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我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17〕68號)和《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辦發〔2018〕4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實施地區:蚌埠市
《蚌埠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我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17〕68號)和《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辦發〔2018〕4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蚌埠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我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4月28日印發 內容全文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六、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 (二十三)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按照成本、收益相統一的原則,充分考慮社會可承受能力,建立自然資源開發使用成本評估機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將資源所有者權益和生態環境損害等納入自然資源...
《安徽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是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有關要求,提升安徽省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險廢物環境與安全風險,制定的工作方案。2023年1月19日,安徽省人民...
為推進我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根據中央和省、州有關檔案精神,結合鹹豐縣實際,制定本方案。一、總體要求 按照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我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相關配套檔案,採取措施開展...
法治蚌埠和平安蚌埠建設紮實推進。2.到2035年,在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走在全省前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實現發展質量效益更高、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生態環境更加優美、人民民眾更加富裕、社會更加文明和諧。經濟綜合實力、...
蚌埠市生態環境局是蚌埠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機構職責 (一)負責落實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省政府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等,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會同有關...
《懷化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懷化市人民政府同意,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16 日印發.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三 十日後施行。 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同時要求建立獨立公正的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制度。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嚴格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健全環境損害賠償方面的法律制度、評估...
《婁底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 2日印發.本方案自印發之日 起施行。全文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辦...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12月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部署在全國試行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為...
(三十九)嚴格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健全環境損害賠償方面的法律制度、評估方法和實施機制,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依法嚴懲重罰;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以損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確定賠償額度...
第一條 為全面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辦發〔2016〕90號),以及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等11個單位聯合...
探索構建激發創新創業主體活力、金融全面服務創新創業、激活創新人才發展動力、全方位提升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多領域深化開放合作的體制機制,強化組織、機制、環境、政策、考核五大保障,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與創造潛能,推動蚌埠經濟成長保持中...
2018年起,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2019年貫徹落實《福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做好配套政策檔案的制定實施,初步完成我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設計,並與國家、省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配套制度相銜接;加強案例篩選,...
深化環境治理協調聯動和多元共治。積極推進構建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與生態環境部等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充分發揮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人民調解、磋商等非訴訟...
《福建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福建省發布的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精神,加快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第三章 監督制度和方式 第六條 生態保護紅線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如需評估調整,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生態環境部門結合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規則,依據國家有關標準規範,按要求對生態保護紅線調整方案的生態環境影響提出審核意見...
《青海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2018年9月青海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出台的制度。該方案明確在全省範圍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到2020年將在全省範圍內建成責任明確、途徑多元、機制完善、技術規範、保障有力、應賠...
附屬檔案:《關於建立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利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牧廳 2017年7月13日 關於建立...
19.積極探索省級政府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的審理規則。按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試點地方省級政府經國務院授權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可以對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提起民事訴訟...
(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督察辦):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擬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工作計畫、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織協調工作。承擔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三十九)嚴格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健全環境損害賠償方面的法律制度、評估方法和實施機制,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依法嚴懲重罰;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以損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確定賠償...
《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旨在形成企業自律、管理有效、監督嚴格、支撐有力的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 制度;於2020年12月30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2021年5月24日,生態環境部印發《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完善生態環保責任追究制度,促進受損生態環境修復,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辦發〔2018...
程式化、制度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中央《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財政部等9部門印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財資環〔2020〕6號),以及我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要求,制定...