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銀匯理行業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農銀匯理行業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農銀匯理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農銀行業成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農銀匯理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68.43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660001
  • 成立日期:20080804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重點投資成長性行業,力求為投資者取得長期穩定的資本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巨觀經濟、政策環境、資金供求和估值水平是決定證券市場運行趨勢的主要因素。基金管理人將深入分析各個因素的運行趨勢及對證券市場的作用機制,綜合判斷股市和債市中長期運行趨勢,據此進行資產配置。
(1)巨觀經濟。巨觀經濟的周期波動影響股市和債市運行趨勢,研究員通過跟蹤分析各項巨觀經濟指標的變化,考察巨觀經濟的變動趨勢以及對證券市場的影響。主要關注的巨觀變數有: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工業企業增加值、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消費品零售增長率、匯率和貿易盈餘等。
(2)政策環境。政策環境主要包括財政貨幣政策和資本市場政策。財政貨幣政策主要影響社會總需求、社會總供給、物價和利率水平,影響因素有:稅制變化、國債發行、M1和M2增長率、利率水平以及信貸規模。資本市場政策主要包括股權制度、發行制度、交易制度等。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多因素分析方法,綜合考察以上三種政策對於證券市場運行趨勢的中長期影響。
(3)資金供求。資金面是影響證券市場中短期運行趨勢的直接因素,管理人重點分析金融市場現實和潛在的資金供需情況,股市、債市投資品種的供求關係,機構投資者(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的資金運用情況等。根據資金供求的分析結論,研究判斷市場中短期運行趨勢。
2、成長性優先的行業配置策略
(1)本行業成長基金的主要特點是對於成長性行業的重點配置。在本基金的投資標的中,成長性行業主要包括以下兩種類型:一是從行業的生命周期來看,處於快速成長期和成熟成長期的行業,處於這兩個階段的行業增長率快速提高,企業利潤水平超出市場平均水平,獲得超額收益率的可能性很高;二是短期內處於復甦景氣階段的行業,部分行業雖然從長期來看並未進入成長階段,但仍存在階段性景氣復甦的可能性,這往往是由於經濟周期波動、供求關係變化等因素造成,從較長時間來看,投資於此類行業的收益率水平往往趨於市場平均值,但若能夠準確預計行業的階段性復甦,則有可能抓住行業階段性成長的機會。
(2)成長性行業的選擇標準。
基金管理人將在申銀萬國一級行業23大類的分類標準的基礎上,採取定性和定量的指標綜合判斷行業的成長性。篩選出成長性行業將每六個月進行更新。
定量標準:
1)判斷一個行業是否具有成長性,其核心是未來獲得收入與盈利的能力。為了方便反映行業成長性,管理人將對行業近三年的平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及淨利潤增長率等成長性指標進行測算,並對測算結果分別進行排序。對於該三項指標中至少有一項增長率超越市場平均水平的行業,將進入本基金管理人重點研究的範圍。
2)本基金管理人認為,成長性的行業具有在超額收益率和收益波動性等方面優於市場平均水平的特點。為反映成長性行業的上述特徵,管理人自行開發了行業動量模型,利用經風險調整的超額收益作為反映行業運行趨勢的重要指標,並以此作為判斷行業是否進入成長期或階段性復甦的輔助指標。
定性標準:
對行業基本面的深入分析也是判斷成長性行業的重要途徑。從行業自身來看,行業的成長性將受到行業發展階段、行業景氣程度、行業競爭狀況、政策扶持程度、所處產業鏈地位、是否具有壟斷性等多個定性指標的影響。基金管理人將在對各行業基本面進行分析的過程中,針對各行業的特殊性重點考察對其成長性影響較大的因素。在對行業的下述六個因素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將分別就每個因素對該行業的影響做出“有利”或“不利”的判斷。
1)行業發展階段。根據行業生命周期理論的假定,行業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在投資價值上具有完全不同的意義,其中處於快速成長期(Rapid Growth)和成熟成長期(Mature Growth)的行業具有最高的投資價值。管理人將根據行業整體的增長率、銷售額、競爭狀況、利潤率水平、定價方式、進入壁壘等多個指標,對各行業處於何種發展階段做出合理判斷,並由此確定行業的長期發展前景和當前的投資價值。
2)行業景氣程度。行業景氣程度反映了行業的發展趨勢和盈利能力,是判斷行業是否具有投資價值的重要因素之一。行業景氣程度和行業自身特點及國家巨觀經濟周期具有密切聯繫,因此管理人將會以對巨觀經濟的研判為基礎,根據經濟所處周期的不同階段對不同產業的不同影響,並綜合考慮行業技術進步、行業組織創新和社會習慣改變等因素,對行業景氣度及行業景氣狀態的可持續性做出判斷。
3)行業競爭狀況。根據波特對行業競爭五因素(新的競爭對手入侵、替代品的威脅、客戶的議價能力、供應商的議價能力和現有競爭對手之間的競爭)的分析,這五種因素影響著價格、成本和企業所需的投資,並綜合起來決定著某行業的吸引力和行業中企業的盈利能力。因此管理人將以該五因素為關注重點,對各行業的內部及潛在競爭情況進行分析,以判斷行業競爭結構對長期盈利的影響。
4)政策扶持程度。對於政策鼓勵的行業,國家會制訂相應的法規和措施並且提供財力保障及優惠的稅收制度來營造激勵的環境和氛圍,這為受扶持行業的長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降低了行業發展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容易形成行業持續性盈利的預期。管理人將在對國家產業政策具體分析的基礎上,著力篩選受政策扶持的行業進行重點配置。
5)所處產業鏈地位。行業的發展不僅受到其自身發展規律的制約,也受制於上下游產業的發展狀況和所處階段以及整個產業鏈中價格傳導機制的影響。因此,在對巨觀經濟周期的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正確判斷行業所處產業鏈地位將有助於正確預計行業的發展前景和判斷其投資價值。
6)是否具有壟斷性。具有壟斷性或資源獨占性的行業因其進入壁壘高、沉沒成本高等原因,其行業競爭程度低,企業的壟斷性收益具有長期可持續性。壟斷性的來源主要有自然性壟斷、政策性壟斷等,其中自然性壟斷的超額收益持續性較政策性壟斷的持續性更強。管理人將具體分析具有壟斷性行業的壟斷地位成因、行業競爭狀況等因素,發掘具有長期壟斷性收益的行業重點配置。
綜合判斷:
在對各行業的定量指標進行排序的基礎上,並結合對影響各行業的定性因素做出的“有利”或“不利”的判斷,基金管理人將對各行業的成長性進行綜合性評分並排序。對於排名處於前50%的行業,將作為成長性行業進入本基金重點研究和投資的範圍。
3、個股選擇策略:
在個股篩選層面,基金管理人將綜合採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通過選擇成長性行業內基本面優良且具有成長潛力的股票進行最終的投資組合構建。
定量分析:
(1)對個股的定量分析將主要依靠上市公司公開的財務信息,公司金融工程部門將根據每季度上市公司公報的財務數據,按成長性、價值性和盈利性等分類標準計算相應的量化指標。主要採用的量化指標有:
成長性指標:市盈增長比率(PEG)、近三年平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近三年平均息稅折舊前利潤(EBITA)增長率、未來一年預測每股收益(EPS)增長率等;
價值指標:市盈率(P/E)、市淨率(P/B)、每股收益(EPS)、股息率等;
盈利指標:近三年平均淨資產收益率(ROE)、近三年平均投資資本回報率(ROIC)等。
在計算上述定量指標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將對每個行業內的個股按歷史數據計算的成長性、價值性和盈利性指標進行排序,處於每項指標排名前50%的股票將進入研究範圍,公司研究團隊將在篩選結果的基礎上對相關公司進行進一步的基本面研究。同時,由於本基金的風格為成長性優先,因此在個股篩選層面本基金也將把成長性指標作為重點考慮因素,進入成長性指標排名前25%的個股,若價值及盈利等指標能達到市場平均水平或以上,將成為重點研究對象。
(2)基金管理人還將採用量化方式對各上市公司的部分財務指標的未來變化進行合理預期,並在此基礎上利用DDM和DCFM等模型對公司的內在價值進行計算。公司內在價值是判斷公司合理估值水平的重要標準,也是判斷股票價格合理區間的衡量尺度。管理人將定期對股票的市場價值和估算的內在價值進行比較,對於市場價格長期低於內在價值的個股,由於其出現增長潛力的可能性較大,也將成為公司研究團隊重點研究的對象。
定性分析:
在定量分析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還將發揮其在股票研究方面的專業優勢,綜合利用賣方研究報告、實地調研和財務分析等多種手段,對進入研究範圍的上市公司基本面進行深入分析,從定性的角度篩選出基本面良好、成長潛力較大的股票進行投資。定性的主要指標包括:
(1)行業地位突出
(2)主營業務具備核心競爭力
(3)公司管理能力強
(4)財務狀況穩健
(5)具備專利等排他性資源
(6)技術創新能力強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大類資產配置、分類資產配置和個券選擇三個層次自上而下進行債券投資管理,以實現穩定收益和較高流動性的投資目標。主要採用的投資策略包括久期靈活管理、曲線合理定價、曲線下滑策略等。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指將現金紅利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經過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算基準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
6、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可分配收益的20%。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7、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受當次分紅,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受當次分紅;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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