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加強人大代表參與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暫行辦法》經2014年10月30日西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該《辦法》共10條,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加強人大代表參與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暫行辦法
- 發布機關:西寧市人大常委會
- 類別:地方法規
- 通過時間:2014年10月30日
- 施行時間:2014年10月30日
《西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加強人大代表參與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暫行辦法》經2014年10月30日西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該《辦法》共10條,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西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加強人大代表參與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暫行辦法》經2014年10月30日西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該《辦法》共10條,自通過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西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加強人大代表參與預算審查...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建立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機制,選取人大代表為預算聯繫代表,參與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可以聘請專家、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機構等對預算審查監督提供協助。財政經濟委員會開展...
為履行憲法法律賦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預算審查監督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職能的部署要求,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預算審查監督制度,規範預算行為,提高預算績效,厲行節約,更好地發揮中...
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下簡稱監督法),保障和規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1991年6月28日青海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1995年2月25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7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
第五條 常務委員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密切聯繫人民民眾,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監督。第二章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第六條 常務委員會在本省範圍內,保證憲法、法律、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
第四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第五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地方性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對...
2023年12月25日,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修正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草案進一步明確人大監督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理念,健全監督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增強監督針對性、實效性,更好發揮人大監督作用。修訂信息 2006...
第四條人大常委會財經工作機構可以協助人民代表大會的預算審查委員會承擔人民代表大會審查預算及承擔人大常委會審查決算、審查預算調整方案和監督預算執行方面的具體工作。 第五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期間,代表或者常委會組成人...
第三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財經委員會)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在市人大常委會領導下,對預算進行審查監督。市人大常委會財經預算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財經預算工作委員會)協助財經委員會開展預算審查監督,承擔具體工作...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對發生的重大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依法接受監督。第六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全民環境...
西寧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人選名單;根據本次會議《選舉辦法》的規定,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郭力克、韓生才為西寧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李小榮為西寧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
(四)撤銷市政府和各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和決議。第四條 市人大常委會應當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要求,加強對市本級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監督。第五條 市人大常委會的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必須堅持...
第二條 省人大常委會和省人大代表選舉單位,對省人大代表開展履職活動進行服務、指導、管理和監督。第三條 服務保障代表執行職務 (一)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和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省人大代表通報工作情況,...
各類預算應當保持完整、獨立,而又相互銜接,並依法接受預算審查監督。第三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總預算草案及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准市級預算和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者撤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
省人大常務會要繼續貫徹實施《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同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聯繫辦法》,拓寬聯繫渠道,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一是對新的一屆省人大代表,仍委託選舉單位組織代表小組,制訂活動制度,組織代表進行學習、視察、檢查、調查等活動,並使之...
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的市級預算的執行;審查、批准市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批准市級決算;撤銷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和區(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
積極創新監督方式,推動監督工作在點上深化、面上拓展。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為主題,首次聽取省監委專項工作報告,助力監察機關依法行權、履職盡責。首次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財經監督的意見,嚴肅財經紀律,管好人民的“...
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的初步審查工作,可以邀請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第四條 預算審查監督遵循真實、合法、效益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應按照《預算法》、《監督法》和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職責,接受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第六條...
省人大常務會要繼續貫徹實施《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同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聯繫辦法》,拓寬聯繫渠道,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一是對新的一屆省人大代表,仍委託選舉單位組織代表小組,制訂活動制度,組織代表進行學習、視察、檢查、調查等活動,並使...
市和區人大財經委、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可以組織建立預算審查專業代表小組,組織本級人大代表參與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可以建立預算審查專家顧問制度,聘請預算審查監督顧問或者邀請相關專家協助開展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市和區人大財經委、人大常委會...
一、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二、決定會議日程;三、推選大會全體會議執行主席;四、決定大會副秘書長;五、通過表決議案辦法(草案);六、決定代表提出的議案截止日期;七、通過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草案),提交各代表團...
第九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通過成立人大財經代表小組等形式,組織本級人大代表參與預算審查監督的相關活動。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有關工作機構可以聘請預算審查監督專家,對有關專業性問題提出...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監督權的程式,適用《監督法》、《實施辦法》和本辦法,《監督法》、《實施辦法》和本辦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三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監督職權,應當圍繞國家工作大局,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政府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規範預算、決算行為,保障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七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經常監督檢查地方性法規的執行情況。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第二章 地方性法規的提出 編輯 語音 第八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主席團、常務委員會、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