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規定
- 批准日期:2017年3月31日
- 施行時間:2017年5月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規定全文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規定(2017年1月9日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
報送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市人民政府作為提案人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制定程式,按照《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規定》的相關規定執行;《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馬鞍山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7年3月召開。主要職責 依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一)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在全市的遵守和執行;(二)領導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三)召集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四)根據本...
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預算工作委員會和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更名的決定 (2024年6月17日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
馬鞍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 (2016年12月6日馬鞍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2017年3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批准)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推進文化強市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行政...
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 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是馬鞍山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市人大專門委員會。簡介 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是馬鞍山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市人大專門委員會。
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的遵守和執行,堅持和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安徽省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Anhui Provin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省長負責制。安徽省人民政府分別由省長、副省長和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實行...
程磊,男,安徽馬鞍山人,1986年出生,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民 建會員 。第十二屆、第十三屆安徽省政協委員,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 大會代表 。現任馬鞍山百助網路科技有限公司CEO。2019年8月29日,被授予“第五屆全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稱號。2021年7月1日,受邀參加中國共產黨...
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預算工作委員會和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更名的決定 (2024年6月17日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
馬鞍山市博望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馬鞍山市博望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歷史沿革 2022年12月18日下午,博望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勝利閉幕。現任領導 谷 強: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蔣作功: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石 偉: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趙 炯: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李 菲:...
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王美姑:主任 戴 弘: 副主任 劉 勝:副主任 錢德儉:副主任 袁德琴:副主任 機構位置
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主任:胡定保 副主任:張沈、黃啟明、沈俊霞、胡文光 機構位置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條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6月20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05年10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的《安徽省專利保護和...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無線電管理機構、無線電監測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在無線電監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違反法定條件和程式許可頻率、批准設定和使用無線電台(站)的;(二)未依法實施無線電監測或者檢測的;(三)未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處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審議結果的報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3月29日下午,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安徽省凌家灘遺址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15.3.15修正)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2017.12.22修訂)規章制定程式條例(2017.12.22修訂)法規規章備案條例(2001.12.1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法規審查有關工作程式規定的通知(2002.3.20)2.法律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1981.6.10)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