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區2020年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鄂農計發〔2020〕7號)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我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的實施,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甸區2020年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 實施地區:蔡甸區
一、目標任務
按照省農業農村廳下達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任務目標,完成農業生產託管服務面積1.35萬畝,扶持一批規模化、專業化農業(糧食)生產社會化承接主體,為小農戶開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務,結合今年防疫重點,向貧困村貧困戶傾斜,實現專項服務標準化、綜合服務全程化,推廣集中連片綠色高效現代農業生產方式,將小農戶生產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著力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扶持環節 
根據我區農業生產和農戶需求,對初始投入大、技術難度高、單個農戶做不了的倉儲烘乾等託管環節予以扶持;支持發展為農戶在糧食生產耕、種(育、插、播)、防、收等環節提供統一的專業化、規模化、全程化託管服務;對綠色高效生態農業生產環過程中秸稈還田、施用有機肥等關鍵環節予以扶持。
三、補助對象、標準和方式 
(一)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承接主體)為在我區區域範圍內具備檔案(農辦財〔2017〕41號)規定的4個基本條件,以及檔案(鄂農發〔2019〕19號)要求的“六有”社會化服務標準,能夠提供有效穩定託管服務的服務型農民(農機)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化農業服務組織等服務主體。
符合條件的承接主體向所在街道鄉(開發區)提出申請,經街道鄉(開發區)審核蓋章,區農業農村局批准同意後開展相關服務。
(二)補助標準 
1. 全程託管(包括耕、種、防、收四個環節)。每畝補助100元。畝作業量折算係數比例按機耕0.36畝、機種(插、播)0.27畝、機防0.1畝、機收0.27畝進行測算。
2. 烘乾倉儲。每噸補助18元,按平均服務價格每噸60元的30%補貼。
3. 秸稈還田、施用有機肥。機耕(含施用有機肥)每畝補助35元、機收(含秸稈還田)每畝補助25元,按平均服務費120元/畝、85元/畝的30%補貼。
(三)補助方式 
按照先服務後補助方式,根據服務契約實際作業量(審計)對承接主體進行補助,單個承接主體補貼上限10萬元。
四、實施計畫
項目實施要求集中連片,整村推進,服務於小農戶的農業生產,項目實施服務小農戶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補助資金或面積,占比應高於60%。實施時間為2020年4月30日—11月30日。
五、補助程式
(一)申請。承接主體服務項目服務完成後,根據實際實施服務情況,並附服務契約、服務情況登記表及相關原始憑據,向區農業農村局申請補助資金。
(二)審核。區農業農村局根據承接主體提供服務契約、農戶承諾書、服務情況登記表等資料,經公示無異議後,委託第三方審計機構審核相關資料的真實性。
(三)撥付。按第三方機構審計結論,確定補助金額。並經區政府網站進行資金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撥付資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傳。中央財政扶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是新生事物,各街道鄉(開發區)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加大政策宣傳。
(二)強化組織領導。區農業農村局要加強各街道鄉(開發區)的協作配合,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行業的管理和指導,作為項目實施主管部門加強對社會化承接主體履約情況的監管,將農戶的滿意度作為衡量服務質量的重要標準,對服務面積、服務質量達不到契約要求等情況,要按照契約約定及時取消其服務資格、追究其違約責任,細化制定規範的服務流程和操作規程,指導承接主體分類建立服務台賬和檔案。
(三)嚴格資金管理。要強化對承接主體監督檢查,切實加強資金監管,設立專門舉報電話,隨時接受民眾舉報。對騙取套取、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納入信用黑名單,除責令將資金歸還原有渠道或收回財政外,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合格的及時撥付補助資金,確保資金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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