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七年知縣楊英建立學宮 ,後改稱濡學署,又名贊學,為縣學之始。清康熙四十三年 (1704),西和縣知縣董貞重建學宮 (今二中),分文、武兩科考取生員。建立學田,享受稟米待遇,故稱“稟膳生”。光緒二十五年 (1899),罷武試。二十九年 ((1903), 罷文試。
基本介紹
- 本名:董貞
- 字號:保赤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浙江海寧
- 主要成就:重建西和縣學宮
人物政績
朝廷準奏,於公元1604年捐資開工,修補下城,將城垣向南延伸里許,建城樓、開南門,改南街為南關。遷縣治於下城,並修文廟,建官倉。公元1605年冬,修葺竣工,堂龐煥然,廟貌鼎新。董貞利用工余,親自講學,培育人材,為此,而創辦義學兩處,縣城一處名“樂英堂”,鹽官鎮一處名“聽弦堂”,“聽弦堂”之地是他自捐傣錢賣地數畝而建。明清之季,西和倉傲多遭破壞,公糧多寄於大戶之家,久寄不歸。他們還勾結貪官污吏,鯨吞民膏.董貞整傷吏治,懲治貪利食餌的污吏,處罰吞糧不吐的劣紳,革除西和寄糧於“民”的積弊.由此,侵犯了地方豪強的利益,他們羅織了董貞圈地、謀反的罪名,上告御狀.圈地、謀反是康熙的心病。康熙二十四年 (1685)曾下旨“自後永不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