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是2000年10月27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00年12月2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
- 地區:大同市
- 類型:條例
- 發布單位:80407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是2000年10月27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00年12月2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的地方法規。
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監督職權按照...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監督範圍和內容 第三章 監督方式和程式 第一節 審議工作報告和聽取匯報 第二節 監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預算的執行情況 第三節 審查規範性檔案 第四節 視察...
第六條修改為:“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名,補充任免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的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四、對《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修改 第十六條修改為:“市人民政府、市...
2002年12月26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切實推進依法治市工作,根據憲法、地方組織法和省市人大常委會監督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作如下決定:一、本決定所述...
(1988年12月25日大同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989年3月10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常務委員會會議的召開 第三章 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 第四章 議案的...
1988年12月25日大同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1989年1月24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工作的監督,保證憲法、法律和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
第五條 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根據監督法第九條的規定和職責分工,於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監督議題的建議。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室)根據建議擬定年度監督工作計畫,徵求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意見,經主任會議研究同意,印發常務...
第五條 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根據監督法第九條的規定和職責分工,於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監督議題的建議。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室)根據建議擬定年度監督工作計畫,徵求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意見,經主任會議研究同意,印發...
第二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基層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成,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第二章 第三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
為了貫徹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進依法治市工作的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
以上的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書面聯名,對涉及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嚴重違法和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常務委員會提議並由常務委員會決定組織的特定問題調查,依照《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有...
七、《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14、將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報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的規範性檔案,由常務委員會辦公廳負責登記接收。接收後,根據檔案內容,分別送交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或者常務...
地方性法規,批准太原市、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第十條 常務委員會依法對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分院進行監督。
1996年10月17日大同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3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
2001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根據《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大同市勞動監察辦法》。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根據第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關於"市、市轄縣(區)的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條 為使我市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程式化、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太原市和大同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廢止1990年2月24日由大同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1990年2月28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的《大同市關於集會遊行示威的若干規定》。
2001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大同市煙塵控制區管理辦法》。
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行使任免權,應嚴格依法辦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法律規定的須由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任免、批准他、任免的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第四條 在市人民代表...
2000年12月21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為正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進一步推進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維護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
為了使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更好地向人民負責,為人民服務,受人民監督,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及《山西省信訪條例》...
(2000年8月18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00年9月27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履行法律賦予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做好人事任免...
2012年2月28日大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12年5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大同市戶外廣告管理規定》的決定 頒布...
造成損失的,按有關規定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本辦法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大同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之日起公布施行。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根據2010年4月29日大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10年7月16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
2008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 根據2010年10月27日大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大同市養犬 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 2011年1月14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大同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大同市獻血條例〉的決定》已經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4年11月28日批准,現予公布,本規定自公布之日...
大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1999年6月18日由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1999年8月16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的《大同市燃氣管理條例》。本決定...
廢止1994年10月27日由大同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11月26日由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的《大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