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進入21世紀以來,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規模也進一步擴大,而農機維修服務行業作為農機化服務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效益明顯增加,組織程度不斷提高,但是,服務人員素質不高、專業技術水平參差不齊、服務質量欠缺、服務不及時等問題仍然普遍存在。隨著農業發展對農業機械的需求與依賴越來越突出,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進一步實施,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壯大,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進一步深入,越來越多的拖拉機、多功能作業機具、成套技術裝備進入了廣大農民家庭,使農機維修業務量急劇增加,對農機維修服務行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建設專業性強、功能齊全的農機維修組織開展社會服務。
農業機械在生產過程中,一旦出現故障,就需要農機維修人員及時幫助修復,使之恢復良好的技術狀態投入農業生產,不誤農時。如果農機維修服務滯後,有故障的農機得不到及時修復,搶農時、減輕農民勞動強度、提高作業效率、增加經濟效益就無從談起,更談不上農機安全生產。另外,在農機生產市場環境下,農機企業在推進產品結構、技術、質量穩步升級時,必須重視農機產品售後維修養護服務。大型農機企業生產的農機產品,在製造工藝、技術質量等方面的差異不太明顯,但售後維修服務成為企業打造品牌、提升競爭力的“驅動器”。農機企業構建經銷及售後維修服務網路,做好維修人員培訓、維修配件供應和價格掌控,提升用戶管理和滿意度回訪等新型農機維修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對提升企業競爭力和顧客滿意度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中國尚未制定農機維修養護服務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各種服務組織要求存在差異,導致服務質量參差不齊,故亟需制定該項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2015年9月,《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標準前期研究》項目任務下達,成立了國家標準起草組,明確了任務要求及進度。
2015年10月,收集相關文獻資料、政策檔案、標準和數據,開始起草國家標準草案一稿。
2015年9月-2016年1月,標準起草工作組分別赴安徽、遼寧、山東及浙江開展調研,收集相關資料,為制定本標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015年12月,在前期調研及資料分析的基礎上,形成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國家標準草案二稿。
2016年1月12-14日,項目組成員在安徽合肥召開了研討會,邀請了安徽省農機局、省農機試驗鑑定站、省農機推廣站、中聯重機、德敏農機專業合作社等單位的專家對標準進行了研討。
2016年1-2月,對標準草案進行了修改,形成《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國家標準草案三稿。
2017年8月28日,國家標準計畫《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20171352-T-42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7年9月,任務下達以後,成立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工作組,制定了工作計畫,明確了工作任務。
2017年10月-2018年6月,收集了相關文獻、標準和政策性檔案,著重對有變動的政策性檔案進行了學習總結。
2018年7-8月,開展了標準草案的修改完善,形成了《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國家標準草案四稿。
2018年9月,標準起草組赴山東濟南開展研討,山東省農業機械科學研究院標準化室主任兼山東省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王永建等6位專家提出標準的制定應充分考慮農機在作業環境、搶時節等方面的特殊性,增加對農機操作者培訓及應急服務方面的內容。
2019年3月,標準起草組對標準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徵求意見稿。開展徵求意見工作。
2019年12月31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GB/T 38370-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GB/T 38370-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戴繼勇、霍家佳、鄭玉艷、王林、安潔、姚晗珺、張金金、趙祥琨、王雪、李姍姍、張銘、李勇、雲振宇、張士勝、王駿、洪登華、陶學明、李倩、王永建、祝斌斌、李凱、朱燕媚。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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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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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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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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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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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務流程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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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務質量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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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GB/T 38370-2019)規定了農機維修養護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服務流程及要求、服務質量控制。《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GB/T 38370-2019)適用於農機的維修及養護服務。
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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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Y/T 1138.1 農業機械維修業開業技術條件—第1部分:農業機械綜合維修點 |
NY/T 1138.2 農業機械維修業開業技術條件—第2部分:農業機械專項維修點 |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規範》(GB/T 38370-2019)不僅對於規範農機維修養護服務組織的行為、人員的素質及行業的發展等具有一定的促進意義,更有利於提高農機維修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和農機化工作的要求。同時,也可為農機維修養護服務質量提供評價依據,填補中國國內標準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