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貴州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是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部署要求,進一步健全貴州省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3年,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2023年,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內容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部署要求,進一步健全我省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部署,堅持基礎性、普惠性、共擔性、系統性原則,加快構建覆蓋全體老年人、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提高基本養老服務供給水平,不斷增強全省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四五”時期,重點聚焦我省老年人面臨家庭和個人難以應對的失能、殘疾、無人照顧等困難時的需求,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強化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必須的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務供給,確保到2025年,全省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體系基本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更加完善,服務對象、內容、標準等更加清晰明確,服務供給、保障、監管等機制不斷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覆蓋全體老年人。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管理機制
  1.制定落實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省級對照《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定公布《貴州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服務項目、覆蓋範圍和實現程度不低於《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貴州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具備條件的市(州)、縣(市、區、特區)可結合當地老年人服務需求、財政承受能力、可持續性等因素適當拓展服務內容,制定本地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2.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省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力狀況等因素動態調整,具體由省民政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調整意見,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以部門名義印發實施。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的地方要相應建立動態調整及備案機制。
  (二)完善精準服務主動回響機制
  3.建立基本養老服務統計調查制度。按要求做好年度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中的老年人口狀況和養老服務指標調查統計工作,適時發布全省老年人口狀況。加強人口普查和抽樣調查結果運用,助力開展全省老年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和養老產業發展等方面研究。
  4.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根據全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標準,統籌現有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殘疾等級評定等相關制度,制定全省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規範,將評估結果作為老年人享受相關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等參考依據。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試點,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在全省推開。
  5.強化特殊困難老年人識別管理。2025年前建成貴州省智慧養老服務平台,加強部門間數據歸集、共享、比對,推進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以下統稱特殊困難老年人)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最佳化完善養老服務布局,細化與常住人口、服務半徑掛鈎的制度安排,逐步實現從“人找服務”到“服務找人”。
  6.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機制。以村(社區)為單位,統籌基層工作力量和老年協會、志願服務組織等社會組織,建立健全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上門探訪、電話或微信溝通、需求登記和轉介、精神慰藉等服務。2025年前實現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
  (三)完善基本養老服務政策支撐體系
  7.深化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積極穩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支持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地區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銜接。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長期護理保險相銜接的商業護理保險產品,支持其參與政策性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
  8.加強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和殘疾老年人保障。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按規定為經認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或照護服務,補貼標準根據老年人失能程度和經濟困難程度綜合確定。整合殘疾老年人身份識別、待遇享受、服務遞送、無障礙環境建設等各方面資源,提升殘疾老年人服務保障水平。
  9.建立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建立與當地老年人口數量相協調的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將基本養老服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省級財政統籌現有資金渠道予以支持。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中,支持發展養老服務的資金占比不低於55%。
  10.強化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管理。各級政府應當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按程式批准後,將其主要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疊加到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其中市、縣兩級專項規劃要在2024年底前完成編制。嚴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定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對詳細規劃確定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未履行法定修改程式不得隨意改變土地用途。
  (四)提高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能力
  11.健全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各地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要嚴格落實配套養老服務設施與新建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嚴格執行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審核、驗收、移交機制,確保按照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齊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居住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等,通過補建、購置、轉換、租賃、改造、盤活閒置資產等方式補齊養老服務設施。
  12.加快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以撤併整合現有鄉鎮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為主、新建為輔,打造鄉鎮標準化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提供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利用現有閒置集體房產、農村敬老院、閒置鄉村校舍等設施,打造村級農村互助幸福院,開展農村互助養老和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動。到2025年,鄉鎮標準化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有率不低於60%,建成100個設施配套完善、管理規範的農村互助養老示範點。
  13.發揮公辦養老機構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作用。政府投入資源或出資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優先用於基本養老服務,在滿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需求前提下,優先為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無人照顧等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現役軍人家屬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符合規定條件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光榮院在保障好集中供養對象基礎上,可利用空餘床位為其他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法定贍養人、扶養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優待撫恤對象提供優惠服務。
  14.整合資源拓展養老服務供給渠道。加快推進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提質改造,確保到2025年,每個縣(市、區、特區)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型養老服務設施。鼓勵各地通過公開招投標等方式,擇優確定專業養老機構運營商,實行專業化規模化連鎖運營。具備條件的地方可最佳化統籌養老機構床位建設補助、運營補助等政策,支持養老機構提供基本養老服務。
  15.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基本養老服務。將基本養老服務納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推進政府購買服務與直接提供服務相結合,優先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服務需求。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法通過捐贈、設立慈善基金、開展志願服務等方式,為基本養老服務提供支持和幫助。支持具備條件的家政和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五)提升基本養老服務便利化可及化水平
  16.強化對居家養老服務的支持。依託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或養老服務綜合體、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以及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等基層力量提供家庭養老指導服務,幫助老年人家庭成員提高照護能力。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培訓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在全省打造100個居家上門服務示範點,帶動形成居家上門服務供給生態。
  17.大力發展社區養老服務。依託現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在人口數量較多、老年人口密集的街道打造街道養老服務中心,提供長期照護、短期託管、臨時照護等服務。支持建設城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就近就便提供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支持養老機構、社會組織和市場主體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鼓勵養老機構在老年人住所設立家庭照護床位,提供連續、穩定、專業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逐步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務網路,推動老年助餐服務方便可及、經濟實惠、安全可靠、持續發展。
  18.積極推進居家適老化改造和無障礙環境建設。以滿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動、康復護理等需求為重點,採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納入分散特困供養的失能、高齡、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改造對象擴大到城鄉低保中的失能、高齡、殘疾老年人家庭等。優先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改造,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適的環境。大力開展無障礙環境認證,提升無障礙環境服務水平。
  19.提升老年人醫養康養水平。鼓勵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為有醫療服務需求且行動不便的高齡或失能老年人,以及慢性病、疾病康復期或終末期、出院後仍需醫療服務的老年患者提供上門醫療服務。推動康復輔助器具進社區、進家庭,鼓勵開展社區康復輔助器具租賃服務。積極開展老年人失能預防和養生保健宣傳教育。支持有條件的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開設老年護理相關專業或課程,推動校企合作共建養老實訓基地。支持有條件的學校開展老年教育,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老年大學(學校)。積極發展老年體育,推進鄉(鎮、街道)老年體育組織建設,加強老年體育設施建設和適老化改造,推廣適宜老年人的健身休閒運動,助推實現健康老齡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要將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統籌資源力量加快推進。省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和進度安排,有力有序抓好落實。省養老服務工作聯席會議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研究並推動解決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二)加強跟蹤問效。將養老服務重點指標納入市縣和省直部門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體系。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支持政策,加強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和綜合監管,保障養老服務供給質量。嚴格落實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究責任。發揮標準對基本養老服務的技術引領作用,積極開展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
  (三)加強氛圍營造。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和工作實際,主動做好基本養老服務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公開基本養老服務信息。要廣泛凝聚社會共識,充分調動各方支持配合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涉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重要改革事項要深入開展調研、充分聽取意見,認真做好評估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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