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是2019年12月1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規定了農業良種推廣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服務原則、基本要求、服務要求、服務流程、服務質量控制、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適用於農作物良種和林木良種的推廣服務,其他農業良種的推廣服務可參照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
- 外文名:Agricultural service—Guidelines for agricultural certified seed extension service
- 標準號:GB/T 38307-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B00
- 標準類別:管理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20.01
- 發布日期:2019-12-10
- 實施日期:2019-12-10
- 歸口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執行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育種創新體系,推進種業人才、資源、技術向企業流動,做大做強育繁推廣一體化種子企業,培育推廣一批高產、優質、抗逆、適應機械化生產的突破性新品種。推行種子企業委託經營制度,強化種子全程可追溯管理”。可見種子繁育與推廣工作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良種推廣在農業生產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種子產業是一個技術性強,生產周期長,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很大的弱質產業,種子售出後並不是種子企業最終目的,必須做好售前、售中、售後的全程服務,以服務促經營,塑造形象,樹立信譽,創立品牌。賣給農民的種子,同時要把栽培技術傳授給他們,良種良法同時推廣,在生產管理的關鍵環節要下鄉巡迴指導,及時解決農業生產中的實際問題,確保良種良法的配套,使良種充分發揮其增產潛力。
中國尚沒有制定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各種良種繁育與技術推廣組織對服務要求存在差異,沒有嚴格的技術規範要求,導致服務質量參差不齊,亟需統一良種推廣服務標準。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
編制進程
2014年9月,《農業良種繁育與推廣服務標準前期研究》項目任務下達,組織項目組對標準任務進行分析研究,並成立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明確了任務要求,安排了工作進度。
2014年10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分工協作,收集相關文獻資料、政策檔案、標準和數據,開始起草標準草案。
2014年11月,標準起草工作組赴浙江、福建以及安徽潛山、銅陵開展調研,收集相關數據、資料,為制定本標準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2014年11月底,在前期調研及資料分析的基礎上,按照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等要求,完成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工作組討論稿。
2014年11月,召開《農業良種繁育與推廣服務標準前期研究》項目啟動會及研討會,各參與課題組對標準的主要內容和整體框架進行了探討。
2014年12月,先後到安徽省省農委、省農技推廣中心、安徽省豐樂種業有限公司、安徽省大壙圩農場以及3個地方農技站開展調研。
2015年1月,分別赴海南海口市開展項目調研及標準研討,進一步完善了標準內容、框架,並形成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的標準草案。
2015年1月,在合肥市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分別召開了標準討論會,對標準整體框架、語言表達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使標準的層次更加清晰、語言更加精煉,並形成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的標準草案修改稿。
2015年4月,在遼寧召開了項目討論會,對標準整體框架、語言表達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2015年10月,在雲南召開了項目討論會,對標準整體框架、服務內容等進行了研討和協調,使標準的層次更加清晰、語言更加精煉。
2016年3月18日,在合肥召開標準研討會,來自安徽省農委、安徽農業大學、安徽省農技推廣總站、合肥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等單位的專家,對標準框架、標準具體條款進行了研討,並提出了相關修改建議。
2016年11月22日,國家標準計畫《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20161934-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6年12月12月,標準起草組赴安徽江淮園藝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調研,並召開標準研討會,對標準草案進行了詳細地研討,同時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議。
2017年8月14日,標準起草組赴宿州淮河種業有限公司開展調研,並走訪當地小麥種植大戶,了解各方對農業良種推廣服務的要求。
2018年3月7日,標準起草組赴蕪湖青弋江種業有限公司開展調研,並走訪當地小麥種植大戶,了解各方對農業良種推廣服務的要求。
2018年6月26日,標準起草根據前期調研、專家研討,對標準的指標、具體條款表述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形成標準徵求建議稿。
2019年12月10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9年12月10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蕪湖青弋江種業有限公司、遼寧省標準化研究院、雲南省標準化研究院、明光市千草匯中藥材有限公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深圳成武金石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合肥豐樂種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鄭玉艷、陶學明、汪瑋、張瑤、車國富、馬曉蕾、張銘、胡從玉、潘有珍、王雪、李盛峰、戴繼勇、雲振宇、洪登華、韓先一、崔繼梅、霍家佳、邱學思、張金金、吳倩倩、徐劍。
標準目次
前言 | Ⅰ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服務原則 | 1 |
5基本要求 | 1 |
6服務要求 | 2 |
7服務流程 | 4 |
8服務質量控制 | 5 |
9服務評價與改進 | 5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規定了農業良種推廣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服務原則、基本要求、服務要求、服務流程、服務質量控制、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適用於農作物良種和林木良種的推廣服務,其他農業良種的推廣服務可參照使用。
引用檔案
GB/T 19012 質量管理—顧客滿意—組織處理投訴指南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的制定將填補中國標準的空白,規範該行業的服務行為、服務質量要求,為供需雙方提供質量仲裁的技術依據,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規範、有序發展。該標準的制定對農業社會化服務行業的規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