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3月14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5年03月14日
- 實施時間:1985年03月14日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1985年3月14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85年3月14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3.14 實施時間 1985.03.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的規定第五條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立法的長遠規劃,以及本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需要和有關方面提出的地方立法建議,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室會同有關部門...
山東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是一種條例條令。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省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三章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四章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五章地方...
《山東省地方立法條例》是2017年2月11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檔案。修訂信息 2023年7月26日,山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的...
省政府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起草、審定程式,按《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的規定》和本規定執行。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省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
《山東省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經2015年3月2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通過,2015年5月1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8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和備案,修改、廢止和解釋,附則7章32條,自2015年7月...
淄博市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於2001年2月26日淄博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01年4月6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科學化、規範化,保證法規質量,...
第一條為了保證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職權,履行代表的義務,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簡稱代表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規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規章制定程式,保證規章制定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省人民政府規章(以下簡稱規章)的...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範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結合地區人大工作的實際,制定本暫行工作條例...
為規範地方立法聽證活動,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程度,保證地方性法規質量,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聽證規定 地區 山東省 施行時間 2002年11月1...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保證地方性法規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山東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威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於2016年1月21日威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30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性法規的制定,提高地方性法規立法質量...
第一條 為了規範制定地方性法規活動,保證地方性法規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山東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十條 制定地方性法規,對上位法已經明確規定的內容,一般不作重複性規定。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十一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地方性法規案,...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明細 編輯 語音 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
第四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第五條 地方性法規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一)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山東省地方性法規...
第一條 為規範泰安市立法活動,完善程式、提高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山東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4.05.27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
第二節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四章 地方性法規的報批與公布 第五章 地方性法規解釋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保證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為了健全本市立法制度,規範制定地方性法規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山東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6...
2001年2月26日淄博市第十一屆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的《規定》同時廢止。條例發布 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 (2017年2月27日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2017年3月29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
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四章 地方性法規的報批與公布 第五章 地方性法規的解釋 第六章 其他規定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保證地方性法規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
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1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9月21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3年11月29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9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9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正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統一部署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農業機構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訂:一、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未...
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四章 地方性法規的解釋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六章 附則 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制定地方性法規活動,提高地方性法規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明細 編輯 語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對《...
1988年3月17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88年3月18日公布施行 根據1998年6月1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