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7年10月15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0月15日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10.15 實施時間 ...
1994年4月21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關於修訂《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
1994年4月21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7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關於修訂《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
1995年12月14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關於修訂《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
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 (1994年12月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訂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5年3月31日...
關於修訂〈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關於修訂〈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
《山東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於2007年9月21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通過。制定本條例主要為了鼓勵、扶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20年7月24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
1999年8月2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2013年11月29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9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9號公布 自公布之...
第一條為了規範地方立法聽證活動,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山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和省人民代表...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4.07.30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89年1月22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89年1月22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的規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
2017年9月30日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並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20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資源條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經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
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7月30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
《山東省地方立法條例》是2017年2月11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檔案。修訂信息 2023年7月26日,山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的...
第八條 重大事項以議案形式提出的,依照《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第三章關於議案的提出和審議的規定辦理。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提出的屬於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3.14 實施時間 1985.03.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本省情...
1991年10月22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2年11月21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民負擔管理...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明細 編輯 語音 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條例。2017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21年12月3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
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東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於1982年11月10日原則批准,山東省人民政府於1982年12月15日公布的《山東省城市(鎮)建設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修訂信息 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1996年12月14日山東...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4.05.27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
《山東省實施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公布。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次修正)(1987年2月25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6月19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1990年12月27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3月30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2024年1月20日,山東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