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中國農業社會化服務平台試點方案

根據《安徽省中國社會化服務平台試點方案》(皖農經函〔2020〕518號)要求,巢湖市農業農村局制定了《巢湖市中國農業社會化服務平台試點實施方案》,現印發.請按照方案要求,認真落實平台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巢湖市中國農業社會化服務平台試點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9月21日
  • 發布單位:巢湖市農業農村局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順利推進中國農業社會化服務平台(農服平台)試點工作,確保完成試點任務,根據《安徽省中國社會化服務平台試點方案》(皖農經函〔2020〕518號)的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試點目標
探索通過農服平台實現社會化服務供需雙方信息線上對接、線下服務的有效運行,消除小農戶與服務組織的信息鴻溝,依託網際網路把小農戶引領到現代農業發展軌道;探索解決財政支持項目監管面臨的成本高、核查難度大等突出問題。
二、試點內容
(一)組織各類主體進入平台
各鄉鎮、街道組織本區域內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業生產主體通過平台網址或手機註冊使用農服平台,實現各類生產要素在平台上匯聚、最佳化和對接,促進農業資源精準化匹配與利用。
1.組織各類服務組織進入農服平台組織本地區專業服務公司、服務型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服務能力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註冊使用農服平台,將區域內服務主體集聚到平台,實現服務資源的共享利用。
2.組織各類生產經營者進入農服平台一方面組織動員區域內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經營類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註冊使用農服平台。另一方面是充分發揮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作用,引導有條件的小農戶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積極使用平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後新成立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都要註冊使用農服平台,在平台上統一為農戶發布服務需求信息,協調服務組織為農戶提供服務,解決小農戶的生產難題。
3.開展線上對接,線下服務指導各類經營服務主體(含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小農戶等生產經營主體熟悉平台功能,發布服務供需信息,將供需信息資源聚集於農服平台,線上實現服務供需的信息發布、查詢、預約、對接;線下簽訂服務契約、實施服務作業,探索線上對接和線下服務有機結合的模式和路徑。
(二)建立服務組織名錄庫
各鄉鎮、街道要全面掌握本區域內各類服務組織的相關情況,對在農服平台註冊申報的服務組織進行初步審核,市農業農村局對服務組織進行進一步審核,建立服務組織名錄庫,入庫的服務組織至少具備農辦財〔2017〕41號檔案規定的4個基本條件。按照公平競爭、規範擇優的要求,從名錄庫中選擇服務組織承接項目任務。服務組織名錄庫實行動態管理,對服務能力強、社會認可度高的服務組織,予以鼓勵支持;對質量不達標、農民投訴多的服務組織,一律清出名錄庫。
三)開展農業生產託管服務規範化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調查本區域農業生產託管現狀,充分了解小農戶、種養大戶等生產經營者的生產託管需求,為我市農業生產託管服務規範化管理打好基礎。市農業農村局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服務組織、行業協會等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業生產託管服務標準和規範,對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服務方式、服務內容進行規範。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社會化服務規範文本,完善服務監督機制,推動農業生產託管規範發展。
4.做好項目監管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監測手段,引導有條件的服務組織安裝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監測設備,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市農業農村局通過農服平台“項目管理”板塊,添加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的服務區域、服務主體、服務面積、補助環節、補助金額等具體內容,對項目進行數據化、智慧型化管理,實現項目線上申請、執行和監督,推動項目管理信息化建設。
三、試點步驟
根據省、合肥市的統一部署,試點工作至2020年12月基本結束,大體分三個階段。
(一)謀劃部署階段根據合肥市農業農村局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試點實施方案,明確試點任務、試點內容、時間節點、試點步驟和推進措施。
(二)推進落實階段按照試點方案和目標任務,排好序時進度,強化措施落實,確保各項任務有序推進。
(三)總結提高階段認真總結試點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總結材料,形成可複製的推廣機制,持續推進農服平台建設。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認識,將農服平台試點作為發展農業生產託管、帶動普通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效銜接的重要舉措來抓,加強組織領導,並確定1名專職平台管理人員。各鄉鎮、街道也要明確1位分管領導和1名平台管理員,並於9月25日前上報人員名單。
(二)堅持協同推進。按照上下聯動的試點工作機制,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市試點工作的執行落實,各鄉鎮、街道負責本區域的具體試點工作。健全工作機制,統籌各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紮實做好試點工作。
(三)加強宣傳推廣。結合行業內部的會議、業務培訓等工作,將農服平台的操作套用納入新型職業農民教育、農村實用人才等培訓範圍。各鄉鎮、街道要組織開展宣傳推介活動等,廣泛深入宣傳農服平台相關政策和作用,充分調動區域內服務組織和農戶的積極性。結合解讀成功典型案例,強化宣傳推動,做到抬頭可見、家喻戶曉,營造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良好氛圍。
(一)積極探索創新堅持先試先行,積極探索,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注意研究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反饋並推動解決。同時,藉助試點機遇,加快服務方式和機制創新,促進農業服務資源在合理區域流動,推動我市農業社會化服務高質量發展。

政策解讀

  2020年09月22日,《巢湖市中國農業社會化服務平台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印發實施。現將《實施意見》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為順利推進中國農業社會化服務平台(農服平台)試點工作,確保完成試點任務,根據《安徽省中國社會化服務平台試點方案》(皖農經函〔2020〕518號)的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實現社會化服務供需信息線上對接、線下服務有效運行,消除信息鴻溝,引領現代發展軌道。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根據《安徽省中國社會化服務平台試點方案》(皖農經函〔2020〕518號)要求,我局制定了《巢湖市中國農業社會化服務平台試點實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落實平台試點工作。
四、工作目標
探索通過農服平台實現社會化服務供需雙方信息線上對接、線下服務的有效運行,消除小農戶與服務組織的信息鴻溝,依託網際網路把小農戶引領到現代農業發展軌道;探索解決財政支持項目監管面臨的成本高、核查難度大等突出問題。
五、主要任務
一是組織各類主體進入平台。組織各類服務組織進入農服平台;組織各類生產經營者進入農服平台;開展線上對接,線下服務;
二是建立服務組織名錄庫。各鄉鎮、街道要全面掌握本區域內各類服務組織的相關情況,對在農服平台註冊申報的服務組織進行初步審核,市農業農村局對服務組織進行進一步審核,建立服務組織名錄庫,入庫的服務組織至少具備農辦財〔2017〕41號檔案規定的4個基本條件。按照公平競爭、規範擇優的要求,從名錄庫中選擇服務組織承接項目任務。服務組織名錄庫實行動態管理,對服務能力強、社會認可度高的服務組織,予以鼓勵支持;對質量不達標、農民投訴多的服務組織,一律清出名錄庫。
三是開展農業生產託管服務規範化管理。各鄉鎮、街道要調查本區域農業生產託管現狀,充分了解小農戶、種養大戶等生產經營者的生產託管需求,為我市農業生產託管服務規範化管理打好基礎。市農業農村局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服務組織、行業協會等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業生產託管服務標準和規範,對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服務方式、服務內容進行規範。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社會化服務規範文本,完善服務監督機制,推動農業生產託管規範發展。
六、創新舉措
堅持先試先行,積極探索,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注意研究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反饋並推動解決。同時,藉助試點機遇,加快服務方式和機制創新,促進農業服務資源在合理區域流動,推動我市農業社會化服務高質量發展。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認識,將農服平台試點作為發展農業生產託管、帶動普通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效銜接的重要舉措來抓,加強組織領導,並確定1名專職平台管理人員。各鄉鎮、街道也要明確1位分管領導和1名平台管理員,
二是堅持協同推進。按照上下聯動的試點工作機制,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市試點工作的執行落實,各鄉鎮、街道負責本區域的具體試點工作。健全工作機制,統籌各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紮實做好試點工作。
三是加強宣傳推廣。結合行業內部的會議、業務培訓等工作,將農服平台的操作套用納入新型職業農民教育、農村實用人才等培訓範圍。各鄉鎮、街道要組織開展宣傳推介活動等,廣泛深入宣傳農服平台相關政策和作用,充分調動區域內服務組織和農戶的積極性。結合解讀成功典型案例,強化宣傳推動,做到抬頭可見、家喻戶曉,營造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良好氛圍。
八、下一步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監測手段,引導有條件的服務組織安裝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的監測設備,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市農業農村局通過農服平台“項目管理”板塊,添加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的服務區域、服務主體、服務面積、補助環節、補助金額等具體內容,對項目進行數據化、智慧型化管理,實現項目線上申請、執行和監督,推動項目管理信息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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