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
- 通過時間:2017年2月25日
- 批准時間:2017年5月19日
- 施行時間:2017年7月1日
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201...
運城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20年8月26日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文明行為,提高公民文明素...
運城市鹽湖保護條例於2020年8月26日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鹽湖的整體保護和利用,發揮...
《運城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實施辦法》是在運城市實施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提高規章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2019年8月28日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立法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地方性法規,以及省...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作用,以實現黨的十二大提出的總任務和總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省人大...
臨時召集的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前款的規定。第七條 常務委員會根據本省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批准太原市、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並...
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 (試行)(1990年7月19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全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十六條 省人民政府,太原市、大同市人民政府的規章的備案、審查和撤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應當自公布之日起三十...
(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科學化、規範化,保障其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權,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效率和...
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訂草案)》。初審後,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機構對修訂草案進行了修改,擬提交2024年1月召開的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為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現...
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職權,促進重大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
運城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四次會議於2021年10月29日通過的《運城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決定予以批准。
1995年9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5年9月21日公布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監督,加強對上述機關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的和常務委員...
第一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議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則。第二...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解釋和廢止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相關地方性法規的活動。第三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立法活動,根據憲法、立法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地方性法規,適用...
第一條 為了規範巴彥淖爾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完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立法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活動,完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根據地方組織法、立法法和我省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三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第四條制定地方性法規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相牴觸,堅持中國共產...
(一)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及其他有關部門遵守和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上級和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情況;(二)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規章、決定、命令,規定的行政措施以及對我市地方性...
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根據地方組織法、立法法和湖北省立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鹹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 (...
第三條 制定法規和規章,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堅持不牴觸、有特色、可操作和務實管用。第四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地方...
第二章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第三條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地方組織法》第九條規定的職權:(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二)在職權範圍內通過和發布...
第一節 立法許可權 第二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式 第三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 第四節 法律解釋 第五節 其他規定 第三章 行政法規 第四章 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 第一節 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運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鄧雁平 運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廉廣鋒、賈愛珍、潘志孝、杜中偉、李玉林、張建元、趙振國 ...
龍巖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 (2016年1月21日龍巖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6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我市地方立法活動,完善立法程式,...
(一)為保證法律、行政法規、山西省的地方性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貫徹實施,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二)法律、法規授權規定的;(三)國家專屬立法權之外,涉及公民權利和義務以及本行政區域內...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立法法、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地方性法規(以下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