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規定於2016年4月28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6年7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規定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
- 時效性: 有效
- 公布日期: 2016/8/1
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規定於2016年4月28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6年7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
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規定於2016年4月28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6年7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具體內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
這兩部憲法以及1982年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關於立法許可權的劃分,1989年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中關於立法議案的提出、審議、發言、表決等的 規定,可以看作是關於立法程式的憲法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程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立法權的機關制定、修改、廢止規範性法律檔案必須遵循的法定步驟和方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一般要經過四個階段:(1)提出立法議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常務...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試行)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需要,保證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的正確行使,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特制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
2023年3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的決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制定原因 中國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儘管對立法許可權的劃分、立法程式、法律解釋等問題作了原則規定。但...
第五章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 第六章 設區的市的法規批准程式 第七章 法規解釋 第八章 適用與備案 第九章 其他規定 第十章 附則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
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呂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主任是劉振國。現任領導 副主任:劉繼隆、梁志鋒、閆玉萍 秘書長:張建國
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根據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改通過的《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結合幾年來的實踐經驗,決定對《山西省實施辦法》作如下修...
五、第十三條第二款修改為:“常務委員會依照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決定撤銷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任命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 六、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時...
第四條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應當接受常務委員會的監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第五條 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根據監督法第九條的規定和職責分工,於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監督議題的建議。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室)...
第九條 省人大常委會依法撤銷省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改變或者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和決定。第十條 省人大常委會依照法律規定任免、決定任免、批准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第十一條 在省...
(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科學化、規範化,保障其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權,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效率和...
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程式,依照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重大事項的決議、決定,由大會主席團發布公告予以公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重大事項的決議、決定,由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
(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命令;(三)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的規定、辦法、決定,辦理的大案要案及辦案中的重大問題;(四)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第六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二)由於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對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進行了部分調整,凡《工作條例》的規定與調整後的工作機構不適應的,按調整後的工作機構進行工作。(三)考慮到縣以上行政區劃變動和省人民政...
第一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議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則。第二...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式 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 第六章 法規的報請批准和公布 第七章 法規解釋 第八章 其他規定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
(一)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二)宣傳貫徹選舉法、本細則和有關選舉的規定;(三)制定選舉工作方案,編制選舉經費預算,培訓選舉工作骨幹,檢查指導選舉工作;(四)劃分選舉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區,分配各選區應選代表的...
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和廢止地方性法規,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 省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式?第三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會提出...
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式舉行會議、開展工作。第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代表大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臨時召集的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前款的規定。第七條 常務委員會根據本省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批准太原市、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解釋和廢止法規的活動。第三條 編制立法規劃和制定年度立法計畫,按照下列程式進行:(一)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各縣(市...
規定內容 【發布單位】82604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01-03-30 【生效日期】2001-03-30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的規定 (2001年3月15日蘭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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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維護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