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是2019年12月1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規定了農業良種推廣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服務原則、基本要求、服務要求、服務流程、服務質量控制、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適用於農作物良種和林木良種的推廣服務,其他農業良種的推廣服務可參照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
  • 外文名:Agricultural service—Guidelines for agricultural certified seed extension service
  • 標準號:GB/T 38307-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B00
  • 標準類別:管理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20.01
  • 發布日期:2019-12-10
  • 實施日期:2019-12-10
  • 歸口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執行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2014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育種創新體系,推進種業人才、資源、技術向企業流動,做大做強育繁推廣一體化種子企業,培育推廣一批高產、優質、抗逆、適應機械化生產的突破性新品種。推行種子企業委託經營制度,強化種子全程可追溯管理”。可見種子繁育與推廣工作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良種推廣在農業生產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種子產業是一個技術性強,生產周期長,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很大的弱質產業,種子售出後並不是種子企業最終目的,必須做好售前、售中、售後的全程服務,以服務促經營,塑造形象,樹立信譽,創立品牌。賣給農民的種子,同時要把栽培技術傳授給他們,良種良法同時推廣,在生產管理的關鍵環節要下鄉巡迴指導,及時解決農業生產中的實際問題,確保良種良法的配套,使良種充分發揮其增產潛力。
中國尚沒有制定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各種良種繁育與技術推廣組織對服務要求存在差異,沒有嚴格的技術規範要求,導致服務質量參差不齊,亟需統一良種推廣服務標準。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

編制進程

2014年9月,《農業良種繁育與推廣服務標準前期研究》項目任務下達,組織項目組對標準任務進行分析研究,並成立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明確了任務要求,安排了工作進度。
2014年10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分工協作,收集相關文獻資料、政策檔案、標準和數據,開始起草標準草案。
2014年11月,標準起草工作組赴浙江、福建以及安徽潛山、銅陵開展調研,收集相關數據、資料,為制定本標準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2014年11月底,在前期調研及資料分析的基礎上,按照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等要求,完成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工作組討論稿。
2014年11月,召開《農業良種繁育與推廣服務標準前期研究》項目啟動會及研討會,各參與課題組對標準的主要內容和整體框架進行了探討。
2014年12月,先後到安徽省省農委、省農技推廣中心、安徽省豐樂種業有限公司、安徽省大壙圩農場以及3個地方農技站開展調研。
2015年1月,分別赴海南海口市開展項目調研及標準研討,進一步完善了標準內容、框架,並形成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的標準草案。
2015年1月,在合肥市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分別召開了標準討論會,對標準整體框架、語言表達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使標準的層次更加清晰、語言更加精煉,並形成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的標準草案修改稿。
2015年4月,在遼寧召開了項目討論會,對標準整體框架、語言表達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2015年10月,在雲南召開了項目討論會,對標準整體框架、服務內容等進行了研討和協調,使標準的層次更加清晰、語言更加精煉。
2016年3月18日,在合肥召開標準研討會,來自安徽省農委、安徽農業大學、安徽省農技推廣總站、合肥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等單位的專家,對標準框架、標準具體條款進行了研討,並提出了相關修改建議。
2016年11月22日,國家標準計畫《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20161934-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6年12月12月,標準起草組赴安徽江淮園藝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調研,並召開標準研討會,對標準草案進行了詳細地研討,同時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議。
2017年8月14日,標準起草組赴宿州淮河種業有限公司開展調研,並走訪當地小麥種植大戶,了解各方對農業良種推廣服務的要求。
2018年3月7日,標準起草組赴蕪湖青弋江種業有限公司開展調研,並走訪當地小麥種植大戶,了解各方對農業良種推廣服務的要求。
2018年6月26日,標準起草根據前期調研、專家研討,對標準的指標、具體條款表述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形成標準徵求建議稿。
2019年12月10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9年12月10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蕪湖青弋江種業有限公司、遼寧省標準化研究院雲南省標準化研究院、明光市千草匯中藥材有限公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深圳成武金石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合肥豐樂種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鄭玉艷、陶學明、汪瑋、張瑤、車國富、馬曉蕾、張銘、胡從玉、潘有珍、王雪、李盛峰、戴繼勇、雲振宇、洪登華、韓先一、崔繼梅、霍家佳、邱學思、張金金、吳倩倩、徐劍。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服務原則
1
5基本要求
1
6服務要求
2
7服務流程
4
8服務質量控制
5
9服務評價與改進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規定了農業良種推廣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服務原則、基本要求、服務要求、服務流程、服務質量控制、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適用於農作物良種和林木良種的推廣服務,其他農業良種的推廣服務可參照使用。

引用檔案

GB/T 19012 質量管理—顧客滿意—組織處理投訴指南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良種推廣服務通則》(GB/T 38307-2019)的制定將填補中國標準的空白,規範該行業的服務行為、服務質量要求,為供需雙方提供質量仲裁的技術依據,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規範、有序發展。該標準的制定對農業社會化服務行業的規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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