違反第十四條規定,船舶航行、停泊、作業時有第一項至七項行為的。”檔案來源 2008年8月26日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制定;2008年9月28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2008年10月6日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號公布 。條例全文 蘇州市內河交通...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蘇州市長江防洪工程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12月22日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11年1月21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的《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蘇州市長江防洪工程管理條例〉的...
蘇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蘇州市檔案條例》作出修改 將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所有的檔案,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贈送、交換、出售,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贈送、交換、出售非國家所有的檔案或者檔案複製件,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條例全文 蘇州市檔案條例 (2010年6月25日蘇州...
(2001年2月25日蘇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制定2001年4月13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2001年7月1日施行)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代表議案提出和處理的程式,做好代表議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地方性法規的規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0.12.23 實施時間 1990.12.23 第一條 為了使批准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工作規範化、程式化,保證法規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
關於批准《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修改〈蘇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規和廢止〈蘇州市漁業管理條例〉的決定》的通知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蘇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規和廢止〈蘇州市漁業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江蘇省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蘇州市古城牆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17年10月23日經蘇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制定,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本次會議審議批准。現就《條例》的主要內容作如下說明:一、關於適用範圍和定義 古城牆保護是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可缺少的...
《蘇州市終身學習促進條例》是全國首部關於終身學習的地方性法規,於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頒布 蘇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 告第 8 號 《蘇州市終身學習促進條例》已由蘇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22年12月30日通過,並經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批准《蘇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的通知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蘇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3年9月27日批准,請予公布施行。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9月27日 條例規定 (2013年8月26日蘇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蘇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蘇州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地方性法規立法計畫正式項目。本條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歷程 2021年12月29日,蘇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2年1月14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文明...
(2011年12月29日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2012年1月12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蘇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1年12月29日審議通過,並經江蘇省...
2012年1月12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的《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2018年6月26日蘇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2018年7月27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
憲法第100條規定:“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這次會議還對地方組織法進行了修改,規定了省會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會有權擬訂地方性法規草案提請省級人大常委會審議制定。1986年...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重大事項的規定,於2018年11月23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有序行使職權,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的召開,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
地名命名工作涉及到城市的總體規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個地區歷史、地理、文化的特徵和經濟狀況,也與人民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為了加強地名管理,蘇州市從本地實際和工作特點出發,制定地名條例,十分必要。該條例細化了上位法的有關規定,明確了地名的範圍及類別,規定了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則和程式,特別是在加強對...
《蘇州市集貿市場管理條例》於2007年8月23日蘇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制定, 2007年9月2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蘇州市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蘇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22年8月25日通過,並經...
《蘇州市河道管理條例》於2004年9月23日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制定,2004年10月22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對河道規劃與整治、河道管理與保護等作了規定,並界定了法律責任。修訂發布 (2004年9月23日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
聽證會組織者應當制定立法聽證會的工作方案。具體操作按照《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聽證規則》的規定進行。第十五條 通過書面徵求意見、網上公開徵求意見以及召開座談會的方式徵求意見、建議的,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應當對接收到的意見、建議進行整理、研究,並以適當方式將意見、建議採納情況...
《蘇州市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條例》是2023年蘇州市出台的條例,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發布信息 2023年4月28日,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訊息,《蘇州市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發展歷程 2022年12月30日蘇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23年1月12日...
2000年8月26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結合我省實際,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在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之前,授權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
第三次修正根據2016年4月25日蘇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6年5月26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蘇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9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2018年10月25日蘇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
2014年4月28日蘇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制定 2014年5月28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補償條例 第一條為了完善生態補償機制,促進生態環境保護,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生態補償活動,...
四是保護管理責任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籌集資金修繕文物保護單位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獎勵。五、關於控制性歷史文化保護區 《文物保護法》和《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條例》對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確定及保護作了明確規定。鑒於蘇州是歷史文化名城,我市還有一些街區和村鎮,雖未核定公布為歷史文化街區、村鎮...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蘇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等4件地方性法規中若干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4年12月22日 實施時間 2005年01月01日 頒布單位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 由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蘇州市公路條例》的決定 (2012年10月25日蘇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制定,2012年11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批准)蘇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對《蘇州市公路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