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定義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託、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龍頭企業為骨幹、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為農業生產提供產前、產中、產後全過程綜合配套服務的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 依託:公共服務機構
  • 基礎:合作經濟組織
  • 骨幹:龍頭企業
構成,參與主體,構建意義,

構成

1、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2、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
3、農產品質量監管體系
4、農產品市場體系
5、農業信息收集和發布體系
6、農業金融和保險服務體系

參與主體

供銷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服務公司、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經紀人、龍頭企業。政府農、林、水等部門下屬的各站等,不屬於社會化服務體系,但是目前農業服務的主要力量。

構建意義

建設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會化服務體系,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服務社會化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誌,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本身就是現代農業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另一方面,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支撐。通過提供社會化服務,可以有效地把各種現代生產要素注入到家庭經營之中,不斷提高農業的物質技術裝備水平;也可以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發展規模經營、集約經營,不斷推進農業生產專業化、商品化和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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