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是2017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規定了提供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機構(組織)要求、服務要求及服務質量評價與控制要求。《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適用於提供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機構(組織)的服務質量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
  • 外文名:Agricultural service—Quality requirement for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service
  • 標準號:GB/T 33747-2017
  • 發布日期:2017-05-12
  • 實施日期:2017-12-01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01
  • 歸口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執行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是圍繞農業生產各個環節提供全面技術示範和指導、信息覆蓋與諮詢服務的綜合過程。中國農業科技信息服務已發展到一定規模,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和形式多樣,截至2010年底中國基層信息服務站點達到100萬個。隨著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發展如火如荼,問題也逐步凸顯,存在著服務內容、服務方法、服務質量、服務管理及運行機制跟不上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包括:①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標準缺失,缺乏相關的規範指導,難以保證服務效果。②一些農業科技服務提供的信息缺乏科學性,虛假信息和錯誤的指導導致農業生產和農民遭受損失。③信息服務平台建設落後,信息更新慢,信息資源有限,導致綜合信息服務能力差。信息服務平台之間的信息不能共享,很難促進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水平的提高。④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互動性較差,不能滿足用戶需求多樣化和個性化的要求,影響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效果。⑤由於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良莠不齊,服務效果不能令農業生產用戶滿意,一定程度上打擊了用戶學習科技利用科技的熱情,影響了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農業產業化進程,使現代農業發展步伐受阻。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

編制進程

2013年1月至10月,北京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農林科學院農業科技信息研究所相關人員多次召開工作會議,明確標準制訂的總體思路;通過到北京市大興區安定鎮、平谷區鎮羅營等地進行實地調研和專家走訪,了解科技信息的需求和供給現狀;對該標準涉及的信息服務、農業信息化服務等基本概念、體系框架各級分類及各類範圍進行了界定,提出了該標準的體系框架;完成該標準草案的制訂工作。
2013年12月,完成“推薦性國家標準”的申報工作。
2013年12月25日,在安徽省潛山縣召開項目進展研討會,針對該標準是否與農技推廣標準體系存在交叉等問題進行溝通協商。
2014年6月,進行質檢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農業社會化服務標準體系—農技推廣和農業信息化服務標準體系及重要標準研究”項目中期檢查。
2014年8月14日,召開標準徵求意見會,中國農科院信息所、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國家標準委國家標準審查部、大興區農委、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市城鄉經濟信息中心等單位的專家參加了會議。專家就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關意見和建議。相關專家建議《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與《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合併。部分專家建議重新界定《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標準範圍,修改農業科技服務定義信息等。
2014年8月30日,召開質檢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農業社會化服務標準體系”項目推進研討會,研究項目研究過程中存在問題的解決辦法和思路。
2014年12月7日,在北京召開項目推進會,落實標準制訂計畫。
2014年12月23日,國家標準計畫《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20142185-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4年12月25日,該標準列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4年第二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中國農業大學農業信息化評價中心、黑龍江省農業科學院信息中心對該標準進行了驗證測試,提出了相關意見和修改建議。
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根據標準測試修改意見和建議,標準起草人對標準草案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並邀請中國農業大學、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北京市農業局信息中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院信息所等單位專家召開標準徵求意見會。相關專家建議不再界定服務對象,增加對農業科技信息供給方的基本要求,在技術專家的選擇上體現標準服務於農業生產經營的特色。
2017年5月12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7年12月1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農林科學院農業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國農業大學。
主要起草人:謝翔燕、馬曉蕾、閆濤、羅長壽、孫素芬、楊德勇、魏清鳳、張峻峰。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服務機構(組織)要求
1
5服務要求
2
6服務質量評價與控制
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規定了提供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機構(組織)要求、服務要求及服務質量評價與控制要求。《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適用於提供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機構(組織)的服務質量管理。

引用檔案

GB/T 19010 質量管理—顧客滿意—組織行為規範指南
GB/T 19012 質量管理—顧客滿意—組織處理投訴指南
GB/T 19013 質量管理—顧客滿意—組織外部爭議解決指南迅
GB/T 33748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要求》(GB/T 33747-2017)將對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服務質量評價與控制做出規範要求,促進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質量的提高,滿足農民多層次、多領域、多形式的科技需求,從而達到提高農民素質,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進程的目的。該標準的制訂,不僅對對信息提供方的服務質量提出要求,而且對服務質量評價及控制提出明確要求,可用於對農業科技信息服務職能部門、科研院所、大專院校、農村信息服務站點等進行服務質量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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