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銀匯理策略價值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農銀匯理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農銀策略價值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農銀匯理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77.89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660004
- 成立日期:20090929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策略
決定大類資產配置的重要前提是對於不同市場運行的合理預期,而巨觀經濟、政策環境、資金供求和估值水平是決定證券市場運行趨勢的主要因素。基金管理人將深入分析各個因素的運行趨勢及對證券市場的作用機制,綜合判斷股市和債市中長期運行趨勢,據此進行資產配置。(1)巨觀經濟因素。基金管理人通過跟蹤分析各項巨觀經濟指標的變化,考察巨觀經濟的變動趨勢以及對證券市場的影響。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股市往往會對於巨觀經濟狀況的變化做出提前反映,因此巨觀經濟一些先導性的指標將獲得基金管理人的關注。主要關注的巨觀變數有: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工業企業增加值、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消費品零售增長率、匯率和貿易盈餘等。
(2)政策環境因素。在進行巨觀經濟分析中,政策環境來是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之一。特別在我國,由於政府在多個方面對市場有重大的影響能力,因此必須予以重點考慮。政策環境主要包括財政貨幣政策和資本市場政策。財政貨幣政策主要影響社會總需求、社會總供給、物價和利率水平,影響因素有:稅制變化、國債發行、M1和M2增長率、利率水平以及信貸規模等。資本市場政策主要包括股權制度、發行制度、交易制度等。
(3)資金供求。資金面是影響證券市場中短期運行趨勢的直接因素。市場資金的充裕往往意味著市場具有上升的潛力,反之則有下跌的風險。同時,資金供給的短、中和長期的期限分布也決定著資金影響市場走向的有效程度。本管理人重點分析金融市場現實和潛在的資金供需情況,股市、債市投資品種的供求關係,機構投資者的資金運用情況等。根據資金供求的分析結論,研究判斷市場中短期運行趨勢。資金供求的主要判斷指標包括:貨幣供應量變動,M1、M2增長率,基金髮行、申購、贖回情況,不同市場間收益率水平比較,各種資金預期收益率與投資周期,市場融資規模,金融創新規模等。
2、價值優先的股票精選
由於本基金的股票投資占據了組合的主要部分,股票投資的業績對於整體組合業績表現的貢獻具有決定性意義。所以,在本基金的投資中,有效地選擇股票進行投資將是關鍵的決定因素。本基金秉承價值型的投資理念,在個股精選的過程中將以尋找價值被低估的股票為基本原則,在分享股價合理回歸的收益的同時力求達到投資組合較高的安全邊際。
(1)評價市場流動性對估值影響
股票的估值水平是一個動態的指標,受市場的流動性的影響較大,兩者呈現出較強的正相關關係。同時,流動性對於上市公司的內在價值判斷也具有較大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於對摺現率的影響。當市場流動性較為高時,未來現金流的折現率較低,從而導致內在價值(DCF)的升高。相反,當流動性較弱時,折現率的提高會導致內在價值的降低。因此,基金管理人在考察個股的估值水平時,將首先考慮當時的市場流動性的充裕程度,考察的指標主要包括市場利率水平、央行貨幣政策和M1、M2的變動等。
(2)考察行業整體估值水平的影響
個股的估值水平與行業的整體估值水平具有很大的關聯性。由於受到行業基本面差異的影響,即使在市場的同一時期不同行業也會表現出估值水平上的較大差異。所以在考察目標個股的合理估值水平時,基金管理人將首先以所處行業的當時的估值均值作為主要的參考指標,並在此基礎上再根據目標個股的基本面差異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一般而言,在估值水平較低的行業中更容易挑選出具有投資價值的個股。因此,基金管理人在選擇個股的過程中,將重點關注市場估值較為安全且基本面良好的行業,基金管理人主要通過與歷史均值的比較和與現有市場均值的比較綜合判斷行業的估值水平是否處於安全區間。
(3)綜合考察個股的投資價值
在綜合考慮市場流動性和行業整體估值水平的基礎上,本基金管理人將採用定性和定量的雙重標準對個股的基本面和投資價值進行細緻分析,目標是篩選出被市場低估、安全邊際較高的個股。
1)定量指標
本基金為實行價值投資策略的基金,因此在定量指標的設定上將重點傾向於價值指標,包括倍率指標和內在價值指標,成長性指標和盈利性指標為輔助考察指標,在考察過程中所占比重一般低於價值指標。
A,倍率指標
包括市盈率(P/E)、市淨率(P/B)、市銷率(P/S)等。倍率指標的使用主要是從相對的角度考察上市公司的當前估值的合理性。在我國證券投資實踐中,倍率指標是使用最為普遍的價值指標,因此在本基金的管理運作中,倍率指標是核心的價值指標,其在個股選擇中所占的權重最大。在倍率指標使用上,基金管理人所採用的考察方法主要包括歷史對比法和同業對比法等:
方法一:歷史對比法即上市公司當前倍率指標與歷史上的同一公司平均倍率的比較、或是當前倍率指標與歷史上相似市場環境下同一公司的倍率水平比較,從而考察上市公司當前估值水平是否處於歷史低位。此外,基金管理人還將通過時間序列(Time Series)模型對當前倍率水平的合理性進行檢驗。
方法二:同業對比法即通過考察目標上市公司當前的倍率指標與所處行業的平均水平的比較,判斷目標上市公司的價值是否被低估。這一方法的優點是由於同行業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在同一時期受相同的市場因素影響,此時估值水平的不同將充分反映公司的基本面的區別,同時也可以避免在歷史對比法中無法充分考察不同時期外部因素變化的缺陷。
B,內在價值指標
主要包括DDM模型和DCF模型等。內在價值指標主要是從絕對的角度考察上市公司當前估值的合理性,採用未來收益或現金流折現的方式考察上市公司的內在價值,並依此判斷當前估值水平的合理性。
基金管理人將在對上市公司未來現金流、股息率、增長率及其預期變化進行合理估計的基礎上,通過穩定增長和階段性增長等不同假設,得出在不同增長情景下的公司內在價值的合理水平。但由於基於折現的模型往往建立在對未來變數正確預計的基礎上,且計算結果對於輸入數據的變動較為敏感,計算結果的可靠性還有待其他指標的驗證。因此內在價值指標在本基金的實際選股過程中只作為對於倍率指標的有效補充。
C,成長性指標
在考察上市公司價值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未來成長的因素,否則容易低估公司的實際投資價值。本基金所考察的成長性指標主要包括:估算增長率(G)、市盈增長率(PEG)、近三年平均利潤增長率(EPS)等。
考慮到成長性指標是建立在盈利性指標的基礎上,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將對兩種指標進行綜合考察。成長性指標的核心是對上市公司增長率的估算,但由於企業的盈利等指標的增長情況因年而異,因此較難按照一個恆定的常數進行估算。因此,基金管理人在採用傳統的“增長率(G)=利潤留存率(RR)×股權收益率(ROE)”的方式計算增長率的同時,還將充分考慮到增長率的波動狀況,從而獲得一個理性的波動區間,並以此為依據進行相應的情景分析,區分不同增長率狀況下的企業價值。
D,盈利指標
本基金考察的盈利指標主要包括近三年平均淨資產收益率(ROE)、近三年平均投資資本回報率(ROIC)等。從理論上來說,對於上市公司的估值基礎是該公司具有盈利能力或具有盈利預期。本基金管理人將綜合第三方機構的盈利預期和本公司的基本面分析,計算出合理的預期盈利水平,並以此進行成長性指標和價值指標的估算。
2)定性指標價值投資策略具有安全邊際較高的特點,除因為其在定量指標上選擇價格低估的股票外,還因為其在定性指標上一般選擇基本面良好股票進行持有,從而有效迴避了上市公司自身經營出現問題而導致的投資風險。本基金管理人將綜合第三方研究報告、實地調研和財務狀況分析的結果,對目標上市公司的質地進行深入研究,在定量分析的輔助下尋找出基本面良好、安全邊際較高的上市公司進行重點投資。主要的定性考察標準有:
A,公司治理: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結構,管理層能力較強;
B,市場機制:已建立起市場化經營機制、決策效率高、對市場變化反應靈敏;
C,行業地位:行業地位突出,具有較強的核心競爭力。公司主要業務或產品市場份額處於行業前列;
D,行業優勢:在行業內擁有成本優勢、規模優勢、品牌優勢或其它特定優勢。
E,特定資源:在特定領域具有原材料,專有技術或其它專有資源,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
F,財務狀況:財務穩健,經營效率及盈利能力較強等。
3)綜合評估個股投資價值
在經過上述定性和定量指標的考察後,基金管理人將在此基礎上建立價值型股票的綜合評價體系,首先在定量指標方面,基金管理人首先根據倍率指標對各行業進行排序,對估值水平處於市場後2/3的行業將進入重點研究範圍。隨後,在上述行業內分行業對個股的價值指標(包括倍率指標和內在價值指標)、成長性指標和盈利性指標進行分別排序並評分,價值指標中倍率指標在該行業內越低則得分越高,市場價格與內在價值差值越大則在該行業內得分越高,此後通過給予上述三類指標的得分以相應的權重(價值指標為主,成長和盈利指標為輔)得出個股的總得分,每個行業內得分排名在前1/2的股票將作為具有投資價值的股票。
在通過定量考察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還必須通過定性指標對通過考察的個股的基本面進行考察,以綜合判定目標個股實際的投資價值。此外,基金管理人還將結合市場流動性狀況、市場情緒和行業估值水平等因素,擇機將合適的具有投資價值的股票納入投資組合。
(4)投資交易策略
本基金在投資交易環節中將採用較為靈活的策略,根據市場和個股的狀況靈活採用買入並持有、趨勢投資、逆勢交易等多種投資策略,力爭儘可能多地獲取股票增值和其他交易性的機會。1)買入並持有策略(Buy-and-Hold Strategy)。 本基金的買入並持有策略不同於傳統意義上靜態的買入並持有策略,而將採取比較靈活的方式,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目標股票盈利能力和估值水平的變化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在股價回複合理水平的情況下將其沽出。由於買入並持有策略對資金的占用較大,從而產生資金的持有成本,並可能造成目標股票持有期間的其他交易性機會難以有資金跟進,因此買入並持有策略主要是針對基本面良好並具有增長潛力,但股價被嚴重低估的股票,且預期回報一般應遠高於資金持有成本。
2)趨勢投資策略(Trending Investment)。從行為金融學的理論上來說,由於投資者有對於不確定性的迴避心理,因此容易在市場表現出較為明確的漲跌趨勢的時候進行跟進,從而進一步推動市場漲跌趨勢。趨勢投資即是利用市場的這種投資心態進行跟蹤投資的策略,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取股價上漲趨勢的中、後端的收益。這種投資策略有效性一般較短,並存在一定的風險,但若進行有效的管理,則可以儘可能多地抓住市場波動中存在的投資機會。為控制投資風險,本基金在進行趨勢投資時也僅將注意力放在股價被低估的股票上,選擇安全性相對較高的股票施行該投資策略。
3)逆勢投資策略(Contrarian Investment)。逆勢交易原則是與趨勢投資完全相反的投資策略。逆勢交易者一般認為市場由於趨勢投資所造成的羊群效應必將消失,而被市場所忽視的投資機會往往與市場大多數投資者的投資趨勢相反,因此提前採取與市場相反的投資方向有可能在趨勢消失後獲取較高的收益。而這種投資機會往往會發生在股票的估值水平被市場非理性打壓或抬高的時候,容易被採用價值投資策略的投資人利用。但這種投資策略屬於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策略,因此,本基金將審慎使用。只有在基本面相當良好卻遭到市場非理性打壓的股票上才能夠採取這種投資策略。
上述三種投資策略在思路上有較大的差異,但卻能夠適用於不同的市場環境。鑒於我國A股市場環境變化程度大的特點,本基金將根據投資標的的估值情況和市場環境的變化靈活採用適當的投資策略進行投資,而不會機械地複製某一種類型的投資策略,以期最大程度地獲取市場增值和投資交易環節所帶來的收益。
3、力求穩健的債券投資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因此債券部分的投資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資產配置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資產分散以部分抵消股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因此在債券投資上,基金管理人將秉承穩健優先的原則,在保證投資低風險的基礎上力爭創造一定的收益水平。
(1)合理預計利率水平對市場長期、中期和短期利率的正確預測是實現有效債券投資的基礎。管理人將全面研究物價、就業、國際收支和政策變更等巨觀經濟運行狀況,預測未來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等巨觀經濟政策走向,以此判斷資金市場長期的供求關係變化。同時,通過具體分析貨幣供應量變動,M1和M2增長率等因素判斷中短期資金市場供求的趨勢。在此基礎上,管理人將對於市場利率水平的變動進行合理預測,對包括收益率曲線斜度等因素的變化進行科學預判。
(2)靈活調整組合久期
管理人將在合理預測市場利率水平的基礎上,在不同的市場環境下靈活調整組合的目標久期。當預期市場利率上升時,通過增加持有短期債券等方式降低組合久期,以降低組合跌價風險;在預期市場利率下降時,通過增持長期債券等方式提高組合久期,以充分分享債券價格上升的收益。
(3)科學配置投資品種
管理人將通過研究國民經濟運行狀況,貨幣市場及資本市場資金供求關係,以及不同時期市場投資熱點,分析國債、央票、金融債等不同債券種類的利差水平,評定不同債券類屬的相對投資價值,確定組合資產在不同債券類屬之間配置比例。
(4)謹慎選擇個券
在具體券種的選擇上,管理人主要通過利率趨勢分析、投資人偏好分析、對收益率曲線形態變化的預期、信用評估和流動性分析等方式,合理評估不同券種的風險收益水平。篩選出的券種一般具有流動性較好、符合目標久期、同等條件下信用質量較好或預期信用質量將得到改善、風險水平合理、有較好下行保護等特徵。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的20%(期末可供分配利潤指期末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