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矛與盾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 吾盾之堅 , 物莫能陷也 。”又譽其矛曰:“ 吾矛之利 , 於物無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 其人弗能應也 。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注釋
1、矛:古代用來刺殺敵人的長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狹葉、闊葉、長葉、葉刃帶系和凹口骹式等。
2、盾:盾牌,古代作戰時遮擋刀劍用。
3、譽:讚譽,誇耀。
4、曰:說,講。
5、吾:我。
6、陷:穿透、刺穿的意思 。
7、或:有人。
8、以:使用;用。
9、子:您,對人的尊稱。
10、何如:怎么樣。
11、應:回答。
12、利:鋒利,銳利。
13、其:助詞。這裡指那個賣矛和盾的人。
14、弗能:不能。
15、之:的。
16、鬻(yù):賣.
17、者:...的人
18、莫:沒有什麼
全文翻譯
有一個楚國人,既賣盾又賣矛。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沒有什麼東西能夠穿透它。”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鋒利極了,任何堅固的東西都穿得透。”有人問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結果會怎么樣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回答不上來。什麼都不能刺穿的盾與什麼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時存在於這個世界上。
作者介紹
戰國晚期韓國人(今河南
新鄭,新鄭是
鄭韓故城),韓王室諸公子之一,戰國
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史記》記載,韓非精於“
刑名法術之學”,與秦相
李斯都是
荀子的學生。韓非因為口吃而不擅言語,但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嘆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韓非子 難一》一書中。韓非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認為是陰謀學家,韓非的著作一大部分關於陰謀。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
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制、養非所用、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採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便退而著書,寫出了《
孤憤》、《
五蠹》、《內外儲》、《說林》、《
說難》等著作,
洋洋十萬寓言。
實物
矛
矛是兵器名。是古代用來刺殺敵人的進攻性武器。長柄,有刃,用以刺敵。始於周代,或周代以前,來歷亦甚悠久,惟當時戰術未精,各種兵刃使用之法,亦極簡單,非若後之武術,以繁取勝,以多矜奇也。矛的使用方法大多是用雙手握柄,以直刺或戮為主的戰鬥使用方法。中國古代一種用於直刺和扎挑的長柄格鬥兵器。矛是古代軍隊中大量裝備和使用時間最長的冷兵器之一。矛的歷史久遠,其最原始的形態是用來狩獵的前端修尖的木棒。後來人們逐漸懂得用石頭、獸骨製成矛頭,縛在長木柄前端,增強殺傷效能。在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常發現用石頭或動物骨角製造的矛頭。奴隸社會的軍隊,已經使用青銅鑄造的矛頭。商朝時,銅矛已是重要的格鬥兵器。 從商朝到戰國時期,一直沿用青銅鑄造的矛頭,只是在形制上,由商朝的闊葉銅矛發展成為戰國時的窄葉銅矛。矛柄的製作也更為精細,出現了積竹矜,即以木為芯,外圈以兩層小竹片裹緊,塗漆,使柄堅韌而富有彈性。從戰國晚期開始,較多使用鋼鐵矛頭。直到漢代,鋼鐵製造的矛頭才逐漸取代青銅矛頭。隨著鋼鐵冶鍛技術的提高,矛頭的形體加大並更加銳利。
結構與功能
矛是一種純粹的刺殺兵器。其構造簡單,只有矛頭、矛柄兩部分。矛頭分為“身”和“骱(jiè)”兩部分。矛身中部為“脊”,脊左右兩邊展開成帶刃的矛葉,並向前聚集成銳利的尖鋒。有的脊兩側帶凹槽,稱“飲血”,為矛頭刺入人體時出血進氣,以減少阻力。“骸”是用來連線脊的直筒,下粗上細便於裝柄。為防止拔矛時矛頭脫落,有的矛矟兩邊鑄有環狀鈕,可用繩穿過把矛頭牢牢綁縛在柄上。矛柄有木柄和積竹柄兩種。“積竹柄”是用細竹做柄,打通竹節,竹芯內填充木條,然後用繩裹紮起來塗上漆。積竹柄堅韌而富有彈性,不易折斷,性能優於木柄。矛的基本形制有狹葉、闊葉、長葉、葉刃帶系和凹口骹式等。 主要功能是刺擊,由矛頭,柄和柄末端的激組成,它與戈、戟、殳、弓、矢並列為“五兵”。春秋時期的矛,按其用途分為酋矛和夷矛兩種。《周禮》考工記對其規格的記述,步兵用的酋矛為4.5米,戰車士兵用的九矛為5.4米。但是,當柄長超過使者身長的三倍,用起來就不靈活了。所以,仍以2至3米長的為宜。《考工記》上說,酋矛柄長二丈,是步卒使用的兵器,夷矛柄長二丈四尺(均周尺),是戰車上使用的武器。當時的矛頭多為青銅質,但形制開始從凸脊扁體雙葉形趨向三葉窄長稜錐形,前鋒更加銳利,刺透力增強。銎部有穿孔,使矛頭能更牢固地安裝在柄端。矛桿長度一般為270-290厘米.l971年長沙春秋晚期楚墓中出土的兩支帶柄之矛,一支柄長297厘米,木質;另一支柄長280厘米,“積竹”柄。春秋後期,公元前484年(周敬王三十六
年、魯哀公十一年),齊軍侵魯,魯季孫氏家臣冉求帥三百徒卒參加戰鬥,“用矛於齊師,故能入其軍”。可見矛已是步兵同車兵戰鬥的有效兵器。
盾
盾,古人稱“乾”,與戈同為古代戰爭用具,故有“干戈相見”等詞。後後來還稱作“牌”、“彭排”等。傳說我國最早的盾,遠在黃帝時代就有了。《山海經》中有關於“刑天”這位英雄人物的神話,描寫他一手操乾,一手持斧,揮舞不停的雄姿。陶淵明為此寫詩讚道:“刑天舞乾戚,猛志固常在。”盾作為一種“主衛而不主刺”的衛體武器,早在商代就已經存在。到唐代時,盾改稱“彭排”。宋代時正式稱“牌”。明清兩代沿襲宋習,稱盾而不再稱牌。
盾,用於進攻時防禦。文獻中也稱為“乾”,可以掩蔽身體,防衛敵人的兵刃矢石的殺傷....... 通常和刺殺格鬥類兵器,如刀、劍等配合使用。早期的盾都用木、皮等材料製作,表面霖漆,形狀多呈長方形或上窄下寬的梯形,長度一般不超過三尺。其中又分為步兵用的步盾和車兵用的子盾(小盾)。到了春秋(乃至戰國),盾仍然以木和皮革為材料製作,但其形狀卻有較大的變化,其上部大多作成對稱的雙弧形,表面徐漆,並常繪有精美的花紋,盾高一般有60多厘米,寬約45厘米。當時,盾作為軍中主要的防護器具,車戰時用專人執乾,遮蔽刺兵和矢石;在防禦戰中,城頭上溫設盾櫓,防禦敵人自城下射上來的飛石和箭。 盾是一種手持的防護兵器。古代將士在作戰時,通常左手持盾以掩蔽身體,防衛敵人刃矢石的殺傷,右手持刀或其他兵器擊殺敵人,二者配合使用。 古代的盾種類很多,形體各異。從形體上分有長方形、梯形、圓形、燕尾形,背後都裝有握持的把手。手持的盾牌一般不超過三尺長。春秋戰國時,戰車上專門有人執盾,以遮擋矢石。城頭上多設盾櫓,作為守城護具。騎兵和步兵所用的盾牌漸漸趨於小型靈便、堅固耐用,而“鴻門宴”上,壯士樊噲使用鐵盾將交戟門前的衛士撞倒在地,這種鐵盾則是一種重盾。 盾牌按製作材料的不同又可分為木牌、竹牌、藤牌、革牌、銅牌、鐵牌等。其中用木和革製作盾牌的歷史最長,套用也最普遍。商周時期,盾多用於車戰和步戰,用木、革製做或者用藤條編制的盾是軍隊中的重要防衛武器。這時的盾,形狀近似長方形,前面鑲嵌青銅盾飾,有虎頭、獅面等,個個面目猙獰,令人望而生畏,藉以恐嚇敵人,增強盾牌的防護效能。有一種木盾特別流行,頂上有雙重弧花紋,呈長方形,表面塗漆,並繪有精美的圖案。藤牌也是軍隊中常用的一種盾牌。最早出產於福建,明代中葉傳人內地。藤牌是採集山上老粗藤製作的,一般編製成圓盤狀,中心凸出,周檐高起,圓徑約三尺,重不過九斤,牌內用藤條編成上下兩環以容手臂執持。這種藤牌,編制簡單,使用輕便,加上藤本身質堅而富有伸縮性,圓滑堅韌,不易兵器砍射破入,所以藤牌傳入內地之後,很快便成為步兵的主要裝備之一。 明代大將戚繼光十分重視盾牌的使用。他非常善於量才用兵,選拔“少壯便捷”的士兵擔任藤牌手,“健大雄偉”的壯士則當長牌手。步戰時,他指揮隊伍,前面“二牌並列,狼筅(xiǎn)各跟一牌,以防拿牌人身後。” (狼筅是一種簡易的長兵器,多刃多層,具有刺、砍、鉤叉等多種功能。)戚繼光還命令伍長,手持挨牌在前,其餘士兵按鴛鴦陣緊隨在牌後 (挨牌是一種近似倒梯形的長牌, 鴛鴦陣
上下兩緣呈弧形彎曲,高約5尺,寬約1尺多,用輕而堅硬的木頭做成。這種鴛鴦陣法,既科學又嚴密,曾經在抗倭戰鬥中屢建奇功,大顯神威。 明代還發明過能與火器並用的多種盾牌。這種盾牌不同於以往的是既能防禦又能攻擊,且威力很大。可以說它是古代的“坦克”。這類新式武器,有許多響亮的稱呼:神行破敵猛火刀牌、虎頭火牌、虎頭木牌、無敵神牌等。這種牌是用生牛皮製成,內藏火器。戰鬥時,牌手持牌掩護士兵前進,先向敵人噴火,火焰噴射二三丈遠,足可抵擋強兵十餘人。“虎頭牌”內藏猛箭一二十枚,臨敵時,突然發射,以殺傷敵兵。明代最大的一個牌後面可以遮蔽25人。作戰時,可施放火焰,阻止敵騎兵的衝擊,又能掩護士兵免受箭槍射殺,還能數面神牌相連,迅速布成城牆,阻擋敵兵進攻。這些與火器並用的盾牌是明代所特有的。 銅盾和鐵盾在我國古代曾經作為儀仗物使用過,儘管它們防護力強,但持在手裡,若面積小則降低防護效力,若面積大則份量加重,所以一直未能用於作戰。 盾,亦為古兵器,其發明也,較弓箭為後,且竟謂為因有弓箭之後,始有盾牌,亦無不可。弓箭之用,既能殺人於百步或數步之外,其利用較之長矛大戟,止能於對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語,而戰爭之時,利用之者,日多一日,惟雙方如用弓箭以為戰,實不啻以命相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戰爭之道,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後可以自護而取人;甲冑之堅,不足以御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檔箭也;於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終於何時,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後,始有之也。按時代推之,當在春秋之世;當時之有盾,不過專為抵禦敵人之弓箭者,後世稱之曰擋箭牌,其取義至為明顯,護身禦敵,誠足以傲諸兵刃而有餘矣;蓋非特不能傷盾之毫釐,即其他一切兵刃,亦不難為於盾;自盾之出,而各武器,鹹斂其鋒芒,而爭相習尚矣;惟當時止用以擋御,極為呆滯,此非盾之不良,實因無靈妙敏捷之法以運用耳;其後逐漸演進,施用亦漸得法,至漢而盾法昌明,習者亦多,非但足以自衛,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乃大著於世,光武部將馬武,有弁目數十人。皆擅盾牌。每戰輒先軀,衝鋒陷陣。所向無敵。矢石如雨。不能傷其毫髮,大小數十戰,累建奇功,此可見盾之為功,非但自衛已也。當前之堅甲利兵,破之如摧枯拉朽耳。其後人知此物實為戰爭利器,為將者且於一軍中挑選精銳,專練盾牌,另行編為一隊,以為戰爭時之用,亦有全軍習此者,盾之見重於世也如此,累世相傳,以至於清中葉。尚有馮子才劉永福所部之盾牌軍。數與外人戰。皆賴此以取勝。雖外人火之猛,槍械之精,無所懼也。後竟為列強所忌,由海牙和平會禁止編號練,盾牌君隊從此絕滅,殊堪痛惜,今茲已無復擅萴喔讋者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禦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為完善。《周禮·司兵》明周時已有五種盾。士卒用手執盾,可以遮擋敵人兵器,尤其弓箭的進攻。如《韓非子》上說:「趙簡圍街,犀盾遲櫓,立於矢石之所及。」說明盾之堅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離無傷。 《周禮·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鄭玄註:「乾櫓之屬,其名未盡聞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禮·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頒之。祭祀,授旅賁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學不發達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禦武器,所以類繁雜。如下: 漢·劉熙《釋名·釋兵》:「盾,也,跪其後,避刃以隱遁也。大而平者曰吳魁,本出於吳,為魁帥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約脅而鄒者曰陷虜,言可以陷破虜敵也,今謂之露見是也。狹而長者曰步盾,步兵所持,與刀相配者也。狹而短者曰孑盾,車上所持者也。孑,小稱也。以縫編版謂之木絡,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為名也。」 曹丕《典論·自敘》:「夫事不可自謂己長,余少曉持復,自謂無對;俗名雙戟為坐鐵室,鑲 為蔽木戶。」(《三國志·魏書·文帝紀》裴松注引) 唐代時有一種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質的盾,其名有膝排、團牌、漆排、木排、聯木排、皮排六種。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為馬戰和步戰用,大盾攻城時可用,且有木盾、鐵盾之分。大盾:《宋史·趙贊傳》:「世宗移兵趨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傳》:「利用至嶺外,遇賊武仙縣,賊持健標,蒙采盾,衣甲堅利,鋒鏑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長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傳》:「家貧無以馬,常刀盾步出,單身挺戰,眾莫能當。 明代槍、炮已有相當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發揮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戰場上,戚繼光採用輕捷的藤牌兵屢勝倭寇。戚繼光《紀效新書》:盾牌「其來尚矣,主衛而不主刺,國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為牌,銃子雖不御,而矢石槍刀皆可蔽」。至於演練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陣紀》說道:「賴禮衣勢、斜行勢、仙人指路勢、滾進勢、躍起勢、低平勢、金雞闖步勢、埋伏勢」八種,至於姿勢,則要求「盾牌如壁,閃牌如電,遮蔽活潑,起伏得宜」。都是靈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軍入關時已有藤牌軍,牌用堅藤製,呈反荷葉形,因其堅又有伸縮性,所以抵禦刀劍槍斧及矢鏃彈丸,頗有效,多為衝鋒陷陣之步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