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2022年3月21日,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遼寧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 時間:2022年3月21日
遼寧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注重“小切口”立法,不斷提高政府立法的質量和效率,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遼寧,為奮力開創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立法項目
  (一)擬制定、修訂的政府規章項目(共5件)
  1.圍繞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制定遼寧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2.圍繞加強全省農村供水管理,規範農村供水用水活動,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制定遼寧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
  3.圍繞進一步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修訂《遼寧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辦法》。
  4.圍繞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修訂《遼寧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
  此外,圍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切實維護社會穩定,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預備提請省政府修訂《遼寧省治安聯防工作暫行規定》。
  (二)擬論證的政府規章項目(共2件)
  1.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保障生態安全,對修訂《遼寧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進行調研論證。
  2.為完善教育督導工作,推動實現教育目標,對修訂《遼寧省教育督導規定》進行調研論證。
  三、工作要求
  (一)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黨領導立法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對立法中涉及的需由省委研究的重大問題,及時按程式向省委請示報告。
  (二)強化政府立法的時代感。要將政府立法放在推動遼寧高質量發展中去謀劃,堅持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與遼寧具體實際相結合,圍繞重要領域和新興領域,聚焦構建“一圈一帶兩區”區域發展格局、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防範和化解社會風險等需求,推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突出遼寧地方特色,增強立法的時代性、針對性、可操作性。
  (三)有效提升政府立法質效。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嚴格遵守地方立法許可權,提高立法精細化、精準化水平。不斷改進立法調研的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繫點“直通車”和立法諮詢專家作用。豐富立法形式,注重“小切口”“小篇幅”立法,將政府立法做深做實。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立改廢,完善政府規章制度體系。
  (四)切實抓好立法工作計畫的執行。起草部門要認真落實起草工作責任,積極調研論證,確保按時完成立法工作任務。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風險或者可能造成不利影響的,將風險評估作為必經程式。涉及部門間重大分歧意見的,要及時主動溝通協調;不能協調一致的,在報送審查時一併予以說明。需要臨時增加或者暫緩辦理規章項目的,起草部門應當向省政府報告並說明理由。
  省司法廳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指導督促和進度管理。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畫推進情況,對送審的立法草案嚴格審查,按規定提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由省政府提案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按照省人大常委會2022年立法計畫安排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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