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服務規範》是2020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服務規範
- 外文名:Transfer transaction of rural property rights—Specification for transfer transaction service of the management rights to rural land
- 標準號:GB/T 38746-2020
- 標準類別:管理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服務規範》是2020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服務規範》是2020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20年4月28日,《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服務規範》發布。2020年11月1日,《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土...
本規範所指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是指為農村土地經營權依法流轉交易提供服務的平台,主要包括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中心、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所)等。第二條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應具備以下條件:(一)...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以下簡稱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保障流轉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
湘西自治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發揮市場配置農村資源作用,推動農村生產要素有序流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通則》(GB/T 38748-2020)是2020年1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通則》(GB/T 38748-2020)規定了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機構、...
本辦法所稱交易主體,是指依法自願參與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轉讓方、受讓方。第四條 進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遵循依法、自願、有償、公開、公正、規範的原則。第五條 省、市(州)、縣(市、區...
福建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提高農村要素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雙向流動,保障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省...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實施意見》(合發〔2009〕1號)精神,鼓勵、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提高農業經營規模化、組織化程度,根據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是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的戰略部署,貫徹落實近年中央一號檔案精神、《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
《成都市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實施辦法》是為推進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動現代都市農業加快發展,助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根據法律及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的辦法。
合作社採取土地入股的流轉方式將農戶土地集約後進行統一規劃和統一經營,可有效解決家庭承包經營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市場信息不靈等問題。3.2 集約農戶土地 3.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為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保障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發揮市場配置農村資源的作用,推動農村生產要素有序流動,根據《河北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及《河北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冀政辦字〔2019〕63號),制定本實施細則。全文 ...
為規範農村土地流轉交易的管理,保障農村土地所有權人、用益物權人等的合法權益,促進土地資源最佳化配置和高效集約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辦發〔2014〕71號)、《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農政改發〔2023〕1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和完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意見》(雲政辦發〔2015〕7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制定本交易...
《貴陽市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由貴陽市政府辦公室於2018年4月28日印發,共七章四十六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貴陽市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規範農村...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督促指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政策諮詢、信息發布、契約簽訂、交易鑑證、權益評估、融資擔保、檔案管理等服務,保障土地經營權流轉在農村產權交易平台規範...
為了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培育和發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城鄉生產要素有序流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市場健康...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保障交易主體的合法權益,發揮市場配置農村資源的作用,推動農村生產要素有序流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及《河北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
2014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對農村土地流轉的亂象進行規範,設計頂層紅線,定調“三個不能搞”,劃出三條紅線,以引導農村土地健康流轉。這三條底線為:...
為平穩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下簡稱土地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意見。中文名 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的意見 性質 ...
沛縣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培育和發展我縣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產權流轉交易行為,推動城鄉生產要素流動,最佳化資源配置,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縣從事...
第一條 為積極推動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
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必然要求,符合黨在農村的一貫政策。正確引導和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重要措施,有利於調動農民生產...
《義烏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實施意見》是2007年7月20日發布的檔案,持有平等協商、依法、自願的原則。檔案通知 為了鼓勵和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範流轉行為,大力實施農業企業化行動,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促進農業...
第九條 交易平台應加強行業規範、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建設,交易過程應公開透明。第二章 交易範圍及方式 第十條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範圍包括:(一)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即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養殖水面等經營權。(二)林...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規範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轉關係受法律保護。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規範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轉關係應當受到保護。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指導...
按照國家、省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前提,以保障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權益為根本,以規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行為和完善農村產權服務功能為重點,通過整合資源,逐步建成覆蓋全州、功能齊全、規範...
第七條 交易平台應加強行業規範、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建設,交易過程應公開公正,不得暗箱操作。第二章 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 第八條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品種包括:(一)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即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養殖水面等經營...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株洲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